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2013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
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一、《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填写要求
《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是教学成果奖申请、推荐、评审、批准的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一)封面
1.申报类别:分别填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
2.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汉字。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在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3.成果完成人:填个人成果的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填集体成果的完成单位。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均按贡献大小从左至右或从上到下顺序排列。
4.申报学校名称:填成果的申报学校。
5.申报时间:应为申报单位决定推荐省级奖的时间。
6.成果所属科类:按下条“成果所属科类代码”中的规范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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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申报等级建议:指成果申报学校根据《江苏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给申报成果提出的省级一等奖或二等奖建议。
8.代码:组成形式为abcdef。填写时,不得少填、多填或错位填写。若编码中某一项无法填写,请在这一位填W。其中:
ab表示成果所属科类:
基础教育类:学前—01,语文—02,外语—03,数学—04,德育课程(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05,历史—06,地理—07,物理—08,化学—09,生物—10,科学—11,信息技术—12,通用技术—13,劳动技术—14,艺术(音乐、美术)—15,体育与健康—16,综合实践活动—17,其他—18
职业教育类:德育—01,语文—02,数学—03,外语—04,农林牧渔类—05,土木水利类—06,机械制造类—07,石油化工类—08,轻纺食品类—09,交通运输类—10,信息技术类—11,电子电气类—12,医药卫生类—13,财经商贸类—14,旅游服务类—15,文化艺术类—16,其它(物理、化学、历史、地理、资源环境、能源、休闲保健、体育、教育、司法、公共服务、教育技术、教育评估、综合等)—17。
高等教育类: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理学—07,工学—08,农学—09,医学—10,管理学—12,艺术学-13,其他(政治思想教育、素质教育、评估、教育技术研究与应用等)—14。
*科类代码需与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1版)的通知》与《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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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代码一般应按成果所属科类填写。
c表示成果完成人数:1人—1,2人—2,3人—3,4人—4,5人—5,其它—0。
d表示成果所属教育形式:普通教育—1,继续教育—2。
e表示成果所属类型:
基础教育类:学前教育—1,小学教育—2,初中教育—3,高中教育—4,特殊教育—5。
职业教育类:中等职业教育—1,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2,中高职贯通一体—3。
高等教育类:高职高专教育—1,本科教育—2,研究生教育—3。
f表示成果所属类型:
基础教育类:课程建设成果—1,教学改革实践成果—2,教学管理成果—3,其他—0。
职业教育类:教学改革实践成果—1,教学管理成果—2,创新应用成果—3,其它—0。
高等教育类:教书育人成果—1,教学改革成果—2,教学建设成果—3,教学管理成果—4,其它—0。
9.序号:填写省辖市教育局或高校申报成果的顺序号。如序号“12”为省辖市教育局或高校推荐的、编号为12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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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编号:分别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处和高等教育处填写。
(二)成果简介
1.成果曾获奖励情况:指学校、地方和有关部门设立的教学奖励;经登记常设的社会力量设立的教学奖励,但不包括商业性的奖励。需提供证书复印件,由学校审核盖章。
2.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成果开始实施(包括试行)或通过验收、鉴定的日期。
3.成果主要内容:是考核、评价该成果是否符合获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个汉字。凡涉及到该项成果实质内容的说明、论据及实验结果等,均应直接叙述,不要采取“见**附件”的表达形式。
4.创新点:是成果详细内容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每个创新点的提出须是相对存在的。字数不超过400个汉字。
5.应用情况:应在栏目内,就成果的应用、推广情况及预期应用前景进行阐述,或就成果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书刊中的评价及引用情况进行阐述。
(三)主要完成人情况
1.主要完成人情况,是核实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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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贡献:应在栏目内如实地写明该完成人对本成果做出的贡献。
(四)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1.主要完成单位情况,是核实申报江苏省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依据,应准确无误,并在单位名称栏内加盖成果完成单位公章。第一主要完成单位应是学校或学校相关部门。
2.主要贡献:应在栏目内如实地写明该完成单位对本成果做出的贡献。
(五)学校推荐意见
内容包括:根据成果创新性特点、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盖申报学校公章。
(六)省辖市教育局意见
基础教育类、职业教育类的申报成果,需经省辖市教育局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二、申报材料书写、打印与装订要求
1.《申报表》和申报成果报告均用A4纸双面打印,竖装。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申报成果报告字数不要超过3000个汉字。
2.《申报表》和申报成果报告用计算机录入后一并打印、复印。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表中各项目均不要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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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报表》、申报成果报告及其他申报材料(包括教学研究论文、获奖证书影印件、有关方面的评价意见等)应分别合装成册(用软皮平装)。各项书面材料的规格大小应与《申报表》一致,但不要和《申报表》正文表格装订在一起。附件材料首页为目录,不加其他封面。
4.申报材料应精炼、简洁、重点突出。除申报成果为教材外,一律不提供教材、专著的原件;教学研究论文应选择其中主要的篇目复印后报送,其他论文和科学研究论文只列发表清单。
5.上报材料需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报表》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纸袋两面。
6.学校所有提交的申报推荐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做好备份。
7.推荐学校须认真审核所有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并对提供的每份附件的首页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三、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提交材料流程说明
基础教育类、职业教育类由各省辖市教育局负责,高等教育类由各高校负责,按以下要求办理:
1.登陆江苏教育网(http://www.ec.js.edu.cn),在首页上方主要栏目点击“网上办事”,进入政务大厅界面;
2.在左上方“用户登录”栏进行注册,注册用户名为“XX(省辖市教育局或高校,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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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重复可增加标注)”,一个省辖市教育局(或高校)只申请一个用户名,联合申报项目由第一完成人单位注册,不要重复申请。密码自定,注册信息准确填写,显示注册成功后,关闭该窗口;
3.重新进入首页,点击“网上办事”,进入页面后,录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陆”后进入下一级页面,点击“在线申请”进入“在线申请”界面;
4.在界面右上方“权力类型”下拉菜单选择“行政奖励类型”或者在“事项名称”栏中输入“教学成果奖”,点击“查询”即可找到“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审(**)”,请选择对应类别,点所需申请项目右侧“申请”按键,进入“在线办理”界面,“事项编号”栏自动生成一个事项编号;
5.请在“申请名称”中填写申报成果的名称,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
6.点击“上传附件”按钮,跳出一个新的页面,点击“浏览”,上传《2013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四)。点击下方“保存”按钮。文件上传结束后,点击下方的“提交”按键,网上申请结束,同时产生一个“查询密码”。
7. 请记住“事项编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该事项的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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