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测品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跨月专用已抵扣怎么作废

跨月专用已抵扣怎么作废

来源:测品娱乐

法律分析:

分两种情况。一、如果是普通,跨月不得作废。二、跨月的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进行冲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联和抵扣联加盖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 开具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三十条 《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称规定的使用区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区域。

第三十一条 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