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安管理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及基本原则
1.1考核目的
为加强学校保安管理,提高保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考核制度,以规范保安工作的开展和评价。
1.2基本原则
(1)公正、公平原则: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所有保安人员实行一视同仁,不论是否有固定岗位,不论新旧教学楼新旧工作室都参与统一考核。
(2)科学、合理原则:考核内容和标准应根据学校保安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置,考核结果应客观真实。
(3)公示公告原则:考核结果应及时公示公告,对保安人员的考核结果要进行及时反馈,保证被考核者的知情权。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2.1考核内容
(1)学习培训情况:包括参加各类培训的次数和质量,学习成绩等。 (2)工作态度与表现:包括工作时的仪容仪表、言行举止是否规范,工作积极主动性,纪律性等。
(3)安全防范能力:包括实际行动中的自我保护能力以及处理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能力。
(4)服务质量与效果:包括对学生、教职工等的服务态度与质量,解决问题的效果等。
2.2考核标准
(1)学习培训情况:每年参加不少于2次学习培训,学习成绩达到及格标准,完成学习任务。
(2)工作态度与表现:仪容仪表整洁规范,言行举止得体,工作积极主动,服从上级安排,不违反纪律。
(3)安全防范能力:遵守安全规定,具备应急处置能力,能娴熟操作安全设备。
(4)服务质量与效果:服务态度热情友好,对学生、教职工积极关心,尽力解决问题。 三、考核周期与方式
3.1考核周期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每个学年对所有保安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3.2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个人自评:保安人员针对自己的工作表现进行自我评价,并提交给考核人员。
(2)支队考核:学校保安部门安排专人对保安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包括面谈和观察等。
(3)学校领导考核:学校领导对保安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包括日常工作表现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
4.1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以考核人员的综合表现为依据,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10%,合格为大部分,不合格为少部分。
4.2奖励与激励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保安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可以给予奖金、荣誉称号等奖励措施,激励其继续发挥优秀表现。
4.3处罚与惩戒
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保安人员进行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罚,根据情节严重性决定是否解雇。 五、考核结果及反馈
5.1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 5.2考核结果反馈
保安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学校保安部门提出申诉。学校保安部门将组织人员对申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于合理的申诉给予合理的处理。 六、制度宣传及培训
6.1宣传工作
学校保安部门应加强对考核制度的宣传和解释,使每位保安人员都能够了解考核内容、标准和流程。
6.2培训工作
保安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以上是学校保安管理考核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保安管理考核制度,可以提高学校保安人员的工作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为学校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