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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犯罪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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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犯罪的规定有:一般情况下残疾人定罪量刑和正常人一样,但如果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定罪不会改变,但是在量刑上,可以对其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又聋又哑又有纠纷犯罪的人能减轻处罚吗

犯罪都应该收到惩罚,在我国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为:(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5)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6)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7)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聋哑人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聋哑人犯罪量刑的规定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人民和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三、如何看待聋哑人盗窃案

又聋又哑的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包含两层意思:

一是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又聋又哑或者盲人;

虽然生理上有缺陷,但其并未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属于无责任能力的人,因此,应当对其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负刑事责任。

二是对又聋又哑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行为人具有又聋又哑或者眼睛失明的生理缺陷,属于生理发育不健全的人,在社会生活中,其接受教育、了解事物都会受到一定的和影响,辨认事物的能力也会低于正常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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