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有五种形式:公证遗嘱,是指由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自拟遗嘱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代立遗嘱,是指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立遗嘱,由立遗嘱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写明日期的遗嘱。录音遗嘱是两个以上证人以录音形式订立的遗嘱。口头遗嘱是在紧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时,以遗嘱人口头陈述的形式订立的遗嘱。紧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笔录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一、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遗嘱生效的条件有:
1、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如果立了录音遗嘱,也应该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2、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本人书写并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由立遗嘱人授予他人代书的遗嘱,也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个是代书人。代书后,代书遗嘱在立遗嘱人面前正确宣读后,经立遗嘱人认可,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字;
4、公证遗嘱,立遗嘱人请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遗嘱在法律上是最有效的。为了立遗嘱人的利益,公证机关对遗嘱内容保密;
5、无论立什么形式的遗嘱,立遗嘱人都必须具备行为能力。因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不能立遗嘱;
6、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规定,不得剥夺有抚养义务的继承人的生命来源。
二、老人立遗嘱怎么才能合法
自书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不要求有见证人在场,只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为有效。
代书遗嘱为立遗嘱人以外的人代立遗嘱人按照其意思表示所书写的文书。代书遗嘱除应具备自书遗嘱的要件外,还应该有两个以上与所力遗嘱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赠。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只有在危及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同时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待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正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也要用公证的形式,其他形式不得对抗其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