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履行
(一)名词解释 1.“四排” 2.出口押汇 3.定期结汇 4.收妥结汇 5.商业 (二)单项选择题
1.信用证中只规定了议付的有效期,而未规定装运期,则根据《UCP500》的规定( )。 A.装运的最终期限与信用证的到期日相同 B.信用证必须经过修改才能使用 C.该证无效
D.装运期可视为与信用证有效期相差1个月
2.一份CIF合同,合同与信用证均没有规定投保何种险别,交单时保险单上反映出投保了平安险,该出口商品为易碎品,因此( )。
A.银行将拒收单据 B.买方将拒收单据 C.买方应接受单据 D.银行应接受单据 3.审核信用证的依据是( )。 A.合同 B.一整套单据 C.开证申请书 D.商业
4.信用证修改通知书的内容在两项以上者,受益人( )。 A.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绝 B.可选择接受 C.必须全部接受 D.只能部分接受 5.商业的抬头人一般是( )。 A.受益人 B.开证申请人 C.开证银行 D.卖方
6.海关及领事( )。 A.都是由买方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的 B.都是由卖方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的
C.前者由买方国家提供,后者由卖方国家提供 D.前者由卖方国家提供,后者由买方国家提供 7.出口报关的时间应是( )。 A.备货前 B.装船前
C.装船后 D.货到目的港后
8.新加坡一公司于8月10日向我发盘欲购某货物一批,要求8月16日复到有效,我方8月11日收到发盘后,未向对方发出接受通知,而是积极备货,于8月13日将货物运往新加坡。不巧,遇到市场行情变化较大,该货滞销,此时( )。
A.因合同未成立,新加坡客商可不付款 B.因合同已成立,新加坡客商应付款
C.我方应向新加坡客商发出接受通知后,才发货
D.我方应赔偿该批货物滞销给新加坡客商带来的损失 9.海运提单中货物的描述( )。 A.必须与信用证规定完全一致 B.必须使用货物的全称
C.只要与信用证对货物的描述不相抵触,可使用货物的统称 D.必须与商业的填写完全一致
10.根据国际惯例,我国对出口商品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在出口单位办理出口退税手续时,要向国家税务机构提交( )。 A.“一单两票” B.“两单两票”
C.“三单两票” D.“三单一票” (三)多项选择题
1.在实际业务中,凭信用证成交出口的货物,如货物出运后,发现单证不符,而由于时间的,无法在信用证有效期或交单期内做到单证相符,可采取的变通办法是( )。 A.担保议付 B.“电提”方式征求开证行意见 C.改为跟证托收 D.直接要求买方付款 2.进口索赔的对象是( )。 A.银行 B.保险公司 C.承运人 D.出口方
3.因租船订舱和装运而产生的单据是( )。 A.托运单 B.装货单 C.收货单 D.海运提单
4.在审核信用证金额与货币时,需要审核的内容包括( )。 A.信用证总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
B.来证采用的货币与合同规定的货币必须一致 C./汇票的金额不能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总金额
D.若合同中订有溢短装条款;信用证金额应有相应的规定 5.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应注意的问题是( )。 A.索赔的时效 B.及时将货损的情况通知买方
C.提供必要的索赔证件 D.将受损货物转移给保险公司 6.审核信用证和审核单据的依据分别是( )。 A.开证申请书 B.合同 C.一整套单据 D.信用证
7.在交易过程中,卖方的基本义务是( )。 A.提交货物 B.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 C.转移货物的所有权 D.支付货款
8.在我国的进出口业务中,出口结汇的方法有( )。 A.收妥结汇 B.买单结汇 C.定期结汇 D.预付结汇
9.进口国家要求出口商提供海关的目的是( )。
A.作为进口估价完税的依据 B.作为征收差别待遇关税的依据 C.作为征收反倾销税的依据 D.作为进口商付款的依据 10.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可概括为( )。 A.货(备货) B.证(催证、审证、改证) C.船(租船、订舱) D.款(制单结汇) (四)判断题
1.汇票的抬头人通常是付款人,提单的抬头人是收货人,保险单的抬头人是被保险人。( )
2.不同类别的商品,其检验证书的有效期各不相同,超出有效期出口的商品,可要求商检机构将检验证书的有效期往后顺延。( )
3.一张没有确定付款日期的汇票,是一张无效的汇票。( )
4.通常不使用海关或领事的国家,可要求提供产地证明以确定对货物征税的税率。( ) 5.不符点的出现只要征得议付行同意并议付完毕,受益人即可不受追偿地取得货款。( )
6.我国对外经济活动中达成和履行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的规范,其中包括有关的双边或多边国际条约,与我国进出口货物出口贸易关系最大的一项国际条约是《国际货约》。( )
7.由出口地银行审单认可购进出口商的汇票和所附的货运单据,扣除利息后将票款垫付给出口商的过程称为议付。( )
8.不清洁提单的不良批注是从大副收据上转注过来的。( )
9.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开具汇票的依据是信用证,而在托收和汇付方式下,开具汇票的依据是买卖合同。( )
