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商会会费缴纳标准及管理细则办法(合集) 为了加强会费管理工作,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商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缴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第二条 会费管理包括会费收缴、使用、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 会费使用的基本原则为“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 第四条 会费管理应当接受会员及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二章 会费缴纳 第五条 会费缴纳标准 (一)会长单位:30000元/年。 (二)副会长、秘书长单位:10000元/年。 (三)理事单位:5000元/年 (四)会员单位:500元/年 第六条 会费应当于每年3月25日前缴纳完毕。 第七条 对不按规定缴纳会费的秘书长、副会长单位,可视为自动退会,由本会安排向社会予以公告。 第三章 会费的使用 第 会费主要用于商会正常运行和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的开展,严禁挪作他用。 第九条 商会正常运作的开支主要包括: (一)商会办公场所费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办公场所经费。 (二)工作人员薪酬。 (三)商会办公设备、用品用具等。 (四)日常办公经费。 (五)其他。 第十条 商会开展业务活动的开支主要包括: (一)为会员制作、寄送会员证、通讯录,义务法律咨询。 (二)印刷会刊、建立和维护网站; (三)商务工作活动; (四)同其他商会通讯联络工作; (五)其他。 第四章 会费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 本会聘请专职会计或代账公司。并接受会员大会和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本会收取会费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第十三条 本会会费由本会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和管理,会费应当以转账形式缴纳,由本会财务账户统一收取。 第十四条 本会每年向理事会以及会员大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理事会和会员大会对会费收支情况的监督和审查,并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时间内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对于本会收取会费不符合《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规定的,会员有权拒绝缴纳,并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本会筹备组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于2019年11月24日经第一届会员大会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XXX商会秘书处 2020年 月 日 商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管理细则(范本) 为加强商会(以下简称本会)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9﹞1999号)精神和《商会章程》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交费对象 凡参加本会的各单位会员,从取得会员资格起,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向本会交纳会费。 二、会费标准 1、单位会员按以下标准缴纳: 会长单位:20000元/年 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理事、监事单位:2000元/年 会员单位:500元/年 2、对确有特殊困难需减少或免交会费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会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酌情予以减免。 三、会费使用 1、本会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主要用于本会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2、本会会费使用须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大项支出经理事会研究决定。 3、本会委派专人负责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建立收支明细账目,每年将会费收支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4、本会会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组织会员开展工作调查、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等活动; (2)为会员提供学习和培训资料,组织会员培训、学习和考察等活动。 (3)组织工作评比、奖励先进、召开会议、对外宣传等活动。 (4)用于本会日常开展业务活动支出。 (5)为会员提供服务等活动的支出; (6)商会项目、扶贫帮困、“三生服务”支出; (7)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的其他支出。 四、会费监督 1、本会收取会费应出具财政部门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不出据专用票据的,会员可拒绝缴纳。 2、本会配备专业财会人员,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加强会费收支管理,严格按章程规定管理使用会费。 3、本会建立收支明细账目,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一次会费收支情况,本届会费的收支情况由理事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向全体会员公告。 4、本会会费收支情况应按年度,委托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理事会,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备案。 五、附则 本办法经2020年6月3日本会第二届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后施行。 XXX商会秘书处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