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营店长工作职责 二、营销人员管理制度 三、营销费用管理制度 四、营销报告制度 五、薪酬及奖罚制度 六、营销合同管理制度 七、营销记录管理制度 八、市场主管岗位职责 九、市场人员岗位职责 一、运营店长工作职责
执行门店赋予运营店长的年度工作目标使命,定期向总经理述职。 拟定年度运营计划,分解预测,报批并督导实施。
洞察病人需求和医疗市场走向,做好市场细分,选择目标市场确定市场定位。关注门店外部客户的要求和内部员工的需求。
负责建立和保持经营管理体系,定期组织经营内审,处理经营中出现的重大投诉。 协调好直属下级和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出现问题即使解决或呈报。
拟定年度营销广告策划投入的计划,报批并督导实施。创造有形利益的同时,注意品牌的塑造和维护。
对店员进行有效的培训,提升店员的综合素质。协助公司做好经营管理体系内审及纠正预防措施,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各科室目标责任管理的制定,并对运营管理体系进行策划,确保门店内有效运营渠道的建立。 负责门店的运营管理,组织实施新仪器、新药品、新技术的临床应用。
定期招集各特色专科进行业务讨论,经营分析。深入了解医疗市场及健康需求者的需求,推出特色服务,个性化服务。
对门店各项运营任务,通过市场调研和科学分析,拟定可行,有效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协助市场部义诊人员安排,护理对特色转科的医疗质量标准的实施和检查,确保医疗安全。 定期和企划、市场部分析研究市场,反馈病人来源信息和病员满意度调查。 善于引进专科人才,留住人才,不段完善专科人才的梯队。
负责导诊的培训,督促检查导诊组的日常工作,分诊准确率及服务到位率。
指定年度运营发展计划、目标,并保证年计划、目标的完成。做好每周业务报表分析,每月业务总结并汇报。 与财务部一起制定特色专科医务人员奖金及提成分配方案,报批后实施。 二、营销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销售人员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本着对员工、对门店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应聘:
第二条:应聘人员须向门店提供以下材料: 个人简历; 学历证明;
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在门店录用前必须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退工单)或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离职证明;
在收到录用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当地三甲医院或体检中心的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录用后按人力资源部要求提供其他所需要的资料,待资料交齐审核合格后,才能发放工资。 (三)试用期:
第三条:员工录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试用期不合格可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
第四条:在试用期内,双方如提出辞(解)聘,应提前五个工作日提出终止聘用关系。
第五条:试用期工龄计入门店连续工作工龄。试用期员工考核:由该员工直接店长负责,并报上主管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试用期内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不满5个工作日即辞(解)聘者,不予计发报酬。转正时根据试用期工作表现给予核定正式员工工资。 (四)合同:
第七条:新员工被正式录用后,有门店人力资源部按《劳动法》和福州市有关规定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权益与义务。门店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有关公积金手续,具体手续和交纳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合同期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可按双方协商的合同期报人力资源批准后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双方均未提出疑义或其他意见,则合同关系自动顺延一年。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满,任何一方决定不再与与对方续签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同志对方,并按门店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五)录用决定
第十条:市场人员录用,由店长及运营总监共同考核,并报总经理批准。但在录用前,应将人员基本情况《员工审批表》和工资申请表报营销和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十一条:店长以上人员的录用,由运营总监和人力资源部共同考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六)工作调配:
第十二条:公司运营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实际动作的可行性,可安排员工到异地或新岗位工作,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分配。员工如有异议,可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交公司运营部并抄报人力资源部,公司运营部和人力资源部将结合当事人的意见充分讨论。其植物的变更以人力资源部的,《内部岗位调动单》为准。逾期布道新岗位报到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离职:
