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拍沪牌需要的条件如下:
1、上海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2、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
3、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4、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5、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1)累积记分达到12分;
(2)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3)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6、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批准的其他条件。
7、如果不符合以上要求,申请会被拒绝且做出三年内不能再次申请拍牌的处罚。
8、非上海户籍需持有居住证,注意是绿色的有效期一年的居住证,且申请前要确认自己的居住证剩余有效期在一个月以上。
9、除此之外,还需要连续缴纳3年的社保或个税,满足其一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