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规定:剖宫生产/流产1500元,满7个月生产/流产1000元,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流产500元,不满3个月流产150元,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200元,顺产1200元。男方报销条件:符合计划生育和生育条件,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超过10个月,女方不在保险范围内。
法律分析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6、顺产:1200元。男方报销生育保险的条件:1、男方应该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规定,另外也要符合法定的生育条件。2、男方的用人单位为男方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事件连续超过了十个月。3、要求女方并没有被列入生育保险的范围。
拓展延伸
南京市二胎调整:2023年男方生育险报销标准变动
根据最新的南京市二胎调整,2023年男方生育险报销标准将发生变动。根据规定,男方生育险报销标准将根据家庭收入和生育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具体而言,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标准的,将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而家庭收入较高的,报销比例将相应降低。此外,还将根据生育次数进行差异化调整,初次生育的家庭将享受更高的报销额度,而已有子女的家庭则会有所减少。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平衡家庭经济压力和人口需求,为南京市的二胎家庭提供更合理的生育保障。
结语
根据最新的南京市二胎调整,2023年男方生育险报销标准将发生变动。将考虑家庭收入和生育情况,家庭收入低的将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而家庭收入高的则相应降低。同时,生育次数也将影响报销额度,初次生育的家庭将获得更高的报销额度。这一调整旨在平衡家庭经济压力和人口需求,为南京市的二胎家庭提供更合理的生育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