第十三条:门店辞退员工和员工辞职按门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离职结算在门店书面同意且完成交后六天内进行。离职人员应和门店结清所有费用,和门店各部门办完离职清算手续。门店在离职员工办完离职清算手续后应向离职员工提供离职证明。
第十四条:员工因擅自离职或未和门店办理手续,造成门店利益损害的,门店保留运用法律手段来处理此事的权利。
(八)工作时间及假期:
第十五条:正常情况下市场部的工作时间按国家及门店有关规定的工作时间和放假规定执行,国家法定的假期也要求按门店放假情况而定,人员到为后须将时间上报门店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由于营销职业的特殊性,在完成营销任务和门店其他任务的前提下,可自主安排上班时间,但每周工作安排须如实报告给公司主管。 (九)道德准则:
第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守法经营。对边县优良者,公司将给予嘉奖。 第十:员工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提倡积极有序、健康的竞争,不允许以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侵害他人正常的销售活动。
第二十条:员工有不遵守门店规定制度,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查处,门店不为其个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门店不赞员工业余从事与门店相同的工作,不允许兼职其它企业进行任何药品,医疗营销宣传活动。
第二十二条:市场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从事与门店相同产品竞争的销售活动。
第二十三条:市场人员离职时应积极配合交接,离职后也应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形式造成对门店形象和利益的损害。 (十)违纪处分:
第二十四条:门店对违反门店制度条例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治安条例的员工实行处分,严重者将终
止合同。
第二十五条:对工作表现不符合门店要求或有不良行为的员工,门店将以书面警告。
第二十六条:在以上的处分同时可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以上处分仍不能改善的员工公司有权将其开除。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治安条例、的员工,门店将不经警告予以开除。 (注:以上制度如有未涉及的内容或有不同于门店相关制度的内容,则以门店制度为准。下同。) 三、营销费用管理制度 目的及概述: 第一条:为保证高效的开展营销工作,合理及时的使用营销费用,并使之符合门店的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营销费用是指:市场开发费(包括客户开发、赞助、促销活动、交际费等)、差旅费、通讯费、市内交通费。广告费、办公室固定资产折旧等销售费用不在本制度范围之列。 (二)费用预算:
第三条:营销费用每季度预算一次。具体为:上年度的十一月份上报下年度第一季度费用,本年度每季节中间一月上报下季度预算申请。没位员工的预算经直接店长(经理)批准后汇总到运营总监并经签字确认合上报公司。
第四条:如有人员流动,应及时向上报告。 (三)费用批报:
第五条:费用批报按每个人的预算额度进行,超支部分除门店临时特批的以外,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条:报销程序:经为人事填好报销单据,先由门店指定财务人员对单据全面审核(核费用合理与否、核算额度、核票据真假、核票据数额)后,再由报销人以上级管理层次审批后,予以报销。
第七条:门店财务部将有权随时检查营销部的财务状况和费用使用情况。门店财务将定期和每位员工对帐。 第:负责审批的管理人员要严格按门店财务制度执行,门店不定期检查报销审批情况,一经查核有违规现象将其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对不符合报销制度或手续而给予报销带来的经济损失将由相关人员负责赔偿。 四、销售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的销售报告系统,使公司运营部的运作能够顺利有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营销报告主要包涵:月(季)度工作计划、月(季)度工作总结、月度销售统计表、月(季)度费用预算表、月季度费用申请表、人员情况变动表、月度回款统计表、约集度应收帐款表、市场事件紧急报告、新客户 以及门店营销需要提供的其它书面报告。 第三条:要求每月十五日之前(遇节假日提前)。店长或负责人将下月工作计划上报主管,每月二十日前主管汇总所属员工工作计划,在此基础上制作营销的月度工作计划,经营的月度工作计划,经营总监确认签字后上交总经理。
第四条:工作计划主要年内容包括: 市场推广活动; 销售计划;
新客户开发计划(具体到每家单位或门店); 回款预估(具体到每家单位或门店); 员工培训计划; 其它特别事项。
第五条:在工作计划后附每月费用预算,报运营总监审批。 第六条:月度营销统计表应提供足够的凭证。 与公司或单位签定合同。 门店开具的。
上述合同,提供复印件。
第七条:门店还可能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情况,要求员工递交新的报表。其它书面报告按其它有关管理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第:经理或店长每月二十日前,将上月(季)的工作总结上报运营总监,总包括工作回顾和检讨,营销业绩的分析,对门店的意见和建议。 五、新酬及奖金制度 原则:
