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测品娱乐。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中医预防保健师培训制度

中医预防保健师培训制度

来源:测品娱乐
中医预防保健师培训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治未病”中医科学理念的传播和发展,培养和提高相关从业人员“治未病”服务水平和能力,为了对来自公立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及社区服务站,有医师、护士、临床研究生,还有多年从事推拿按摩的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原则和

(1)培训基地按照《中医预防保健调理师职业标准》中对中医预防保健调理师的操作技能要求,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练掌握中医推拿、拔罐、刮痧、艾条、敷贴等专业技术。

(2)学员经过系统的中医预防保健知识培训,使学员可以根据顾客的不同身体条件,采用相应的调理方案,同时使学员掌握中医辨证思维具备中医师职业道德,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培训的所有正式员工。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中医基础理论培训、中医预防保健技术培训、思想和实技培训。 (1)中医基础理论培训 由于学员基础不同,为使参训人员更好的参加日后的培训,学员必须具备中医的基本思维并能将中医“治未病”和辨证论治的思想应用于日常工作,基地设置了部分课时讲解中医学的基本特点、阴阳五行学说、脏象学说等。 (2)中医预防保健技术

为使学员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够自由地应用保健技术,基地安排了多个学科著名专家,为学员实际演示技术操作。 (3)思想及实技培训

实施中医哲学思想、中医创业价值观的培训,使学员建立对中医的信心,满足学员自我发展的需要。

设置部分课程前往临床,面对患者,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技术操作。 第五条 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理论学习的同时,通过录像和老师实际操作向学员演示技术操作。

(三)学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学员的权利

(1)在不影响基地的整体培训计划的前提下,学员可以对开展的课程提出要求,更改课程或增减课时。

(2)可以跟随老师在临床参观学习,经过患者同意,在老师的指导下实践操作。 第七条 学员的义务

(1)培训期间学员一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需要向老师请假。无故迟到和不到3次以上者,取消参加考试的资格。

(2)培训结束后,学员有义务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学员自我练习跟师参观,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并需向老师提出申请。 (4)学员在实践操作时,要态度良好,如果因学员原因引起纠纷,学员付全责。

(四)培训计划

第 培训计划的制定

基地科教科汇总上一年学员的反馈意见,根据结果对老师进行考评,按照考评结果记入个人绩效。科教科与老师根据学员反馈意见,结合培训目标制定下一年的培训计划。

第九条 基地将培训计划发放给上一年参加人员所在单位,向各单位咨询课程安排的意见,汇总意见修改培训计划,将最后计划公布。

(五)培训实施

第十条 培训实施过程原则上依据科教科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如果需要调整,应及时向科教科申请,上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 医务科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过程资料料,如电子文档、幻灯片、影像资料等。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建立培训档案。

(六)培训评估

第十二条 医务科负责组织培训结束后的评估工作,以此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效果。 第十三条 培训结束后的评估要结合学员日常表现和测评结果,做出总的鉴定。也可以要求培训者写出培训小结,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方面的进步,与培训成绩一起送往学员的单位。

第十四条 培训评估包括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试等多种定量和定性评估形式。

(七)培训费用

第十五条 培训所需费用由学员个人或所在单位承担,所得款项专款专用,专门用于老师的奖金以及培训设备的购置。

(八)附则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cepb.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7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