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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中国水资源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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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中国水资源公报

资源来源:国家水利部

综述

2000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九五”期间水利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水利高度重视,总、委员长、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水利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二是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大大增强,对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紧迫性认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三是水利投入大幅度增加,1998~2000年水利基建投资总规模近千亿元,地方各级对水利的投入也相应增加,水利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四是进行了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探索和实践,正在逐步形成适应新时期要求的新的治水思路,为在新世纪开创水利工作新局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00年,我国北方大部及南方部分地区年降水量比常年偏少,其中2~7月降水量偏少2~7成,干旱严重,灾情先后波及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北方一些大中城市出现了严峻的缺水局面。在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实施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节约用水和优化配置、合理调度,实现了黄河大旱之年不断流、黑河首次跨省区分水、博斯腾湖两次向塔里木河输水、引黄济津应急调水任务完成,取得了抗旱的巨大胜利。2000年9月编制了《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报告》,并经专题办公会通过;为恢复和改善黑河、塔里木河生态系统,水利部组织编制了《黑河流域近期治理规划报告》和《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规划报告》。

2000年,全国平均降水量633毫米,折合降水总量60092亿立方米,比常年(多年平均)偏少0.9%。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6562亿立方米,加上地下水与地表水不重复量1139亿立方米后的水资源总量为27701亿立方米。2000年末,全国大中型水库蓄水总量1960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219亿立方米,北方平原地下水开采区浅层地下水储存量减少24亿立方米。

2000年,全国总供水量5531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占80.3%,地下水源占19.3%,其他水源占0.4%;全国总用水量5498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占68.8%,工业用水占20.7%,生活用水占10.5%;全国用水消耗量3012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55%。全国人均用水量430立方米,万元GDP(当年价)用水量610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479立方米,万元工业产值(当年价)取水量78立方米。

2000年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620亿吨(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其中工业废水占66%,生活污水占34%。对全国11万多公里河流进行水质评价结果,Ⅰ类水河长占4.9%,Ⅱ类水河长占24.0%,Ⅲ类水河长占29.8%,Ⅳ类水河长占16.1%,Ⅴ类水河长占8.1%,劣Ⅴ类水河长占17.1%。

2000年全国水资源量平衡概况:国内产水总量27701亿立方米,入国境水量250亿立方米,动用地下水储存量24亿立方米;水库增加蓄水量219亿立方米,入海和出国境水量共23405亿立方米,用水消耗量3012亿立方米,经推算非用水消耗量约1339 亿立方米。非用水消耗量指降水形成产水后的再次天然蒸发量,包括地表水体的水面蒸发、土壤浸润蒸发和地下水的潜水蒸发等,主要发生在蒸发能力大于降水量的北方地区。 东、中、西部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

中部地区: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 西部地区: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一、水资源量 (一)降水量

2000年我国大部分地区降水量偏少,全国平均年降水量略少于多年平均值。从年降水量等值线图(图1)看出:北方地区及青藏高原一般为100~800毫米,其中黄淮中部和南部、陕西南部、吉林东部等地为800~1200毫米,南部及内蒙古、甘肃、青海三省区的西部不足50毫米;南方地区一般为800~1600毫米,其中浙江南部、福建、江西、湖南东部、广东大部、广西东北部及海南大部

等地为1600~2000毫米,局部地区达2000毫米以上。将2000年降水量与常年比较(见图2),东北平原西部和南部、内蒙古东北部和河套地区、陕西北部、宁夏北部、河北东北部、北京、山东半岛大部、南疆西部、广西中部及四川盆地南部等地偏少2~5成,河北南部、河南大部、苏皖北部、南疆及北疆部分地区、东南部、海南大部及福建南部等地偏多2~5成,其余地区降水量接近常年。

表1 2000年行政分区降水量与上年、常年比较

省 级 行政区 全 国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降水量 (mm) 633.2 438.8 424.4 480.2 469.8 215.8 505.5 559.1 486.5 1194.0 1080.7 1632.2 1129.6 1883.5 11.1 607.3 与上年比较 与常年比较 (±%) 0.6 17.3 22.2 27.4 18.0 -3.3 -0.4 9.8 9.7 -24.8 6.3 -9.6 -15.1 11.8 -10.8 12.8 (±%) -0.9 -26.3 -24.9 -10.4 -8.9 -21.7 -26.5 -6.8 -8.8 9.9 8.1 1.6 -0.9 12.9 0.0 -10.2 省 级 行政区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降水量 (mm) 995.3 1199.1 1475.9 1683.9 1350.8 2170.4 1241.5 928.8 1300.0 1315.2 603.2 625.1 261.7 283.3 214.0 166.6 与上年比较 ( ±%) 65.4 4.9 -7.2 11.6 -16.0 18.6 0.1 -1.4 4.8 -3.8 1.5 18.1 -3.4 -8.8 -15.9 1.3 与常年比较 ( ±%) 27.0 2.0 2.0 -5.2 -12.0 23.4 6.3 -7.4 9.2 7.5 8.6 -7.6 -11.1 -0.8 -26.7 6.2

2000年全国平均降水量633毫米,折合降水总量为6009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6%,比常年少0.9%。九大流域片降水量情况是:松辽河片437毫米,比常年少14.4%;海河片490毫米,比常年少9.4%;黄河片381毫米,比常年少15.1%;淮河片936毫米,比常年多11.1%;长江片1094毫米,比常年多0.3 %(太湖流域1102毫米,比常年少6.8%);珠江片1479毫米,比常年少4.4%;东南诸河片1796毫米,比常年多8.4%;西南诸河片1149毫米,比常年多8.0 %;内陆河片166毫米,比常年多2.3%。各省级行政区2000年降水量及其与上年、

