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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刑事拘留并取保

来源:测品娱乐

刑事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剥夺犯罪嫌疑人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被拘留的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轻微、不会造成社会危险、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以及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结。取保候审的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执行由机关负责。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机关、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如果被刑事拘留,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才能进行取保候审程序的,家人或者律师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找好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根据案情决定,取保候审由机关负责执行。

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人犯罪情节轻微,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人所涉嫌的犯罪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人如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拓展延伸

刑事拘留后的法律保障措施

刑事拘留后的法律保障措施是指在被刑事拘留后,为了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首先,被拘留人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并在审讯过程中提供法律援助。其次,被拘留人有权被告知被拘留的原因和期限,并享有家属和律师的探视权。此外,被拘留人还有权申请取保候审,通过提供担保金或提供担保人等方式,获得暂时的自由。同时,被拘留人在审判过程中也有权利进行申诉和上诉。这些法律保障措施的存在,旨在确保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维护司法公正和尊重。

结语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此过程中,被拘留人享有一系列的法律保障措施。被拘留人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被告知拘留原因和期限,并享有家属和律师的探视权。此外,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以保证其暂时的自由。在审判过程中,被拘留人还有权进行申诉和上诉。这些法律保障措施的存在,旨在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尊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人民和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从事特定活动或者与特定人员会见、通信两次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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