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姻关系即离婚需要男女双方自愿解除,若双方或一方不愿意,则以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破裂且调解和好无效来判断,婚姻关系的一方死亡也可以导致婚姻关系解除。
一、离婚后一方出现债务问题另一方是否要承担
离婚后一方出现债务问题另一方不需要承担。
1、登记离婚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不再续存,一方所欠的债务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伴随着婚姻关系的解除,一方发生的债务就再与对方无任何关系。
一方不愿意离婚而另一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双方协商,如果与对方协商无果,此时无法协议离婚,但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提起离婚诉讼。
若符合诉讼离婚的情形要求,那么也是会准予夫妻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
二、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离婚
首先如果想要协议离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能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1)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
(2)夫妻双方愿意协议离婚,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
(4)当事人双方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5)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人,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有以上几种情况是不能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但是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其次,如果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以下几种情况不能达到离婚的诉求:
(1)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亦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破裂。
(2)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诉讼离婚。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不予受理。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军人一方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三、两个人离婚有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两个人离婚有一方不离婚的情况下,主张解除婚姻关系的一方,可依法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受理其离婚诉诉讼后,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若是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感情还没破裂,还有修复的可能,一般不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