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后取回扣押物品的方式是凭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取回。如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被撤销且已执行的财产确有错误,应裁定返还财产,拒不返还者将面临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判决后取回扣押物品是方式是:凭生效法律文书向相关部门申请取回。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拓展延伸
判决后如何执行扣押物品的返还程序
判决后,执行扣押物品的返还程序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申请人应向提出书面申请,附上相关证据和判决文书。其次,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通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可以提出异议,若认可异议,则需重新审查。如果异议被驳回,将发出返还通知书。接下来,被申请人应按通知书的要求履行义务,返还扣押物品。在返还过程中,可能派员进行监督,确保返还程序的顺利进行。最后,将记录返还情况,并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相关通知。执行扣押物品的返还程序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确保权益的保护和公正执行。
结语
判决后,执行扣押物品的返还程序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确保权益的保护和公正执行。申请人应向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和判决文书。经审查后,若异议被驳回,将发出返还通知书,要求被申请人履行义务,返还扣押物品。在返还过程中,可能派员进行监督,以确保程序的顺利进行。最终,将记录返还情况,并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相关通知。通过这一程序,能够保障正义,维护公平,确保执行结果的公正合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第二百四十一条人民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第二百四十二条人民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