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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必须手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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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必须手写,可以是电子打印版。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起诉状的内容方面无所谓手写还是打印,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包括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基本的事实与理由。但是,落款的签章处,如果是单位的,一定要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的话,要个人签字。如果已经提交委托手续,获得特别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也可以。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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