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推动盐城市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全面实施《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根据党、提出的“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的要求,制定2008年本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意义和目的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学业评价的组成部分。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旨在培养学生养成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原则和要求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应体现对学生意志品质和体育技能的培养作用,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的激发作用,体现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推动作用。
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应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与学校体育课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与学生兴趣爱好和体质差异相结合。
三、成绩评定方法 (一)分值和结构
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中考体育考试分值应占中考总分的5%,经研究决定今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总分值为30分。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分值由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个部分组成。平时考核由学校评定,统一考试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项目测试。2008年学校评定为20分,统一考试为10分。
(二)考试办法
1.学校评定:由学校依据学生参加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情况予以评分。具体评定办法为:一是以学生体育课成绩为依据,每学年5分,共计15分。学生初中阶段每学年体育课等第评定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的分别折算成5分、4分、3分、2分,三学年分别评定折算汇总后计入学校评分。二是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为依据,共计5分。按学生2007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等级——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分别折算成5分、4分、3分、2分计入学校评分。因伤病或残疾原因符合体育免修条件的学生,经学校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给予记20分。
2.统一考试:由市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要求统一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测试。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测试分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两类,其中必测项目2个,学生另需选测2个项目,每位学生应参加4个项目的考试。每个项目满分为2.5分,合计10分。
(三)考试项目
1.必测项目:50米跑和掷实心球(2㎏)。
2.选测项目: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和1分钟排球垫球。
学生应在选测项目中选择两个考试项目,选测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四)考试评定标准
根据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评分标准,结合本市初中学生体质现状的总体水平,由市教育局制定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的成绩评分标准(见附件2)。
(五)考试成绩记载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按照学校评定分值和统一考试项目测试分值合计计算学生体育考试成绩,填入《盐城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表》(见附件)。
(六)对免考和缓考的规定 1.因残疾或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需具有伤残证书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免考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 《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考审批表》(见附件3),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学校签署意见,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申请及批准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2.在规定考试时间内,因伤病或其他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可予以缓考。缓考的考生应在中考文化考试前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补考,补考限一次。
(七)因残、因病免缓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
1.因残疾并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考的学生,其升学体育考试总成绩按30分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不能参加单项测试的项目,该单项成绩按满分计算。
2.因伤病原因获准免考的学生和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补考的缓考学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学校评定实际得分和项目测试满分的50%(即5分)计算。
(八)关于本市户籍在外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盐升学以及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跨县(市、区)就读升学学生的体育考试
本市户籍在外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盐升学的学生以及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应提供其在外市就读学校或在本市原就读学校参加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评价情况的证明材料,由各地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实际情况计算学校评分分值,同时,上述毕业生应参加2008年我市组织的体育统一考试,按照其成绩计算体育考试分值。本市户籍在外市就读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返盐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其体育统一考试分值以满分的50%(即5分)计。
跨县(市、区)就读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学校评分和体育统一考试项目测试成绩由就读学校和就读县(市、区)予以评定,再由就读县(市、区)招办出具书面体育考试成绩证明材料转送至其报考学校所在县(市、区)招办。
四、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盐城市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市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要严格按照此方案 制定本地体育考试实施细则,明确工作任务,配备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变更或删减考试项目,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测试项目评分标准。各县(市、区)教育局须在2008年3月30日前将本地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处,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在5月底前完成体育考试工作。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有关学校要建立体育考试学校评分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组织评价,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定的总分要在学校和班级的公告栏或宣传栏醒目处公示7天以上,并由学校在报名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统一考试时一并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人员对学校评定的体育考试成绩进行审核认定。对评定结果明显异常或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学校,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要责令学校重新评定,并派员进行过程监督,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学校承担。
