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15天不是很严重。行政拘留是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但拘留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行规和地方法规无权规定该处罚。行政拘留只会在机关有记录,不会有案底,从这个角度来看,并不算很严重。
执行拘留的条件如下: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
2、需经院长批准;
3、异地拘留应当符合规定;
4、告知被拘留人法定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