常年比较见表1和图3。东部地区平均降水量为1093毫米,比常年少1.4%;中部地区为918毫米,比常年多0.5%;西部地区为491毫米,比常年少1.3%。

(二)地表水资源量

地表水资源量指河流、湖泊、冰川等地表水体的动态水量,用天然河川径流量表示。2000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6562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280毫米,比常年多1.6%,比上年少2.3%。按流域片计,松辽河片1123亿立方米,比常年少33.8%;海河片125亿立方米,比常年少46.2%;黄河片456亿立方米,比常年少29.9%;淮河片877亿立方米,比常年多25.7%;长江片9924亿立方米,比常年多2.7%(太湖流域116亿立方米,比常年少23.8%);珠江片4401亿立方米,比常年少5.9%;东南诸河片2117亿立方米,比常年多7.7%;西南诸河片6122亿立方米,比常年多15.4%;内陆河片1416亿立方米,比常年多12.1%。各省级行政区2000年天然径流深及其与上年、常年比较见表2和图4。东部地区年径流深为470毫米,比常年少4.0%;中部地区为363毫米,比常年少2.8%;西部地区为230毫米,比常年多5.3%。

2000年,从国外流入国内的水量为250亿立方米,其中流入、内蒙古的为99亿立方米,流入广西、云南、境内的为151亿立方米;从国内流出国境及流入国际界河的水量共7205亿立方米,其中从流出国境的为216亿立方米,从云南、、广西流出国境的为6212亿立方米,从辽、吉、黑、内蒙古4省(自治区)流入国际界河的为777亿立方米;全国入海水量为16200亿立方米,其中北方松辽河、海河、黄河、淮河4个流域片的入海水量为698亿立方米,南方长江、珠江、东南诸河3个流域片的入海水量为15502亿立方米。与上年比较,入国境水量减少了39亿立方米,而出国境水量增加了99亿立方米,入海水量减少了1261亿立方米。

表2 2000年行政分区天然年径流深与上年、常年比较

省 级 行政区 全 国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径流深 (mm) 279.9 37.7 5.5 36.8 与上年比较 (±%) -2.3 22.9 -7.4 29.6 与常年比较 (±%) 1.6 -70.9 -93.8 -44.8 省 级 行政区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径流深 (mm) 288.2 524.2 830.5 904.2 与上年比较 (±%) 345.8 -5.6 -11.2 7.6 与常年比较 (±%) 52.1 -2.1 8.4 -11.2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30.8 21.4 72.0 163.4 105.4 484.9 312.8 920.3 397.6 1054.2 869.9 106.9 14.4 -20.5 -30.0 24.5 12.4 -49.1 0.8 -17.5 -41.5 7.4 -22.0 38.3 -50.9 -33.4 -67.7 -12.7 -30.1 26.3 24.6 2.7 -10.0 10.6 -5.8 -26.5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672.7 1305.7 725.4 546.2 691.1 621.0 397.2 158.6 44.3 84.1 11.4 53.2 -13.2 35.8 -4.4 1.2 0.9 -1.8 5.0 61.7 -16.7 -8.8 -24.4 -7.0 -15.3 44.0 11.5 4.1 17.6 10.2 18.7 -23.4 -32.3 -2.3 -39.5 9.2

(三)地下水资源量

地下水资源量指降水、地表水体(含河道、湖库、渠系和渠灌田间)入渗补给地下含水层的动态水量。山丘区采用排泄量法计算,包括河川基流量、山前侧向流出量、潜水蒸发量和地下水开采净消耗量;平原区采用补给量法计算,包括降水入渗补给量、地表水体入渗补给量和山前侧向流入量。在确定流域分区或行政分区的地下水资源量时,扣除了山丘区与平原区地下水资源之间的重复计算量。

2000年全国地下水资源计算面积为878万平方公里(未包括大部分荒漠面积、水面面积和矿化度大于2克/升的咸水面积),地下水资源量为8502亿立方米。其中,平原区计算面积为193万平方公里,地下水资源量为1902亿立方米,加上井灌回归补给量后的总补给量为1970亿立方米。2000年各流域片的地下水资源量见表3,各省级行政区的地下水资源量见表4。

表3 2000年流域分区水资源量 单位:亿立方米

流域片 全 国 松辽河 海 河 黄 河 淮 河 长 江 其中:太湖流域 降水量 60092.34 5415.68 1559.36 3043.46 3062.29 19561.45 410. 地表水 资源量 26561.94 1122.74 125.18 456.07 877.09 9924.09 115.78 地下水 资源量 8501.86 577.78 221.95 351.56 498.77 2516.30 38.51 地表与地下水 资源重复量 7362.99 305.47 77.57 241.78 142.99 2407.97 20.76 水资源 总 量 27700.81 1395.05 269.56 565.85 1232.87 10032.42 133.53 珠 江 东南诸河 西南诸河 内陆河 8548.94 3723.67 9517.54 5659.95 4401.16 2117.04 6122.46 1416.11 1110.60 546.80 1690.54 987.56 1082.37 534.92 16.75 880.17 4429.40 2128.92 6123.25 1523.50 表4 2000年行政分区水资源量 单位:亿立方米

省 级 行政区 全 国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降水量 60092.34 73.71 47.98 901.31 734.22 2499.67 735.49 1047.80 2212.88 75.70 1103.11 1683.00 1575.47 2333.19 2739.84 931.00 13.56 2229.07 3126.35 2975.15 3196.92 736.85 1023.00 4508.34 2290.22 5183.54 7252.94 1285.24 1043.76 2047.16 110.83 2745.04 地表水 资源量 26561.94 6.34 0.62 69.10 48.11 247.42 104.76 306.30 479.22 30.74 319.26 949.00 554.62 1305.87 1452.29 163. 475.90 974.44 1759.20 1597.63 1592.05 443.30 597.75 2651.22 1217.49 2447.55 4775.49 326.06 176.53 607.50 5.88 876.41 143.31 211.08 188.74 378.54 344.74 142.25 281.20 299.12 438.48 429.01 385.01 99.18 95.95 615.96 290.23 772.84 1325.02 122.77 139.87 257.83 25.20 626.58 地下水 资源量 8501.86 15.18 2.75 117.72 67.74 233.09 74.96 109.85 267.66 地表与地下水 资源重复量 7362.99 4.66 0.22 42.47 33.83 110.72 42.36 63.80 127.12 33.52 195.38 100.47 377.83 342.06 54.05 87.14 265.38 431.87 417.36 385.01 84.34 95.95 613.15 290.23 768.56 1325.02 94.23 128.21 252.65 24.08 571.32 水资源 总 量 27700.81 16.86 3.15 144.35 82.02 369.79 137.36 352.35 619.76 30.74 429.05 9.70 2. 1306.58 1454.97 252.09 669.96 1008.18 1765.81 1609.28 1592.05 458.14 597.75 2654.03 1217.49 2451.83 4775.49 354.60 188.19 612.68 7.00 931.67

