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测品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法官判决需要院长签字嘛?

法官判决需要院长签字嘛?

来源:测品娱乐

不需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刑事案件的宣判后,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

2、民事诉讼案件的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

(5)判决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

判决流程是起诉、受理、开庭、判决。

1、人民收到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

2、人民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开庭规定期限前通知当事人,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开庭规定期限前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将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开庭审理终结,人民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及时判决。

3、人民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4、判决书从送达或当事人接到的第二天起,在法定的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人民不抗诉,过了上诉和抗诉期限即发生法律效力。二审的判决,宣判后立即生效。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判决书应当由审判人员和员署名,并且写明上诉的期限和上诉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