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程竣工结算清单需要甲方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并且加盖公章才能生效。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发包人或承包人委托,编审工程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事项认真办理,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方签字后生效。当事人一方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可以找发包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只有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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