第一条门店建立较为完善的新酬制度,原则是鼓励所有员工积极工作,并以此来吸引和保留富有工作热情的,可以分享门店价值和文化并积极为门店创业和成功奉献的员工。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也将定期的进行新酬市场调研,以使我们营销人员的新酬水平保持在市场中恰当的地位。 第三条:营销部的新酬分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工作用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午餐补贴; 奖金; 工资: 第四条:门店按照公司运营部计划的组织结构中员工的职位、工作职责的不同,设立以下12个不同级别的岗位,工资也将按不同的岗位来确定。 职位 员工 高级员工 护理或护士长 医生或医疗组长 店长或负责人 分级 1-2 3 4-6 7-9 10-12 备注 第五条:每位员工的职位和工资等级由其直接店长或经理在入职时或晋级时提出建议,报运营总监批准,员工的职位和工资等服最终由门店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为准。任何与新酬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保密资料。
第六条:工资的发放:员工工资每年按**个月发放,每月*日为工资发放日。如因入职手续或其他原因当月来不及发放的将顺延到下月补发。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第七条:门店将按各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员工办理好入院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各地员工办理交纳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 工作补贴:
第:因销售工作的特殊性和行业特点,也是营销人员更高效的工作,门店考虑对营销人员的工作用交通、通讯等作适 当的补贴。
第九条:补贴的费用作为营销工作之用途。补贴的费用以每月费用报销的形式发放,须提供相应的正式。 第十条:工作补贴包括:交通费用、通信费用、误餐补贴,补贴的标准如下表: 单位:元/每月 职位 市场人员 市场主管及以上 交通补贴 300 500 通讯补贴 100 200 午餐补贴 125 125 注:如员工因故一个月工作不足18个工作日,则要相应扣除未工作天数的补贴。 奖惩:
第十一条:员工的发展和能力的提升是门店的不断发展的基础,门店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并通过不断的培训,提升员工的素质和能力,并将给予员工不断发展和晋级的机会。
第十二条:门店将制定以鼓励员工的创新、开拓、竞争、积极的工作方式和态度为目的的奖金制度。
门店将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指定相应的奖金制度,以鼓励员工以门店所要求的发展方向努力工作。将通
过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奖励,主要考核内容包括:
工作业绩,包括新客户开发、销售业绩、费用的控制、回款。 工作时效、工作态度,包括各类报告系统的完成、工作的主动性。 团队合作、工作技能。
管理员工的能力、培训下属的能力。
第十三条:奖金计算和发放详细内容将参阅当时的奖励制度。
第十四条:门店对不遵守规门店规章制度和达不到门店工作要求的员工,将采取培训、批评、警告、换岗、降职、辞退、开除等不同的方法处理。
第十五条:惩处意见由该员工直接上级提出,营销部和人力资源部讨论后报门店批准后执行。 六、营销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的签订
第一条:门店所有的业务均应签订合同。
第二条:门店与客户签定合同,原则上由门店店长或负责人授权市场主管负责签定。有市场主管审阅后签署盖章才正式生效,生效合同应给客户备案。 合同的形式
第三条:门店签定的销售合同一律为门店起草的格式合同。 合同的保管
第四条:合同的签定后,原件应汇总到运营总监处,门店留复印备查。 合同的履行
第五条:合同签定后,应自觉履行合同的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若对方有违约和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应及时向门店汇报并进行处理。 七、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市场人员发生的营销行为,均应有完整的营销记录。
第二条:营销记录的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或姓名、项目、价格、数量、地址、发生日期等。 第三条:营销记录需存档。一份在营销部,一份交运营总监。 第四条:运营总监应定期检查营销记录的填写与管理情况。 八、市场主管岗位职责
协助聘推荐所辖地区的市场人员,管理和培训所辖地区的市场人员,使他们能够达到或超过门店的要求并完成门店分配的工作。
与运营总监共同制定销售计划,并组织、完成或超额完成的销售计划。 协同市场人员拜访客户,加强重点客户的管理,建立、维护重点客户的良好关系。帮助市场人员解决疑难问题,提高门店业绩。并对市场人员上报营销的准确性负责。 督促代表及时准确完成报告系统并和市场人员分析、讨论各种报告的问题和预算,帮助市场人员及时解决问题,合理控制营销成本。
及时掌控市场情况,及时反馈和协助解决客户投诉或相关工作。 在所辖区域代表空缺时,负责完成空缺区域的营销任务。 九、市场人员岗位职责
照门店指定的市场计划和公司,在上级主管的领导下努力完成或超额完成分公司分配的营销任务。 在上级主管分配的区域内,进行客户拜访、医疗营销、促销活动。负责多所管辖区域内的客户进行联络和沟通,并建立长期的良好关系。
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并协助上级主管建立重点客户档案。
定期定时完成工作计划、费用预算、工作报告、营销记录等报告报表工作。
及时掌握市场发展和变化等信息,掌握竞争对手情况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及时反馈和协助解决客房投诉或相关工作。
以积极的工作热情、创作求变,提高业务量,并以各种正面的形象和工作方法提升门店的良好形象。 遵纪守法,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个人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