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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安全责任人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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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建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

一、公司总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要对本公司各部门和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总经理带头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党和生产法律、法规,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召集举办的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和会议。

3、负责主持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目标,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实施情况。

4、领导并责成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定期(半年)和不定期地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和布署安全生产工作。

6、负责主持或责成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二、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按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方针、目标,提出安全生产措施项目及其费用计划,并制定实施方案。为公司安全生产执行责任人。

2、组织审查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施工方案。

3、负责组织召开公司月安全生产会议,总结上月、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并参加上级主管单位召集的各种安全生产考评会议和相关活动。

4、负责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重大隐患要向总经理汇报,并督促相关人员定期消除隐患。

5、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评工作。

6、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并主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和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作好公司安全工作。 2、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生产法律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作好本职工作。

3、领导组织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活动。 4、安排和检查工作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一起抓、一起管,发现隐患及时解决或通告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督查、整改,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5、参加公司和上级主管单位、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评活动和公司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上级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督促、检查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实施情况,参加公司安全生产活动。

2、负责主持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实施细则或计划,送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

3、定期组织召集公司各专职和兼职安全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并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考核。

4、定期组织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5、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总结月、季、年报工作,并负责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五、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经常学习、宣传党和生产方面的方针、法令和制度等。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组织推动、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做到三熟、三勤、三及时(熟悉安全方针、熟悉安全技术规程、熟悉安全业务知识;手勤、眼勤、耳勤;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检查、督促本部门、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3、调查、研究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工长、班长和作业人员执行安全法律,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做到安全生产。

4、协助项目经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新进工人的进场安全教育和班组经常性的安全宣讲工作,指导现场安全喊话员和班组兼职安全员作好安全工作。

5、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班组检查安全工作,制止不安全操作或违章作业行为,严重违规作业经劝说无效时,有权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报项目经理及有关部门处理。

6、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收集、统计安全原始资料,填写各种安全工作报表,编写安全工作月、季、年报等资料。

六、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具体负责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和决议,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领导编制本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和督促检查工作。

3、组织定期(一月)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定期通报安全生产情况,经常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的、法令、规章制度和技术知识。

4、对本项目发生的轻伤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参与本项目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督促检查指导工长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资金的落实和正确使用。

七、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从施工技术上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2、参加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项目的会审工作,按程序贯彻实施。

3、编制审查施工预算的同时,要编制落实安全技术经费和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专款专用,不准截留或挪作它用。

4、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必须同时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检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劳动保护的执行情况。

6、参加安全检查,从技术上提出对隐患的整改方案。

7、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机具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8、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机械设备事故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改进意见和安全措施。

八、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经常检查工作地点、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具等,确保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做到文明施工。

2、在计划、技术交底时,应认真交待安全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认真贯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随时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不准违章和冒险作业,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组织、领导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训练工作,接受安全员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4、经常组织工人对安全生产自检、互检、交检工作。发生工伤事故时及时上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填写事故登记书于三日内上报,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并认真实施。

九、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各项指示,模范遵守,并带头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支持本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工作,为本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人。

2、指导和督促本组职工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3、认真执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并作好记录。进行每天班前安全交底会,根据当天生产现场、环境、设备状况、防护装置、人员思想状况等特点,提出具体安全要求。对本班组新调入的工人(包括变换工种工人、实习员等)要进行现场或岗位的安全教育,在未熟悉本工种作业情况之前,要指定有经验的工人负责监护其安全生产工作。

4、充分利用每周一次的群众性安全活动日,组织班组成员认真学习有

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文件、报纸等,经常对本班组的工人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严格执行安全奖惩制度。

5、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备和安全措施,使本班组的设备工具、工作场所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6、班组发生工伤事故、设备事故时要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抢救。事后要组织班组人员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未遂安全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并上报领导、保护现场。

十、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作好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用具等工作。

2、对脚手杆、扣件、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和大型工具定期进行检查、鉴定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料具不得出库,凡发现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料具应及时从现场收回。

3、凡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所需的材料,应纳入材料采购计划,按时保质保量供应。

