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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委托代生产协议在,从厂家进货,贴自己的logo,是否犯法?

来源:测品娱乐

贴牌生产是一种合法的商业模式,企业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并贴上自己的商标出售。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只有在同一种商品上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相似商标、销售侵权商品、伪造商标标识等行为才属于商标侵权。贴牌生产并不侵犯商标专用权,只是一种降低成本、抢占市场的经营模式。

法律分析

贴牌生产不违法,指拥有优势品牌的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缩短运距,抢占市场,委托其它企业进行加工生产,并向这些生产企业提供产品的设计参数和技术设备支持,来满足对产品质量、规格和型号等方面的要求,生产出的产品贴上委托方的商标出售的一种生产经营模式。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拓展延伸

违法与否:委托代生产协议中厂家进货、贴自己的logo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代生产协议中厂家进货、贴自己的logo的行为是否违法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只要该行为不涉及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是合法的。首先,需确保所贴logo不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其次,应仔细审查委托代生产协议中的条款,确保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还需考虑是否需要获得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建议在进行该行为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总之,合法性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建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引发法律纠纷。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代生产协议中厂家进货、贴自己的logo的行为是否违法取决于具体情况。合法性需确保不侵犯他人商标权或著作权,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议仔细审查协议条款,获得专业律师意见,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引发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六十 商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

(二)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

(三)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的。

商标代理机构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并可以决定停止受理其办理商标代理业务,予以公告。

商标代理机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委托人合法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商标代理行业组织按照章程规定予以惩戒。

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依法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九条 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本法规定不得注册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告知委托人。

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属于本法第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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