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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对象借钱又分手属于诈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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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但如果能证明男孩和女孩处对象是个预谋,即处对象的目的就是借钱不还,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的话则构成诈骗罪。诈骗罪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如果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达到诈骗罪数额较大标准的,即可认定为诈骗罪。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

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 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

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因此,不论以什么方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有可能涉嫌诈骗罪。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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