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点AR( [)MENT I法制文摘版 会抚养费到底抚养了谁 《钱江晚报}2014年5月20日刊发高路文章:江西省 该帮的也帮了。 部门间联合执法,相互配合一下,原本也没什么,可 是当这种权力也能为部门带来利益时,就变得不伦不类 了,你这到底是办公事呢还是办私事?是为别人为社 会,还是为自己?很忙,忙得乐得其所。一年100余 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为征收社会抚养费,想了个釜底抽薪 的绝招:向县支付费用,让拒绝给未缴清社 会抚养费的超生婴儿上户口。据称,根据修水县人口计 生委与县的“协议”,每征收到一名超生孩子社会 抚养费后,给予县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上户 万元,没有理由不配合一下,同样的道理,对计生部门来 说,花点小钱却保了大头,也没有理由不赞助一下。 社会抚养费不是收支两条线的吗?怎么计生办想 划走就划走,想给谁给能给谁呢?不但能给分点 费”。该县乡镇计生办向门划拨“上户费”多达 100余万元,数年达到数百万元。 计生办为什么愿意赞助这笔200元至400元不等的 “上户费”,当然是因为凭计生办一己之力很难把社会抚 红,在财政那绕了一圈以后,还能以80%的比例返还乡 养费收上来。去人家里牵牛,拉犁拉磨?十几二十年前 管用,很多地方就是这么干过来的,现在还这么不讲“策 略”就是顶着脑袋往13'上撞了,激起的会一发不 可收拾的。就不存在这种问题,亮一亮, 人家总要害怕三分,不行,还能在上户口这种关键性的 镇,那么社会抚养费到底抚养了谁呢?我们是不是可以 这么理解:这些乡镇弄了一堆人管计划生育的事,本意 是用人盯人的战术,管住大家不要超生,结果该生的生 了,不该生的也生了,这里面既没社会什么事也没抚养 什么事,只是成了--,J、部分人的工资奖金福利。那么计 生办存在的意义在哪呢? 一问题上卡一卡,上不了户就读不了书,办不出身份证,你 就是黑户,干什么都寸步难行,这一招绝对能让大多数 人服服帖帖。 个以社会名义征收的抚养费,一圈下来,跟社会 无关了,成了一些部门的小金库。权力之贪婪,在这种 你来我往,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相互逢迎中,显露无余。 为什么大家都喜欢拉上,大体上也是因为这个 原因,办不了的事拉上,工商办不了的事让公 安一起去办,拆迁的事办不了也拉上,为保一 平安,两肋插刀、四处赞助,踏破铁鞋,该帮的帮了,不 既然超生能带来实际的利益,那还有管的动力吗?也许 只有收费的动力吧,你生你的,我罚我的,相互不干扰, 皆大欢喜。这像不像一个高深复杂的分赃游戏? 让求情信“劫持”法律正义 《重庆晨报》2o14年5月8日刊发黄春景文章:近日, 笔者通过多种渠道拿到了一封由复旦大学177名同学 种理性的特质告诉着每一个社会成员什么事l隋该做。什 么事情不该做,这是其基本价值的体现。就此案而言, 诚如律师所说:“从法律角度看,除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书或‘免死’请求外,其他人类似请求不应该成为量刑的 影响因素。”亦即说,这177名学生联名的求情信。是不能 成为影响量刑的依据。 联合签名的“请求信”,177名学子表示,希望国家、社会、 综合考量,慎重量刑,能给林森浩一个重新做人的 机会。多位律师及专家则表示,“请求信”对二审量刑的 影响可能性不大。 自古以来,受悠悠几千年传统文化的影响,人情与 因而,在法律面前,绝不能看情面办事,更不容许个 人的私情来亵渎法律。一言概之,让法律的归法律,人 法律之间就在不断地斗争,也逐渐产生了一条难以逾越 的鸿沟。这177名学生联名的求情信,可谓用心良苦。 但铿锵有力的还是:知法,守法。如果任由情理凌驾于 法律之上,岂不是对法律神圣与威严的一种亵渎? 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规则体系,它以一 情的归人情。虽说177名学生联名的求情信,富有人情 的一面,但法律不能就此开绿灯。要看到,法律是正义 的表现,一旦法律被求情信“劫持”,那它就徒具法律的 空壳,就没有效力和正当性可言。 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