10.在买方已经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即使买方享有复检权,也无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 (五)操作题 操作题一:
下面是一份信用证和有关资料,请认真阅读信用证并根据信用证的要求缮制全套单据。
相关资料: 号码 单位毛重 SH-25757 25KGS 日期 单位净重 APR.20 2001 23KGS FORM A.号码 单位尺码
SH8/27685/1007 (60×20×50)CM SOCU1285723/20' 船名 DIEK335 V.007 原材料情况 完全自产品 集装箱号码 MAKU5879523/20' 提取号码 KFT2582588 提单日期 MAY 15,2001 保险单号码 PIC200178141 操作题二:
下面是一份信用证和有关资料,请认真阅读信用证并根据信用证的要求缮制全套单据。
相关资料: 号码 单位毛重 保单号码 提单号码 GD-887 18KGS/CTN FC97-3491 GFT23556 日期 单位净重 产地证号码 提单日期 1997.12.10 15KGS/CTN GZ3/2234/299876 1997.12.28 装箱情况 单位尺码 集装箱号码 船名
10PCS/CIN (20×20×30)CM/CTN XULU2997542(20') DIANG FENG V032 (六)案例分析题
1.某木制品贸易公司向国外客户出口一批精美木制工艺品,信用证中规定的装运期为4月份,交单期为5月10日前,信用证的有效期为5月25日。该木制品公司收到对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向工厂下订单,准备出口货物。但由于产品制作过程需要的时间较长,该公司的货物于4月27日才全部赶制出来,经与轮船公司联系装运后,.该公司取得4月29日签发的提单。我方制作好单据于5月8日交单时,恰逢5月8日、9日为银行非营业日。 问:该公司可否按《UCP500》的规定,凭4月29日签发的提单连同其他单据从银行取回货款?为什么? 2.某食品进出口公司出口一批冷冻加吉鱼,7月16日接到通知行转来的一张信用证简电通知。信用证简电通知中表明信用证号码、商品的品名、数量和价格等几个项目,并说明“详情后告”。我食品进出口公司收到了信用证简电通知后急于出口,于7月20日按简电通知中规定的数量将加吉鱼装运出口。在货物装运后制作单据时,收到了通知银行转来的一张信用证证实书,证实书中规定的数量与简电通知书中规定的数量不符。
问:我方应按信用证证实书的规定还是按简电通知书的规定制作单据?它们之间存在的差异应如何处理?
3.我某进出口公司与国外某客商订立一份轻纺制品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为付款方式。买方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将信用证开抵通知银行,并经通知银行转交给我出口公司。我出口公司审核后发现,信用证上有关信用证到期地点的规定与双方协商的不一致。为争取时间,尽快将信用证修改完毕,以便办理货物的装运,我方立即电告开证银行修改信用证,并要求开证银行修改完信用证后,直接将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寄交我方。
问:(1)我方的做法可能会产生什么后果?(2)正确的信用证修改渠道是怎样的?
4.某公司与国外某客商达成一笔交易,合同中规定,数量为100公吨,可有5%的伸缩,多交部分按合同价格计价。商品的价格为1 500美元/公吨FOB广州。现该商品的市场行情上涨。 问:(1)卖方根据合同的规定最多和最少可交多少公吨货物? (2)此案例中,卖方应多交还是少交?为什么?
5.我某进出口公司与欧洲某客户达成一笔圣诞节应季礼品的出口交易。合同中规定,以CIF为交货条件,交货期为2000年12月1日以前,但合同中未对买方的开证时间予以规定。卖方于2000年11月上旬开始向买方催开信用证,经多次催证,买方于11月25日将信用证开抵我方,由于收到L/C的时间较晚,使我方于12月5日才将货物装运完毕,当我方向银行提交单据时,遭到银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 问:(1)银行的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2)此案例中,我方有哪些失误?
6.我某出口公司与非洲某商成交货物一批,来证规定9月装运,但计价货币与合同规定不符,加上备货不及,直至9月对方来电催装时,我方才向对方提出按合同货币改证,同时要求展延装运期。次日非商复电“证已改妥”,我方据此将货发运,但信用证修改书迟迟未到,致使结汇单据寄达开证行时被拒付。我方为及时收回货款,避免在进口地的仓储费用支出,接受了进口商改按D/P·T/R提货的要求,终因进口人未能如约付款使我方蒙受重大损失。
试就我方在这笔交易的处理过程进行评论,找出我公司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7.我凭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出口马达一批,合同规定的装运期为2001年8月份。签约后,对方及时开来信用证,我方则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及时将货物装运出口。但在制作单据时,制单员将商业上的商品名称依信用证的规定缮制为:“MACHINERY AND MILL WORKS,MOTORS”,而海运提单上仅填该商品的统称:“MOTORS”。
问:付款行可否以此为由拒付货款?为什么?