在北方平原地区,地下水是重要的供水水源。北方五大流域片2000年的平原区地下水补给情况是:松辽河片总补给量314亿立方米,海河片总补给量155亿立方米,黄河片总补给量179亿立方米,淮河片总补给量409亿立方米,内陆河片总补给量523亿立方米。 (四)水资源总量

水资源总量指评价区内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地下产水总量(不包括区外来水量),由地表水资源量与地下水资源量相加、扣除两者之间互相转化的重复计算量而得。

2000年全国水资源总量为27701亿立方米,比常年多0.9%。全国产水总量占降水总量的46%,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量为29.2万立方米。

九大流域片2000年水资源总量见表3。与常年比较,松辽河片少27.7%,海河片少36.0%,黄河片少23.9%,淮河片多28.3%,长江片多4.4%(太湖流域少17.7%),珠江片少5.9%,东南诸河片多7.7%,西南诸河片多15.4%,内陆河片多16.8%。

各省级行政区2000年水资源总量见表4,与常年比较见图5。东部地区水资源总量为5352亿立方米,占全国的19.3%;中部地区为6596亿立方米,占全国的23.8%;西部地区为15753亿立方米,占全国的56.9%(西南占全国的48.0%,西北占全国的8.9%)。

二、蓄水动态

(一)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

对全国422座大型水库和2561座中型水库统计,2000年末(以下简称当年末)蓄水总量为1960亿立方米,比上年末蓄水总量增加219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当年末蓄水量为1686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202亿立方米;中型水库当年末蓄水量为274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7亿立方米。水库蓄水量从年末来看虽比上年同期增加,但从1~8月蓄水量来看均比上年同期减少,6月减少最多。据352座大型水库统计,6月1日蓄水量比上年同期共减少159亿立方米,其中北方17省(自治区、直辖市)176座大型水库共减少70亿立方米。大旱之年水库蓄水不足,供需矛盾突出,致使丹江口、梅山、响洪甸、汾河、潘家口等水库的汛前水位降至死水位以下。

在九大流域片中,当年末蓄水量比上年末增加的主要是长江、淮河和珠江,分别增加151、50和16亿立方米,其余各片与上年基本持平。各流域片年蓄水变量情况见图6。

将各省级行政区当年末蓄水量与上年末比较,增加的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增加蓄水量306亿立方米,其中鄂、豫、苏、吉、琼、粤增加较多,分别增加130、55、36、19、12和11亿立方米;减少的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减少蓄水量87亿立方米,其中青、辽、内蒙古、桂、浙、京减少较多,分别减少34、17、8、8、7、7亿立方米。 (二)北方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动态

对北方平原万平方公里开采区统计结果,2000年末浅层地下水储存量比上年末减少24亿立方米。上升区(水位上升0.5~1.6米)面积占26.5%,储存量增加82亿立方米;下降区(水位下降0.5~2.3米)面积占29.4%,储存量减少91亿立方米;相对稳定区(水位变幅在0.5米以内)面积占44.1%,储存量减少15亿立方米。

各省级行政区中,仅有河南、安徽和江苏的储存量增加,分别增加48、22和7亿立方米。河北、黑龙江和吉林减少较多,分别减少26、22、14亿立方米;辽宁、北京、内蒙古、山东和山西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减少5~8亿立方米。按流域片划分,松辽河片减少49亿立方米,海河片减少28亿立方米,黄河片减少7亿立方米,淮河片增加60亿立方米。 (三)平原区地下水位降落漏斗

21个省级行政区对地下水位降落漏斗(以下简称漏斗)进行了不完全调查,共统计漏斗69个,漏斗总面积5.5万平方公里。2000年末与上年末相比,漏斗要素变化情况如下:在 35个浅层漏斗中,漏斗中心水位下降的有14个,上升的20个;漏斗面积增加的只有7个,减少的24个。在34个深层漏斗中,漏斗中心水头下降的有15个,漏斗面积增加的有17个。

在浅层漏斗中,漏斗面积增加较多的有山东省的淄博 潍坊漏斗和单县漏斗,分别增加565和127平方公里;漏斗面积减少较多的是河南省的安阳 鹤壁 濮阳漏斗、山东省的莘县 夏津漏斗、河南省的许昌漏斗和商丘漏斗,分别减少1560、700、440和300平方公里。

三、供用水量 (一)供水量

供水量指各种水源工程为用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供水量,按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和其他水源(指污水处理再利用量和集雨工程供水量)统计。海水直接利用量另行统计,不计入总供水量中。

2000年全国总供水量5531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8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4440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80.3%;地下水源供水量1069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19.3%;其他水源供水量21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0.4%。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跨流域调水为141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8亿立方米。 海水直接利用量为141亿立方米,其中粤、鲁、津、辽、琼、闽、浙、沪分别为79.3、22.6、11.7、8.8、5.4、4.8、4.4、4.0亿立方米。

各流域片2000年供水量见表5。地表水源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为:松辽河片56.3%,海河片34.0%,黄河片65.0%,淮河片67.4%,长江片94.5%(太湖流域98.2%),珠江片94.8%,东南诸河片96.4%,西南诸河片96.6%,内陆河片85.3%。

跨流域调水情况是:海河流域引黄河水39.0亿立方米,淮河流域从长江、黄河分别引水67.7和16.0亿立方米,山东半岛从黄河引水15.7亿立方米,长江从澜沧江引水0.2亿立方米,珠江从长江和红河分别引水0.5和0.4亿立方米,甘肃河西内陆河从黄河引水1.2亿立方米。

各省级行政分区2000年供水量见表6。地表水源供水量占总供水量95%以上的有沪、闽、渝、苏、浙、桂、鄂、粤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源供水量占总供水量40%以上的有冀、京、晋、豫、鲁、辽、陕、内蒙古、黑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级行政区的供水量组成见图7。

