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视为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会缺席审判,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一、开庭当天是否可以撤诉
开庭当天也可以撤诉。案件宣判前,可以提出撤诉,但开庭后,将审查是否允许撤诉。一般来说,如果没有违法情况或强迫撤诉,将允许撤诉。撤诉一般有以下情况: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支付诉讼费用;
(2)原告被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
(3)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
(4)原告应当提前支付但未提前支付案件受理费的,人民应当通知其提前支付,通知后仍不支付,或者申请延期、减少或者未经人民批准仍不支付诉讼费的,按照撤销处理;
(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撤诉。
二、传唤不去有什么后果
1、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非必须出庭的被告,经传唤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或者延期审理。
三、二次起诉可以不出庭吗
离婚案件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视为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会缺席审判,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