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最高人民关于军事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军事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管辖:(一)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涉及机密级以上军事秘密的案件;(三)设立选举委员会的选民资格案件;(四)认定营区内无主财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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