(二)用水量

用水量指分配给用户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按农业、工业、生活三大类用户统计。农业用水包括农田灌溉用水和林牧渔用水;生活用水包括城镇居民、公共用水和农村居民、牲畜用水;工业用水为取用的新水量,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量。

表5 2000年流域分区供用水量 单位:亿立方米

供 水 量 流域片 地表水 全 国 松辽河 海 河 黄 河 淮 河 长 江 其中:太湖流域 珠 江 东南诸河 西南诸河 内陆河 4440.42 347.78 135.92 256.04 373.46 10.48 291.71 792.72 304.41 95.92 493.69 地下水 1069.17 269.92 262.62 134.76 178.06 85.00 5.19 41.44 9.87 2.67 84.83 其他 21.14 0.96 2.82 2.92 10.00 0.09 2.12 1.34 0.69 0.29 总供水量 5530.73 617.70 399.50 393.62 554.44 1735.48 296.99 836.28 农业 3783.54 421. 280.74 302.35 387.84 1021.62 107.92 554.02 工业 1139.13 145.33 65.80 56.49 99.56 505.76 152.51 159.22 83.80 6.71 16.46 生活 574.92 50.68 51.81 32.54 .26 197.54 32.55 111.45 38.37 8.77 19.50 总用水量 5497.59 617.65 398.35 391.38 551.66 1724.92 292.98 824.69 310.92 99.27 578.75 用 水 量 315.62 188.75 99.28 578.81 83.79 542.79 表6 2000年行政分区供用水量 单位:亿立方米

供 水 量 地表水 4440.42 13.25 14.41 45.31 20.73 99.68 69.85 75.36 174.24 111.86 430.21 195.14 157.81 173.00 205.25 113.66 87.60 258.90 294.80 421.67 280.50 40.65 地下水 1069.17 27.15 8.23 165.99 35.65 72.46 66.51 38.10 其他 21.14 0.86 0.49 0.15 总供水量 5530.73 40.40 22. 212.16 56.87 172.29 136.36 113.46 296.75 112.66 445.60 0.50 0.36 0.94 1.27 3.24 0.20 2.80 2.83 0.46 0.40 203.27 176.69 178.18 217. 248.73 204.70 270.60 319.65 442.56 292.50 44.61 农业 3783.54 16.49 12.08 161.74 35.06 155.13 86. 85.42 185.58 15.31 261.42 121.23 121.31 110.71 152.79 175.92 134.10 1.90 222.94 258.42 224.70 35.43 用 水 量 工业 1139.13 10.52 5.34 27.34 13.38 8.40 28.25 18.86 95.01 78.65 142.41 52.57 38. 46.65 47.50 43.62 41.70 78.20 54.58 102.76 38.70 3.70 生活 574.92 13.39 5.22 23.08 7.92 8.71 21.22 9.18 16.16 14.42 41.77 27.35 16.74 19.08 17.35 24.44 28.90 27.50 38.44 68.59 29.10 4.88 总用水量 5497.59 40.40 22. 212.16 56.36 172.24 136.36 113.46 296.75 108.38 445.60 201.15 176.69 176.44 217. 243.98 204.70 270.60 315.96 429.77 292.50 44.01 省级行政区 全 国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122.51 0.80 15.39 7.63 18.52 4.24 11.12 131.83 116.90 8.90 22.02 20.43 11.60 3.96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54.60 195.99 77.48 136.20 25.71 42.90 93.93 23.43 80.79 425.51 1.77 12.54 8.10 6.47 1.51 34.99 28.80 4.45 6.40 54.20 0.18 4.45 0.77 0.36 0.60 0.28 56.55 208.53 85.58 147.12 27.22 78.66 123.09 27.88 87.79 479.99 18.54 132.30 50.19 111.80 24.72 55.80 97.42 21.23 80.75 453.21 25.16 49.40 18.88 18.34 0.71 12.66 17.71 3.81 4.78 10.90 12.63 26.83 15.09 16.97 1.79 10.20 7.60 2.83 1.70 15.84 56.33 208.53 84.16 147.11 27.22 78.66 122.73 27.87 87.23 479.95

2000年全国总用水量5498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3784亿立方米(农田灌溉占91.6%),占总用水量的68.8%;工业用水1139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20.7%;生活用水575亿立方米(城镇生活占49.4%,包括全部建制市、建制镇以及具有集中供水设施的非建制镇的居民住宅用水和公共设施用水),占总用水量的10.5%。与上年比较,全国总用水量减少93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减少85亿立方米,工业用水减少20亿立方米,生活用水增加12亿立方米。 按我国东、中、西部统计,东部地区用水量2061亿立方米(占全国总用水量的37.5%),其中农业用水占60.9%,工业用水占26.3%,生活用水占12.8%。中部地区用水量1652亿立方米(占全国总用水量的30.0%),其中农业用水占66.7%,工业用水占23.5%,生活用水占9.8%。西部地区用水量1785亿立方米(占全国总用水量的32.5%),其中农业用水占79.9%,工业用水占11.7%,生活用水占8.4%。可见,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用水结构相差较大,东、西部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比重相差15个百分点以上。

各流域片2000年用水量见表5。除长江片比上年用水量增加外,黄河片、淮河片、海河片、珠江片和内陆河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松辽河片、东南诸河片和西南诸河片基本保持不变,其用水组成见图8。

各省级行政区2000年用水量见表6。用水量大于400亿立方米的有、江苏、广东3个省(自治区),约占全国用水量的25%;用水量介于200~400亿立方米的有10个省(自治区),约占全国用水量的45%;其余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用水量约占全国用水量的30%。与上年用水量相比,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加,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减少。各省级行政区2000年用水组成见图9,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80%以上的有、宁夏、、内

蒙古、海南5个省(自治区),工业用水占总用水量30%以上的有上海、重庆、黑龙江、江苏4个省(直辖市),生活用水占总用水量20%以上的有北京、重庆、天津3个直辖市。