4、凡运进现场的材料,应按平面规划布置堆放整齐、稳固,不得任意超高、乱堆乱放,保证整洁、安全。

十一、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现场所有电线接头必须包扎严密。当日未完成的一切危险部分,必须设置危险标志。

2、一切设备的线路,未经仪器检查,不能用手探摸。 3、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4、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为保管,应定期检查和校验,严禁它用。 5、机电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应先拉闸断电后再作排除,严禁

带电作业。

6、电线不得架设在树枝、房顶和钢管上,必须在钢管上架设时,须有绝缘措施。

7、安全装照明线不准直接在石棉屋面、板角、天棚式隔音板上通行。 8、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灭火。

十二、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省、市的安全法令、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

2、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学习和安全教育,参加各种安全竞赛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认真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服从指挥和管理,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所规定的制度和措施进行工作,做好文明施工,不违章作业。

5、工作前,认真检查所操作的机械设备的周围环境是否良好安全,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有效,不盲目操作。机械设备不准带病运转,用后做到工具、设备、场地整齐清洁。

6、认真执行交制度,做到清楚、认真,按规定写好各种原始记录,如遇有故障或影响安全操作时,自己解决不了时,必须报告班组长。

7、有权拒绝任何强令违章作业和指令,不盲目服从,并随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行为。

8、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班组长或工长,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人员的询问,如实向事故调查人员介绍情况,不得隐瞒或欺骗。

公司各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分解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法规、条例精神的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目标分解责任,公司现对各项目责任人下达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分解责任书,以明确其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一、目标责任:责任人应对所辖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所管理范围内的工段、班组从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内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上级下达的控制目标(3‰/年),并不得发生机械伤害、火灾等事故。

二、组织实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按分部分项工程及时对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并适时组织班组人员学习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对所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危险部位、机械和电气设备等应采取有效防护设施,任何人不准违章指挥,教育工人不得违章操作,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四、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随时监督检查所属工人作业时要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五、对所属班组要求要做到文明施工,完工料清,文明作业考评要达“优良”。工程竣工后,根据安全目标考核情况,按项目奖惩制度与个人经济挂钩兑现,并实行一票否决权。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签字):

四川科建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 月 日

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班组层)分解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法规、条例精神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目标分解责任,以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一、目标责任:责任人(工长、班组长)对本项目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本工段、班组从进场到出场期间不得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控制目标(3‰/年)内。

二、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作业前对班组作业场地的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具以及环境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并上报领导,拒绝一切违章指令。

四、积极参加项目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每天做到工完、料尽、场清。

五、工程完工后,根据安全目标考核情况,按项目奖惩制度与经济挂钩,兑现并实行一票否决权。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分部分项责任工长(签字): 工程作业班组长(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二O一二年 月 日

三、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安全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按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包括年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计划),并督促各部门、项目施工单位、现场和施工人员严格按细则实施。

2、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使全员职工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把“人人管生产、个个抓安全”的好风气落实到班组,深入到人头。

3、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到工地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特种工种”人员的培训和考评工作,坚持“持证上岗”原则,严查“违规作业”行为,为确保“安全生产”尽心尽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二)生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一起抓的好风气。

2、坚决贯彻上级和公司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安全施工实施细则。 3、认真协助安全部门作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为实现公司无重伤事故、轻伤率3‰的安全目标作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4、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负责本部门职工的安全

教育和培训及考核工作。

5、经常深入现场、工地检查生产的同时,认真、细致检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通告安全人员尽快排查、消除。

(三)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安全生产知识,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树立“抓技术必须抓安全”的好作风。

2、坚决贯彻上级和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努力为实现公司年度无重伤事故、轻伤率不大于3‰的安全目标作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认真作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及考核工作。

4、在制定技术方案和施工措施时,务必认真列入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以确保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完成施工任务。

5、深入现场、工地检查技术工作的同时,要认真观察、仔细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存在,应及时排除或通告安全部门、安全人员尽快排除不安全隐患。

(四)设备材料采购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2、熟悉公司主要施工技术手段和工艺流程,采购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材料和工器具以及劳保用品。

