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自己管辖。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
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刑事诉讼法立案标准和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立案标准和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提出的,人民应当要求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认为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机关立案,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刑事诉讼能不能撤诉
撤诉即撤回起诉,也称撤销诉讼,它是指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原告、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机关、自诉人提起诉讼后,在人民宣告判决或裁定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申请并经人民准许后撤回自己的起诉。目前我国刑事公诉案件,法律并没有明确撤回公诉的规定,自诉案件可以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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