(三)用水消耗量

用水消耗量指在输水、用水过程中,通过蒸腾蒸发、土壤吸收、产品带走、居民和牲畜饮用等各种形式消耗掉,而不能回归到地表水体或地下含水层的水量。灌溉消耗量为毛用水量与地表地下回归水量之差,工业和生活用水消耗量为取水量与废污水排放量之差。

2000年全国用水消耗总量3012亿立方米,其中农业耗水量占79.6%,工业耗水量占9.7%,生活耗水量占10.7%。各类用户的需水特性和用水方式不同,其消耗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以下简称耗水率)差别较大。全国平均农业耗水率为63%,工业耗水率为26%,城镇生活耗水率为26%,农村生活耗水率为86%。由于各流域片的地理位置、气候因素、水源条件、用水组成及管理水平的不同,其综合耗水率有所差别:松辽河片为53%,海河片为68%,黄河片为57%,淮河片为62%,长江片为48%(太湖流域为36%),珠江片为48%,东南诸河片为53%,西南诸河片为69%,内陆河片为67%。

2000年全国用水消耗总量3012亿立方米,其中农业耗水量占79.6%,工业耗水量占9.7%,生活耗水量占10.7%。各类用户的需水特性和用水方式不同,其消耗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以下简称耗水率)差别较大。全国平均农业耗水率为63%,工业耗水率为26%,城镇生活耗水率为26%,农村生活耗水率为86%。由于各流域片的地理位置、气候因素、水源条件、用水组成及管理水平的不同,其综合耗水率有所差别:松辽河片为53%,海河片为68%,黄河片为57%,淮河片为62%,长江片为48%(太湖流域为36%),珠江片为48%,东南诸河片为53%,西南诸河片为69%,内陆河片为67%。

四、用水指标

(一)2000年用水指标

2000年,全国人均用水量为430立方米,万元GDP(当年价)用水量为610立方米,分别比上年减小10和70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479立方米,万元工业产值(当年价,含火电)用水量为78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

价)用水量为288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为每日219升,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为每日升(含牲畜用水),这些单项用水指标均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按东、中、西部统计分析,人均用水量分别为420、400、500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差别较大,分别为370、670、1070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东部为430立方米,中部为410立方米,西部为630立方米。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东部仅56立方米,而中西部差别不大,在125立方米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东部为225立方米,中、西部差别不大,在385立方米左右。

因受人口密度、经济结构、作物组成、节水水平、水资源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各省级行政区的用水指标值差别很大。从人均用水量看,大于600立方米的有、宁夏、、黑龙江、内蒙古、上海、广西、江苏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宁夏超过1500立方米;小于300立方米的有山西、重庆、河南、陕西、天津、贵州、四川、山东、北京、安徽等10个省(直辖市),其中山西、重庆不足200立方米。从万元GDP用水量看,大于1000立方米的有、宁夏、、广西、甘肃、内蒙古、江西、青海等8个省(自治区),大多位于西部地区,其中宁夏、大于3000立方米;小于300立方米的有天津、北京、上海、辽宁、山东等5个省(直辖市),都位于东部地区,其中天津、北京分别为140和160立方米。

各流域片用水指标见表7,各省级行政区用水指标见表8。

表7 2000年流域分区主要用水指标

人均GDP (万元) 0.88 0.90 0.53 0.70 0.74 2.66 0.79 1.22 0.40 0.68 人 均 用水量 (m3) 530 310 360 270 410 800 510 450 510 1980 万元GDP 用水量 (m3) 600 350 680 390 550 300 0 370 1280 2910 农田灌溉 亩均用水量 (m3) 533 261 412 271 4 506 916 665 616 790 城镇生活 152 224 167 168 256 362 256 274 208 216 农村生活 90 68 53 67 87 108 146 112 109 166 人均生活用水量(L/日) 万元工业 产值用水量 (m3) 91 41 75 46 109 79 80 52 161 110 流域片 松辽河 海 河 黄 河 淮 河 长 江 其中:太湖流域 珠 江 东南诸河 西南诸河 内陆河 表8 2000年行政分区主要用水指标

人均GDP (万元) 0.71 1.78 1. 0.75 0.50 0.59 1.10 0.67 0.88 2.72 1.15 1.29 0.51 1.13 0.48 0.94 0.55 0.71 0.57 1.10 0.45 0.66 0.51 0.48 0.28 0.46 0.45 0.46 0.38 0.51 0.47 0.71 人 均 用水量 (m3) 430 290 230 310 170 720 320 420 800 650 600 430 300 510 530 270 220 450 490 500 650 560 180 250 240 340 1040 220 480 540 1550 2490 万元GDP 用水量 (m3) 610 160 140 420 340 1230 290 620 910 240 520 330 580 450 1090 290 400 630 860 450 1440 850 350 520 850 750 2320 470 1250 1060 3290 3520 农田灌溉 亩均用水量 (m3) 479 290 275 252 210 446 462 505 650 352 478 549 309 859 521 261 197 538 578 827 1176 1061 254 395 0 593 415 303 619 4 1213 829 城镇生活 219 354 209 222 142 103 215 102 139 368 271 305 155 315 190 143 1 234 279 249 303 311 236 195 219 260 94 174 190 198 192 246 农村生活 179 84 40 99 78 87 104 92 110 105 53 118 90 55 66 80 133 183 139 129 78 63 92 87 210 49 55 124 43 200 人均生活用水量(L/日) 万元工业 (m3) 78 39 17 37 54 29 78 271 114 81 37 87 86 252 34 66 122 110 61 192 142 155 119 229 114 3 71 149 180 182 104 万元工业 (m3) 288 143 72 122 187 185 136 291 566 395 370 182 352 317 3 117 201 411 442 239 628 570 478 351 612 263 712 230 540 476 514 258 省级行政区 产值用水量 增加值用水量 全 国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安 徽 福 建 江 西 山 东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广 西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二)近4年用水指标变化趋势

