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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定哺乳假每天两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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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对于山东产假2017哺乳假的回答如下

1、产假:国家规定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工资待遇: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两者就高领取。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上班哺乳假:哺乳假是指妈妈在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在工作日内,每天有两次0.5小时的授乳时间,每天合共1小时,可以合并使用,也可以分开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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