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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围场县产假天数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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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最高:158天。

2.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无论一孩、二孩还是内多孩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15天陪产假;

3.延长婚假、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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