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八 中天建设集团浙江钢构有限公司 钢结构工程设计承包协议
甲方:中天建设集团浙江钢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承包设计 钢结构工程,乙方在甲方的协助和监督下,按现行钢结构国家标准、规范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按时保质完成钢结构工程的设计。
二、甲方委派 为设计全权协调人员;乙方委派 为设计全权协调人员。 三、乙方负责本工程设计的承接、各方关系协调并承担为承接本工程设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四、合作方向本公司上缴设计费的 % 作为管理费和税金的总和,含注册人员及审图费用。 五、设计费全部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帐户内,公司扣除管理费后支付给合作方。
六、乙方的设计内容必须全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由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七、乙方的设计内容经过公司审核,签字确认。
八、由于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设计终止或中断,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由合作方自行做好相关手续,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支持,并按合同支付业主已付的设计费。非本司原因,合作方不得要求任何赔偿。
九、项目竣工前,必须把所有的相关资料都要归档到公司资料室(其中包括的批文,红线图,地质资料,计算资料,审图单位的审查意见书,交底文件,来往的信函,联系单等)。还有包括前面方案及扩初阶段的文本和光盘等。
十、本工程实行由甲方监督,乙方承包的方式实施,全部债权、债务及一切施工责任由乙方承担。为此,无论乙方盈亏都对甲方实行固定利益形式回报。工程如因各种原因受业主奖罚,乙方单方享有奖励的权利和接受处罚的义务。
十一、公司协助合作方负责对外结算(附表GC-28-1),在结算完成基础上与公司进行内部核算(附表GC-28-4)。
十二、本协议经合作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设计任务完成,结算清止。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或另定补充协议。
甲方:中天建设集团浙江钢构有限公司 代表: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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