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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应该去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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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一、可以在外省领取结婚证么

是不可以在外省领取结婚证的,内地居民结婚的,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需要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离婚需要带的东西

一、协议离婚去哪里登记1、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2、省级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澳门、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确定。3、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和乡(镇)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省、市、县(市、区)民政部门、乡(镇)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4、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乡镇设置的婚姻登记处分别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婚姻登记处,××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市、区)××乡(镇)婚姻登记处。二、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哪些东西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四个,分别是: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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