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履行义务,免除刑事责任。包括遵守公司章程、按期缴纳出资、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出资填补义务、追加出资义务、不得擅自抽回出资等。股东只需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无需个人财产承担公司债务。其他依法应履行的义务也在其中。
法律分析
股东履行义务就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
6、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拓展延伸
股东刑事责任认定的要素和标准是什么?
股东刑事责任认定的要素和标准涉及多个方面。首先,要素之一是股东的实际控制能力,即股东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方面是否具有实际支配权。其次,要素还包括股东在公司经营中的行为,如是否参与重要决策、是否与他人串通欺诈等。此外,股东的知情能力和责任能力也是认定的标准之一,即股东是否应当知晓公司违法行为并能够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最后,要素还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对股东刑事责任的明确规定,如公司法、刑法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股东刑事责任认定的要素和标准是综合考量股东的控制能力、行为、知情能力、责任能力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语
股东履行义务,不需承担刑事责任。股东需遵守公司章程,按期缴纳出资,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股东应出资填补义务,追加出资,不得擅自抽回出资,还需履行其他法定义务。股东刑事责任认定涉及实际控制能力、行为参与、知情责任能力和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考量这些要素和标准,才能确定股东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