3、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产品,一律不得入库、不得进

入工地,更不允许用在生产(施工上)。认真为公司“工程一次性交验合格率100%”的质量管理目标提供安全合格产品作好本职工作。

4、对使用后入库的工器具和设备要定期保养、维修、检修,并保持库房整洁、设备完好。

5、对不能使用的工器具和设备要随时清点、异地存放,并定期造册送审报批后妥善处理。

(五)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

2、严格按要求计划支出、核销“安全生产”措施费(安全资金),决不允许将安全生产资金挪作他用或克扣少用。

3、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督促生产(施工)单位(工地)和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安全资金”,一旦发现违规使用或不正确使用时,应严肃指出其危害,并同时通告有关领导督查改正。

4、尽职尽责管好、用好“安全资金”,作好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使用的好参谋、好管家。

5、协助、配合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等部门共同作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公司安全生产作好本职工作。

(六)教育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相关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知识水平。

2、坚决作好、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法令的宣教工作,配合

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办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全员职工的安全意识,作到安全生产。

3、按照理论结合实际的需要,经常下工地督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通告安全部门和安全员加强防范,杜绝后患。

4、配合安全部门作好新进人员的“安全生产”宣教工作,为全员职工提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供保证,使每个上岗职工都能注重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5、协助安全部门作好“特殊工种”人员的自培、外培及其考评(核)工作,确保“特殊工种”人员能持证上岗,安全生产。

(七)劳务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相关知识,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意识。

2、负责并配合安全、教育部门作好对新招人员的考聘和安全教育工作,为确保做到为安全生产提供高素质员工做好本职工作。

3、经常深入现场(工地)调研安全生产情况,发现违规作业行为及时制止,并通告安全部门和安全人员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4、配合安全部门作好“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考评(核)工作,并督促“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允许冒险作业。

5、协同安全、生产部门严格按劳动保和安全生产法规处理好劳动纠纷和安全事故,作到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依法办事。

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保证施工安全生产顺利进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公司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望各(工号)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

1、公司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省、市安监办或相关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对需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过公司、项目部、基层班组的三级教育后,才准进入操作岗位进行作业。

(1)第一级完全教育:由公司技安科对公司员工及新进人员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第年至少进行一次,其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a、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b、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c、本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d、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式及历史上发生过的重大事故和应吸取的教训。

e、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等。

(2)第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讲授现场

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主要内容是:

a、本单位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b、本单位(包括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c、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e、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f、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3)第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安全员进行本工程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制度,主要内容是:

a、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b、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c、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d、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e、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操作要求。 3、日常的安全教育:

项目部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活动,专门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各班组每周要有一次安全学习,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文件、演示文稿、通报、安全报刊和事故案例及生产技术等内容,结合本项目班组工作的情况,总结安全生产中的经验教训,提出安全防范措施。

4、对于电工、焊工、搅拌工和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

过劳动部门和驾校组织的专门培训,进行有关安全技术专业教育,经考核合格获得操作证者,才能准许上岗操作。

5、各级进行的各种安全教育,均应作好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

(1)教育时间; (2)教育内容; (3)参加人员名单; (4)教员姓名或组织人等; (5)受教育者签字。

6、公司每年对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业务教育培训、考核,并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考核,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或下岗培训直至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负责人。

2、公司负责人接到伤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要用法(包括电话等)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劳动安全监督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

3、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

4、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在事故调查组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应派专人看守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对象,同时要尽快抢救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或移动现场,部分对象时必须作出标志,并绘制事故现场图、摄影或录像等作详细说明,清理事故现场。

5、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6、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劳动安全部门、门等单位派出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成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8、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对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

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1、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0天,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12、公司技安科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登记台帐,定期汇总上报,并提出改进措施,使“事故”发生率达到降低至零的安全生产目标。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是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施工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工作之一。建立健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是保证安全技术完善,严格遵守各项施工操作规程,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措施。各工地项目经理部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1、工程开工前由公司对工地人员进行安全总交底,工程项目部、分包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必须共同参加,双方签字认可。

