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强制拆迁程序:
1、拆迁主体需要是法律规定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
2、强拆行为要进行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作为的,才能依法强制拆除;
3、强拆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进行,紧急情况除外。
一、强拆违建合法财产怎么处理
强拆违建合法财产的处理是:强拆违建应对建筑材料及建筑内的物品进行赔偿,违建本身未经登记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拆除不需要给付赔偿。
二、强拆需要什么手续
强拆要有出具的判决书才可以强拆。
强拆程序为:第六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强拆公民是否有知情权
有,强拆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不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规禁止公开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或者是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问题,行政机关有义务依法进行公开。保障公民对强拆的知情权,公民才能参与拆迁补偿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