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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国对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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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对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本罪针对金融机构背离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受托客户财产的行为而设立。由于该行为使客户的财产陷入极大风险之中,从而动摇社会公众的投资信念,严重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并危害金融管理秩序、妨害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须以刑法制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条[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具体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为了获取非法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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