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都是由不利的一方享有撤销权,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要是遭受不利益的一方均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