自1997年以来,水利部各流域机构普遍加强了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严格了取水许可制度,全方位推进节水型社会的机制建设,保证了在人均用水量大体稳定的基础上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按当年价统计,4年来我国人均GDP平均以5.2%的年均速度增加,而人均用水量则呈稳定趋势。近年来北方地区连续干旱,在大量超采地下水和挤占生态用水的情况下供水量仍难以满足需求,导致全国人均供水量平均年递减1.5%。2000年与1997年相比,万元GDP用水量年均减少6%左右,主要是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所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均减少6%左右,主要是产品的升级换代和工业节水的力度不断加强所致;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下降缓慢,年均减少2.4%,主要是由于南方地区水资源相对丰富农业节水力度尚不够,而北方地区连续干旱农田水分亏缺节水潜力有限;城镇生活水平提高而人均生活用水量基本稳定,反映出生活节水取得成效;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不断上升,与收入提高的趋势基本一致,年均增加2.0%。

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大,近4年东部地区人均GDP分别是中部、西部地区的1.9和2.4倍左右,而年均增长速度基本一致。与此相反,东部地区万元GDP用水量分别为中部、西部的55%、35%,且东、中、西部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的年均下降速度分别为9.5%、7.5%和5.0%,即东部的递减速度较西部快一倍。上述情况一是反映了东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效果,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使GDP上升而用水量下降;二是反映了东、中、西部地区同类用水部门的用水效率差别较大。2000年与1997年相比,东部人均用水量由470立方米下降为420立方米,年均降幅为3.7%;中部人均用水量由420立方米下降至400立方米,下降较缓;西部地区人均用水量由490立方米上升至500立方米,略有增加。东、中部地区人均用水量减少有节水的效果,也有水资源不足难以增加供水量满足发展需求的因素。东、西部地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较快,分别下降了和100立方米,年均下降速度分别为8.0%和7.5%;中部地区相对下降缓慢,下降了37立方米,年均下降速度为3.0%。东、中部地区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均有明显减少,分别减少了42和67立方米,年均减少3.0%和4.9%;西部地区亩均用水量变化不大,稳中有升。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变化趋势则各不相同,即东部减少,中部变化不大,西部增加;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均有所增加。

全国及东、中、西部用水指标变化趋势参见图10。 五、江河湖库水质 (一) 河流水质

根据全国水环境监测网2000年的水质监测资料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对全国九大流域片的700多条河流的水质进行了评价。

在评价的11.4万公里河长中,Ⅰ类水占4.9%,Ⅱ类水占24.0%,Ⅲ类水占29.8%,Ⅳ类水占16.1%,Ⅴ类水占8.1%,劣Ⅴ类水占17.1%。枯、丰水期水质变化不大。全国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58.7%,比上年减少3.7个百分点。

全国九大流域片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百分比从大到小依次为:内陆河片90.7%,西南诸河片83.2%,东南诸河片74.1%,长江片74.0%,珠江片63.1%,黄河片46.7%,海河片34.9%,松辽河片33.7%,淮河片26.2%。与上年相比,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占评价河长百分数上升5个百分点以上的是淮河片,水质下降严重的是珠江片。分流域片各类水河长组成见图11。

按省级行政区统计(不含长江干流、黄河干流的评价河长),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占评价河长80%以上的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占60%~80%的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占40%~60%的有4个省(自治区),占20%~40%的有6个省,占20%以下的有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个直辖市中,北京和重庆的水质好于上年,天津符合和优于Ⅲ类水质的河长与上年基本持平,上海水质劣于上年。各省级行政区水质优劣排序见图12。

与上年比较,全国水质略有下降,珠江流域片水污染明显加重。江河水体的主要超标项目是氨氮、高锰酸盐指数(CODMn)和挥发酚等。

(二)湖泊水库水质

2000年重点评价湖泊24个,水质达到Ⅲ类以上的湖泊有9个,4个湖泊部分水体受到污染,11个湖泊水污染严重。

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湖”情况为:太湖Ⅱ、Ⅲ类水质断面占12%,Ⅳ类水质断面占%,Ⅴ类水质断面占12%,劣于Ⅴ类水质断面占12%,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中营养水平的水域占太湖总面积的16.5%,富营养水平的占83.5%,与上年相比,富营养程度略有加重。云南滇池

水质劣于Ⅴ类,处于富营养状态。巢湖东半湖水质为Ⅲ类,西半湖水质为Ⅴ类,东西半湖均处于富营养状态。

在其它评价湖泊中,北京昆明湖、四川邛海、云南抚仙湖和洱海等湖泊水质良好,达到或优于地面水环境标准Ⅲ类;河北千倾洼、山东大明湖、乌伦古湖等湖泊水质劣于Ⅴ类。湖泊营养状况是:云南泸沽湖为贫营养;北京昆明湖、四川邛海、云南抚仙湖和洱海为中营养;河北白洋淀和千倾洼、上海淀山湖、浙江西湖和鉴湖、云南星云湖和异龙湖为富营养。

2000年,对全国139座主要水库的水质进行了评价。从评价结果来看,有118座水库水质为Ⅱ、Ⅲ类,水质良好。在未达到地面水Ⅲ类的水库中,水污染极为严重的劣于Ⅴ类水质水库有8座,分别是山西册田和关河水库、山东墙夼、雪野、黄前、尼山和田庄水库以及柳沟水库;此外,山东产芝、会宝岭等4座水库水质为Ⅴ类,北京官厅水库、江苏石梁河水库等9座水库水质为Ⅳ类。对93座水库的营养状况评价结果为:处于贫营养状态的水库14座,处于中营养状态的水库65座,处于富营养状态的水库14座。

(三)废污水排放量

全国2000年工业废水(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和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总量620亿吨,其中工业废水占66%,生活污水占34%。废污水年排放量大于20亿吨的有粤、苏、鄂、浙、桂、鲁、辽、黑、赣、皖、豫、川等12个省(自治区)。 按流域片统计,长江片234亿吨,珠江片129亿吨,松辽河片63亿吨,淮河片62亿吨,海河片52亿吨,东南诸河片39亿吨,黄河片27亿吨,内陆河片8亿吨,西南诸河片6亿吨。

六、重要水事

(一)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中提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至十年我国水利建设的方针和主要任务

2000年10月11日,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了今后5~10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和任务,将粮食、水资源、能源作为重要的战略资源予以重视。《建议》对水利、水资源工作提出的方针、任务和要求可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1)在水利建设中,要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的治水方针,下大力气解决洪涝灾害、水资源不足和水污染三大水问题。