8.某公司收到国外买方通过开证行开来的即期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证中规定卖方不得迟于2001年2月15日装运。我方因港口舱位紧缺,无法如期装运,于2月6日电请买方将装运期延展至3月15日,信用证有效期同时延展。2月10日接买方来电称:“同意你2月6日电,将装运期改为不得迟于3月15日,信用证有效期同样延展一个月。”接电后,我方立即组织出运,于3月12日装船完毕并于15日备齐全套结汇单据向银行交单议付,但银行拒绝收单。 问:银行的拒收是否有理?为什么?
参
(一)名词解释 1.“四排”是指以买卖合同为对象,根据进程卡片反映的情况,归纳为四类:有证有货、有证无货、无证有货和无证无货。
2.出口押汇又称买单结汇或议付,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的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买人受益人的单据和汇票,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牌价折成人民币,拨给外贸公司。
3.定期结汇是指议付行根据向不同国家或地区索偿所需要的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一俟到期,即主动按当日外汇牌价将票款折成人民币拨付外贸公司。
4.收妥结汇是指议付行收到进出口公司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将单据寄往国外付款行索取货款,俟接到付款行将货款拨入议付行账户的通知时,即按当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给外贸公司。 5.商业是卖方向买方开立的载有货物名称、数量、价格等内容的清单,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和结算货款的主要单据。 (二)单项选择题
1.A 2.D 3.A 4.A 5.B 6.A 7.B 8.B 9.C 10 C (三)多项选择题
1.ABC 2.BCD 3.ABCD 4.ABCD 5.AC 6.BD 7.ABC 8.ABC 9.ABC 10.ABCD (四)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五)操作题 操作题一:
(作图)
操作题二:
(六)案例分析题
1.答:该公司可以按《UCP500》的规定,凭4月29日签发的提单连同其他单据从银行取回货款。《UCP500》第44条规定:“如信用证的到期日或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限,或第43条规定所适用的交单的最后一天,适逢接受单据的银行因第17条规定以外的原因而终止营业,则规定的到期日或装运后一定期限内交单的最后一天,将顺延至该银行开业的第一个营业日。”本案中,信用证规定5月10日前交单,我方备齐单据于5月8日交单时,恰遇5月8日、9日为银行非营业日,因而,根据《UCP500》的规定,我方交单的时间将顺延至该银行开业的第一个营业日,即5月10日。因此,我方可凭4月29日签发的提单连同其他单据从银行取回货款。
2.答:我方应按信用证证实书中的内容制作单据,以便能凭证结汇。简电通知书中的数量与信用证证实书中的数量不符,其差异视具体情况处理:①若证实书中的数量大于简电通知书中的数量,我方应及
时补交不足的货物;②若证实书中的数量小于简电通知书中的数量,我方应及时与买方取得联系,确定多交部分货物的收取和货款的支付问题。
3.答:(1)我方的做法可能会产生:①因有关方面不同意修改信用证或拖延修改信用证,导致我方无法凭证结汇的结果;②无法辨别信用证修改通知书的真伪就办理装运,到头来落得无法凭证结汇的后果。 (2)正确的信用证修改渠道是:受益人—开证人—开证银行—通知银行—受益人。 4.答:(1)卖方根据合同的规定最多可交105公吨,最少可交95公吨。
(2)此案例中,卖方应少交5公吨的货物。因为当时该商品的市场行情上涨,卖方完全可以依合同的规定少交货物,将少交货物出售给出价较高的买主。
5.答:(1)银行的拒付是有理的。因为我方未能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内完成装运,银行当然可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
(2)我方的失误主要是:A.在合同中未对买方的开证时间给予规定,以致买方未能及时申请开立信用证;B.催证的时间较迟,以致我方在收到信用证后,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装运。
6.答:我公司应吸取的教训是:①发现信用证中的计价货币与合同规定不符,没有及时向对方提出信用证的修改问题;②信用证修改书未到,我方仅凭非商复电“证已改妥”即将货物发运,导致货运单据寄达开证行时被拒付;③为及时收回货款,避免在进口地的仓储费用支出,接受了进口商改按D/P. T/R提货的要求,致使我方要承担进口人不能如约付款的风险。
7.答:付款行不可以此为由拒付货款。根据《UCP500》第37条C款的规定:“商业中的货物描述,必须与信用证规定相符。其他一切单据则可使用货物的统称,但不得与信用证规定的货物描述有抵触。”本案中,制单员将商业上的商品名称依信用证的规定缮制为:“MACHINERY AND MILL WORKS,MOTORS”,而海运提单上仅填该商品的统称:“MOTORS”与《UCP500》的规定相符,付款行不可以此为由拒付货款。
8.答:银行的拒绝收单是有理由的。按照《UCP500》第9条第i款的规定:“除第4另有规定外,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以及受益人的同意,不可撤销信用证既不能修改也不能撤销。”本案中,我方因港口舱位紧缺,无法如期装运,向买方提出将装运期延展至3月15日,信用证有效期同时延展的要求并得到了买方的同意,但我方未等开证行的同意及收到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后才装运,银行有权拒绝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