2、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生产保证技术措施等向各分管工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在施工当中,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分部、分项进行技术交底。

4、工长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下达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各分管工长对作业人员进行操作规程交底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对危险部位、特殊部位的专项操作班组,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公司技术负责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7、对特殊工种和危险工种的作业,工地项目经理部必须向公司汇报特殊、危险工种作业的技术要求,并经公司技安负责人审批认可后,由公司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明确仔细,不明确、不仔细就不施工。 9、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备交底主要内容、参加成员和交底时间以及双方签字认可的记载,一式两份,一份交作业班组或个人,一份留底装订入册备查。

10、在施工当中,公司工程部技术负责人必须监督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完善。若发现对安全技术交底不全或未作安全技术交底即进行施工操作时,公司技安人员可责令其停止施工,对违反规定的专项负责人进行处罚。

11、对拒绝交底签字的班组或个人,要坚决予以下岗培训或辞退。 (四)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公司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知识,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监督各施工现场做好消防工作,消除消防隐患。

2、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及消防布置图,合理设置各种灭火消防器材,以及各种警示标牌。

3、成立消防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月自检一次,重点检查用火频繁的部位及库房、厨房、配电房、发电机房、外用工

宿舍等,对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若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扑救,并及时向119火警电话报警。对发生的火灾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依照消防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4、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指定专人经常检查、维护防火器材,按要求增添消防器材和防火标志,建立消防软件资料。

5、各班组、部门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班组、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

6、各工地严禁私自生火和使用电炉,除医务室可使用电炉外,其余一律不准使用;如因特殊原因需烧煤或气炉者,必须经公司保卫、工程(安全)部门批准,在指定地点并有确保安全的措施方可使用。

7、严禁在工棚内抽倒床烟、乱丢烟头和生火。

8、严禁在工棚内私自搭接电线和点大灯泡,灯泡最大不得超过40W。

9、指派电工全面负责现场线路安装,并负责经常对所在工地的电线路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各种违章用电现象,确保工地安全。以上6~9条款,请全体人员相互监督,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反者,每次罚款拾元,并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如有失职者从严处罚。

火警电话:119

(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公司所属的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指电工、焊工。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并经相关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录用。

2、特种作业人员一经公司录用后,若有上岗证并经公司各安全

教育考核合格者,可予以上岗无上岗证者,则必须由派送到省、市劳动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可上岗操作。

3、公司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由公司安全技术科负责管理,要定期送培、定期考核、坚持持证上岗原则,违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4、公司特种作业人员,不仅要熟练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还必须懂得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因此,要求其作业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的安全知识,绝不允许违章、违规操作,否则将严惩、严罚或下岗培训或调离岗位。

5、公司安全、劳动、财务、材料以及项目部等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监督、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各种劳保用品的发放,并保证其安全性能可靠。

6、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下工地时,要特别注意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和安全意识方面的检查和考查,以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切实作到安全生产,杜绝违章现象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六)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安全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必须摆在重要位置,当作突出的大事来抓,除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公司安全责任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定时、定员组织对项目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和评比相结合,严格奖惩制度,为把公司和项目安全生产

工作搞好,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每半年组织一次由公司劳动、教育、施工技术、设计和安全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对公司所属的工地(项目)、库房、办公等地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着重检查:

(1)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警示标志是否合理、齐全、明显; (2)施工人员操作是否规范、安全; (3)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4)有否安全隐患。

2、项目经理每月定期组织一次由各工种班组长参加的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的检查。

3、项目现场责任工长每半月组织一次由各工种班组长参加的检查小组,对各工序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

4、班组长每周组织一次由全组人员参加的安全自检活动。 5、施工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安全意识,正确处理生产、安全关系。

6、专职安全员要经常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执行情况。

7、项目负责和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各种操作规程和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8、安全人员和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9、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填写整改通知书,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经安全员复核检查,并签字认可为止。

10、按奖惩制度,表彰先进、惩罚落后,并做好记录。 (七)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和管理制度