(2)科学制定并积极实施全国水利建设总体规划和各大江河流域规划。加快大江大河大湖的治理,抓紧主要江河控制性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加固,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搞好中小型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搞好水利设施的配套建设和经营管理,加快现有灌区改造。

(3)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核心是提高用水效率,把节水和治污放在突出位置。要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抓紧污水处理回用,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4)要加强水资源的规划与管理,搞好流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城市建设和工农业生产布局要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受能力,做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5)改革水的管理,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调动全社会节约用水和防治水污染的积极性。

(6)采取多种方式缓解北方地区的缺水矛盾,加紧南水北调工程的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

(二)根据党和国家的治水方针,水利部提出了新时期的治水新思路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经济和社会高速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水资源严重短缺,水污染日趋严重,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根据党和国家对水利工作的要求和方针,水利部在认真总结治水经验教训、深入分析宏观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新思路,对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开创新时期水利工作新局面意义重大。

近年来汪恕诚发表了关于资源水利、水权和水市场、水利满足社会需要的五个层次等重要观点,全面论述了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理论内涵和实践基础,对提高我们的认识有重要作用。汪指出,当前的水利工作要特别强调以下四点:第一,水利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第二,解决我们面临的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环境恶化三大问题,要注意综合治理、统一

管理,实现水利的可持续发展。第三,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六个方面,当前要特别重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问题。第四,水利一定要认真研究经济问题,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三)水利建设速度加快,成效显著

2000年水利基本建设继续以防洪为重点,加快大江大河堤防、控制性水利枢纽、重点蓄滞洪区等防洪安全体系的建设,同时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城乡供水和中小型水电事业,加大水土保持和水资源保护的力度。2000年全国水利基本建设共完成投资613亿元,比上年增加115亿元,增长速度为23%,是历年来增长幅度最大的一年。

“九五”期间,全国完成堤防断面达标1.6万公里,其中大江大河干支流Ⅰ、Ⅱ级堤防达标1.02万公里;2000年新建及加固堤防7400公里,占达标堤防总长的46%,表明堤防工程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到2000年底,长江、黄河和松辽流域Ⅰ、Ⅱ级堤防达标率分别为63%、57%和46%,淮河、海河、珠江等河流的治理工作也相应加快,使大江大河的防洪能力普遍提高。已建成达标海堤6000公里,占需达标长度的44%。有78座重点病险水库完成加固任务,有236座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

在加强防洪工程建设的同时,水利工程建设也取得了重大进展。黄河万家寨水利枢纽、汉江王甫洲水利枢纽、四川大桥水库、乌鲁瓦提水库、满拉水利枢纽等大型水利工程基本建成投产,新增供水能力约每年19亿立方米。对一批大型灌区进行以节水为中心的配套改造,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成效显著。2000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987万亩,累计达到8.25亿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累计达到2.5亿亩。

(四)北方大部及南方部分地区发生了严重的干旱,旱灾波及20多个省级行政区,决定实施引黄济津应急调水

2000年2~7月,北方大部、长江中下游沿江地区、四川盆地及广西南部等地区的降水量比常年同期偏少2~7成,其中内蒙古、辽、吉、冀、晋、鲁、甘、皖、鄂、川等省(自治区)一些地区的降水量为50年来同期最小值。全国大部分地区2~7月平均气温偏高,长江中下游及北方大部分地区平均气温比常年同期高1~20C,北方春季发生了10多次较大范围的大风扬沙天气。大范围的少雨

高温大风天气,造成许多河流来水明显偏小,河道断流,黄河以北大部分河流汛期来水比常年少5~9成,辽河干流6~8月断流66天;加之上年干旱,水库蓄水不足,地下水位下降,可用水量大为减少,旱情急剧发展。

严重旱情发生在小麦返青及春播夏种的关键时期,给农业生产造成很大的损失。全国农作物因旱受灾面积6.08亿亩,其中成灾4.02亿亩(绝收1.2亿亩),因旱损失粮食5996万吨,经济作物损失511亿元,农业旱灾损失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干旱使北方一些城市出现了严峻的缺水局面,全国有18个省级行政区的620座县级以上城镇缺水,影响人口2635万人。干旱造成的农村生活用水问题也很突出,旱情严重期间有2770万农村人口和1700多万头大牲畜发生饮水困难。干旱还给三北地区牧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内蒙古、冀、吉、黑、甘、青、宁、新8省(自治区)牧区草场受旱面积达11.7亿亩,因草场载畜能力下降,有4900万头(只)牲畜膘情下降,死亡90万头(只)。

面对严重的干旱,在党、的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有关部委通力合作,旱区各级党政积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取得了灾区人心稳定、社会安定、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正常的巨大胜利。各受旱地区因地制宜推行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采用地膜覆盖、喷施抗旱剂等非工程抗旱措施,提高了用水效率,减轻了干旱对农业的影响。各缺水城市采取限时限量供水、启动备用水源和修建应急供水工程等措施,确保城市不发生水荒。水利部门根据抗旱的需要,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和合理配置,临时改变水库的运行方案,充分发挥大江大河的引水、提水能力,为缓解旱情提供较多的水量。天津市在压缩日供水量30%的情况下仍然不能渡过难关,9月中旬经批准,由水利部组织实施引黄济津应急调水,共引黄河水量8.66亿立方米,入天津4亿立方米,为河北沧州市补水0.54亿立方米。

(五)汛期大江大河干流水情平稳,局部地区洪涝灾害严重

2000年我国总体上严重干旱,没有发生大范围的洪涝灾害,但局部地区暴雨洪水和山体滑坡灾害严重,海南、河南、、福建等省区的灾情较重。全国农作物受灾面积1.35亿亩,成灾面积0.81亿亩,直接经济损失712亿元,是90年代以来洪涝灾害相对较轻的一年。

