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什么情况下会被拘留
债务纠纷被起诉在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情况下才会被拘留。
发生债务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协商解决;
2、所在地的居委会、司法所投诉,由相关部门或人员组织双方调解;
3、双方有仲裁协议或借款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没有仲裁协议或者借款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可以聘请律师向债务人签发《律师函》。
债务纠纷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因各种金钱借贷偿还关系问题,引发的矛盾的发生。
二、欠银行钱,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拘留?
一般情况下为逾期长久不还款,或者失联的情况下被起诉,严重的有被拘留可能。欠钱不还无论是网上的还是现实中都会承担逾期滞纳金,会面临追讨,面临,如果不及时归还有可能面临诉讼。借款人还是迟迟不还款的话,借贷方可以根据其留下的联系方式进行催款,甚至是给借款人的亲朋好友打电话催款。最后会关联到借款人的信用度的。
三、债务人到期不偿还贷款,债权人起诉担保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承担的是民事担保责任,不会因被债权人起诉而被拘留。
但是,如果担保人在诉讼中存在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则可由予以拘留的民事制裁措施;如果在执行中,存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情形,情节严重的,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机关刑事拘留,是后还要被判刑。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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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交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