1、本公司专项施工项目主工指“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复合地基加固处理”等施工项目。

2、该专项工程的设计由技术设计部负责,工程部和安全技术科应根据工程特点(大小、深浅才复杂程度等)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要求和措施,要使方案能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作到设计优化、合理,施工切实可行。

3、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专业人员编制,并至少应有两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审查、审核合格后,交由总经理最后审定批准才能出版送审。

4、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必须送业主和安监或具备审查资格的专业机构审查合格、批准后,才能按“方案”和“审查意见”实施,否则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5、“专项施工方案”经上级审查批准后,在工程施工前,应由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向施工作业班组、人员作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详细说明工程的难点、重点以及施工安全技术的要求,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清楚后方可实施。

6、重大、复杂的深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方案,必须由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主持有技术、设计、施工、安全等多方面专

业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详细讨论、审查、修改后,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正式出版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7、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人员应严格按“方案”要求,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8、公司应对“专项施工项目”进行重点管理,指派专人对其安全生产技术进行监控,经常督促检查其安全生产施工情况,发现隐患要定人、定时尽快排除,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十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预防监控措施及专项方案工程

(一)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主要预防监控措施

我公司所承担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为“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其设计和施工除应严格按照规程、规范执行外,还应采取下列主要预防监控措施:

1、编制施工方案前必须持建设方提供的周边地下管网分布图到实地调查,核实基坑内外地下管网的分布情况,并征集管线权属部门的意见,采用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改线、悬吊或保护)。

2、变形监测:施工中对基坑周边的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进行定点、定时监测。

(1)监测内容:地下管线的水平、垂直位移和建构筑物的沉降、倾斜等。

(2)监控方法:水平位移采用DTM—530E速测全站仪、垂直位移或沉降采用蔡司005A进行监测。

(3)监控允许值:

a、对建筑物的变形控制值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表5.3.4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的70%执行。

b、对周边地表沉陷的变形控制在2cm以内。

c、HDPE排水管的不均匀变形控制值<1%管径;钢筋砼管不均匀变形控制值<0.1%管径。

d、电信管的不均匀沉降<5mm。 e、自来水管的不均匀沉降<1%管径。

f、煤气管的不均匀沉降<1%管径。

凡监测发现变形时应立即通告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施工工长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变形发展;一旦出现超差现象即应停止施工,立即采取应急抢救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3、派专人巡回观察基坑周边坡缘及地面、路面有否裂纹、裂缝和其它异常变化,一旦发现异常时应立即通告有关人员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控制。

4、土方开挖时应严格控制一次性开挖长度(<30m),若大于30m时应采取跳隔开挖,跳隔间距10~12m。一次性开挖深度一般控制在2m左右,当遇厚度大于1.00m的砂层时,开挖深度应控制在1.0m以内,开挖长度宜小于10m。

5、基坑(含挖孔桩)周围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6、深度大于10m的挖孔桩应备有空压机或鼓风机向孔底送风,此外,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并应备有软梯等安全用品。

7、降水井务必用空压机和活塞交替反复洗井,要求出水含砂量小于1/10000(细砂)、1/20000(中砂)和1/50000(粗砂),按体积比计算。

8、排水管道或排水沟不得漏、浸水,防止地面积水、渗水。在排水管、沟的末端应设置沉砂池,使水中有限的砂粒经沉淀后注入地下雨水井。

9、加强降水井的水位观测,当水位未达到设计降深要求时,早、中、晚各测一次,水位达到设计水位稳定后每天观测一次。严防降水

中断水位回升影响到护壁安全。

10、降水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护壁质量及其安全性,所以降水和机电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并且在现场应配备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

(二)专项方案工程实例

公司实施的所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前均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有关专项方案,并经有关专业审批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准施工。现提供三份工程实例(施工组织设计):

1、成都千和屋业发展有限公司千和·馨城商住楼基坑降水、喷锚护壁施工组织设计;

2、新津县黄泥渡大桥灌注桩施工组织设计;

3、华阳兰桥尚舍商住楼地基CFG桩处理技术及施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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