6月下旬至7月中旬,淮河流域沙颖河上游澧河、洪汝河上游小洪河发生近百年来的最大洪水。8月下旬,雅鲁藏布江的支流年楚河发生百年一遇洪水。10月中旬海南省遭受特大台风暴雨,南渡江发生超百年一遇洪水,万泉河、文昌河等5条河发生大洪水,全省有15个县市受灾。面对特大洪水,各地积极组织抗洪抢险,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4月9日,波密县易贡藏布河木弄沟发生特大山体滑坡,形成高60米的自然堆积坝,滞蓄水量约30亿立方米,如果漫顶溃坝,将危及周边及下游地区8000多居民和川藏公路的安全。党、高度重视,国家防总、水利部与当地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军民昼夜奋战33天,开挖引水渠导流,降低水位24米,减少蓄水量20亿立方米,成功地排除了险情。

(六)黄河、黑河、塔河调水成功,取得了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合理配置的新突破

2000年我国北方地区严重干旱,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在党、正确领导下,水利部门精心组织、科学调度,有关部门和地方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广大群众顾全大局、无私奉献,实现了黄河大旱之年不断流,黑河首次跨省区分水成功,博斯腾湖两次向塔里木河输水,取得了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合理配置的新突破。对此,总理、副总理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朱总理批示:“这是一曲绿色的颂歌,值得大书而特书。”

2000年黄河来水量比常年偏少约30%,由于采取了上下游水量合理分配,限额引水灌溉,牺牲干流水库部分发电利益等措施,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实现了黄河大旱之年不断流,初步扭转了近十年来持续断流的局面。宁夏和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提高水价、限额灌溉等节水措施,2000年分别少引黄河水9.1和3.6亿立方米,为保证下游用水作出了贡献。

黑河是我国西北地区一条重要的内陆河,流经青海、甘肃、内蒙古三个省区,水资源条件先天不足,多年平均产水量只有28亿立方米。随着人口和灌溉面积的增加,全流域经济社会用水已达到26亿立方米,严重超越了水资源的承载能力,造成下游河湖干涸,生态环境急剧恶化,上下游用水矛盾十分尖锐。为缓解黑河下游生态系统恶化的局面,从2000年7月1日起对黑河水量实施统一调度。

8月21日至11月19日,先后5次“全线封口、集中下泄”,给下游共放水6.5亿立方米,黑河分水方案首次得到落实。

塔里木河是我国最大的内陆河,由于气候变化和对水土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20世纪70年代以来大西海子水库以下至台特玛湖320公里河道完全断流,沿河胡杨林带形成的绿色走廊濒临消亡,塔克拉玛干和库姆塔格两大沙漠逐步合拢,生态系统急剧恶化,严重制约了流域内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抢救塔里木河下游的生态系统,2000年5月以来先后两次由博斯腾湖经大西海子水库向塔河下游输水共3.27亿立方米,水流通过的断流河长215公里,河道两岸各500~800米范围内的地下水位回升1~4米,至少可维持胡杨林生长5年的水分需要,挽救了濒临消亡的绿色走廊。

(七)全国首家省级水资源一体化管理单位--上海市水务局成立

2000年5月13日,上海市水务局揭牌成立,是上海市治水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水管理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新组建的水务局,将原来水利局、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工程管理局等部门有关水的职能合并到一起,把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城市和乡村的防洪、除涝、供水、排水、节水、治污、污水处理回用、地下水回灌等实行一体化管理。这种水管理体现了机构改革中“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解决了职能交叉、政出多门、执法难、管理难等方面的问题,有利于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和统一保护,有利于解决洪涝灾害、干旱缺水和水环境恶化问题。

国外许多城市采用水务局管理模式,已被证实是一种合理利用、有效保护水资源的先进水管理。上海市水务局是我国第一家省级水资源一体化管理单位,它的成立和运作将对全国水管理改革起到很大的带动作用,也为其他城市水务管理提供借鉴。

(八)浙江省东阳-义乌水权转让是我国水权实践的起点

2000年11月24日,浙江省东阳市和义乌市签订了一个有偿转让水权的协议,义乌市花2亿元向毗邻的东阳市购买约5000万立方米水资源的永久使用权。这一举措是我国首次利用市场机制对水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成功探索,对促进我国水权制度改革将产生深远影响。浙江省水利厅进行调研后认为,这桩水权交易

的现实意义有四:一是实现“双赢”,对两市经济发展都有利;二是有利于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三是为跨流域或跨区调水探索了市场协调机制;四是为两地资源共享、基础设施共建和区域合作、共谋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利用市场机制进行水权转让是水资源管理中涌现的新生事物,需要在今后实践中对有关理论、、法规、价格等问题进行探讨和完善。汪恕诚对此事非常重视,在听取不同意见后指出:任何新生事物、任何改革行为都是在实践中产生,并由小而大逐步发展起来的。有了实践才会有理论,有了理论才能制定法规,所以不能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而轻易否定某种新生事物。在改革的问题上,实践创新是第一位的,检验改革的标准要看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九)河湖水质恶化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淮河流域、汉江、太湖发生严重水污染事件

2000年淮河流域发生多起水污染事故,严重的有以下3起:①5月中旬,阜阳市主要污水集中排放沟 七里长沟发生毒性气体熏死熏伤村民事故,原因是达标排放出现反弹和污水处理厂建设缓慢。②山东鲁南地区积蓄的大量污水下泄骆马湖水域,导致10万亩水面遭受污染,沿岸20万人饮水困难,直接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③6月27日,新沭河泄洪闸开闸泄洪,闸上河槽蓄存的部分污水随洪水进入石梁河水库,引发了水污染事故,造成1350个网箱约70万公斤养鱼全部死亡。

2000年初,汉江中下游襄樊以下江段发生“水华”,是汉江有史以来第三次发生大面积“水华”。这次“水华”,是汉江历史上来势最猛、面积最大、持续时间最长、藻类繁殖量最高的一次。

太湖蓝藻大面积爆发,是近五年来最为严重的一次。6~7月份,太湖的梅梁湖、贡湖等湖湾大面积爆发蓝藻,特别是湖心区平台山周围及部分出入湖河道开始出现蓝藻带。为改善太湖水质和抑制蓝藻扩展,缓解太湖周边地区用水紧张局面,增加向上海黄埔江上游饮用水源地供水,太湖流域管理局在充分调研并征求两省一市意见的基础上,首次实施“引江济太”应急调水,从长江向太湖引水2.2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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