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其流程为:1、个人补办报到证书面申请(辅导员和学院分管副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2、学生就业单位的报到证丢失证明(自己丢失的请单位出具报到或未报到证明);3、报到证副本原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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