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借钱炒股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债务由借款方个人清偿。夫妻共同债务适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包括家庭生活开支、房屋购买、子女抚育等。国家对夫妻共同债务有明确规定,必须以双方名义借款且用于家庭支出。
法律分析
一、夫妻一方借钱炒股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借钱炒股的债务不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应认定为: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二、一方借款是否是共同债务?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
1、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
2、共同从事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
3、虽然以个人名义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收益却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在我们国家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是有非常明确规定的,必须是以双方当事人的名义向外进行借钱,或者是其中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钱,但是所有的开销也是用于家庭置办一些物品,这是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借钱炒股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对外债务由债务方个人负责清偿。然而,如果夫妻双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主张权利应予以尊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主要包括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债务。因此,在借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的问题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 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