(三)切实保证体育统一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体育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公正性。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考务人员培训,严肃考试纪律,严格监督机制,杜绝舞弊事件发生。要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纪律教育和技术培训,加强学生人身安全、场地器材等各类保障,严格考场纪律监督。要制定各项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考试工作公平、规范和安全。市教育局将组织巡视组对各地体育考试工作进行巡查和抽测,对学校评定和统一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和追究相应责任。
(四)建立学生体育考试复核和仲裁制度。学生对学校给予的评定分数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七天内向学校书面提出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学生对市县统一体育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市县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仲裁。逾时不再受理。
(五)各地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安全。科学安排体育考试相关事宜和步骤。各县 (市、区)应根据区域范围和学生规模等实际情况,统一和集中安排考场,确保场地、器材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选测男生1000米跑和女生800米跑宜作为最后项目进行测试。 各考点要设立医疗救护点,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考前体检制度,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交通、食品安全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各地各校应根据体育考试的特点,加强考生考前的科学训练与指导,合理安排准备活动,防止运动损伤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六)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学生平时成绩的考核记载工作,作为今后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评定的重要依据。
附件:1.《盐城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名单》
2.《盐城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评分标准》 3.《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考审批表》 4.《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项目测试规则》 5.《盐城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报名表》 6.《盐城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表》
7.《盐城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学校评分成绩公示表》
附件1:
盐城市200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常逢生 副组长:周晓林
崔成富 陈爱华 吴清钅监
成 员:张国华
卞纲成 戴明庆 刘阳春 刘广平
附件2:
盐城市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
项目评分标准
分女 生 值 50米跑掷实心球立定跳远1'仰卧起坐(秒) (米) (cm) (个) 1'跳绳 800米1'排球垫球(个) (分秒) (个) 2.5 2 1.5 1 0.5 7.9 8.4 8.9 9.5 10.0 7.8 7.2 6.6 5 4 200 191 173 149 141 50 44 36 25 21 男 生 172 133 100 60 42 3'24 3'38 3'58 4'23 4'44 70 60 50 40 30 分值 50米跑掷实心球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秒) (米) (cm) (个) 1'跳绳 1000米1'排球垫球(个) (分秒) (个) 2.5 2 1.5 1 0.5 附件3:
6.8 7.3 8.2 8.8 9.1 12.4 9.6 7.7 5.6 4.5 250 241 221 193 183 22 17 12 7 3 180 140 110 60 50 3'30 3'50 4'10 4'35 5'05 80 70 60 50 40 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考审批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免、缓考 免、缓考 原因及病 史概况 性别 民族 联系电话 班 级 档案号 1寸免冠照片(学校加盖钢印) 医疗诊断 结论 (由学校确认医疗证明原件后,将原件存入学生档案,复印件附后页) 家长签字 班主任 签字 学校意见 学校评定分数: 校长签章: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复检结论 医生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教育部门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附表后;复检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另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体育教师 签字 附件4 :
盐城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项目测试规则
(一)50米跑
场地器材:50米跑道至少6道,地面平坦,跑道线清楚,发令2支,标志旗2面,口哨2只,秒表最少19块(每道三表,使用前应进行校正,每分钟误差不得超过0.2秒)。
考试方法:6~8人一组(补考时至少2人一组)。每人跑一次,采用站立式起跑姿势,不得穿钉鞋或皮鞋、塑料凉鞋,不得使用助跑器或挖穴,两次起跑犯规,该项考试无成绩,开、停表计取成绩均按田径竞赛规则中有关要求进行,并当场记录、公布成绩。
考生在考试中不得陪跑和接受场外指导,如因他人犯规而影响成绩,须经主考负责人同意,在当日进行补考。 (二)掷实心球
测验器材:实心球(重2千克)
考试方法:受测者站在起掷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把球向前方掷出,如两脚前后站立投掷,当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不得踩线。每人投掷两次,记录成绩好的一次。记录以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注意事项:受测者须原地投掷,球出手后手脚不得触线。犯规不计成绩,两次犯规该项无成绩。
(三)立定跳远
场地器材:在标准的跳远沙坑或松软的平地上进行,不得有坑凹。丁字直尺或三角尺、扫帚若干。
考试方法:考生两脚自然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最好用踏板或线绳做起跳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成绩丈量从起跳线后沿至最近着地点后沿的垂直距离,每人试跳三次,当场记录,公布每次成绩。
注意事项:受测者不得穿皮鞋、凉鞋、钉鞋参加测试。犯规不计成绩,三次犯规该项考试无成绩。 (四)一分钟仰卧起坐(女生)
场地器材:垫子若干块(或代用物),铺放平坦。
考试方法: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腿屈膝稍分开,大小腿成直角,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人压住受测者两踝关节处。起坐时,以双肘触及或超过两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考试时学生仰卧于垫上,做好准备后,由监考老师发出“预备—起”的口令,同时计数,并登记一分钟内完成数。一分钟到时,受测者虽已起坐,但两肘未触及膝盖者,该次不算,发现受测者有违例状况,及时指出违例动作不计次数。
(五)引体向上(男生) 测验器材:单杠
考试方法:受测者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没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颌超过横杠上缘为一次。记录引体次数。
注意事项:
1.受测者应双手正握杠,待身体静止后开始测试。
2.引体向上时,身体不得做大的摆动,也不得借助其他附加动作撑起。 3.两次引体向上间隔时间超过10秒终止测试。 (六)一分钟跳绳 测验器材:跳绳
考试方法:考生双手持绳立于半径为1.5米的圆圈内。受测者听到开始信号后开始双手正摇绳,脚每跳跃1次且摇绳一回环(1周圈),计为1次。待到停止信号后,记录受测者1分钟内跳绳次数。
注意事项:
测试过程中跳绳绊脚,除该次不计数外,应继续进行。跳绳可自备。 (七)一分钟排球垫球 测验器材:排球
考试方法:考生持球立于半径为1.5米的圆圈内。连续不断用双臂垫球,垫球时双臂要夹紧。记录1分钟完成的垫球次数。垫球失误,可继续进行。球可由考生自带。
注意事项:
1.考生持球立于考区内,准备就绪后,监考人员发出“准备——开始”口令,同时开始计数,以双臂垫球至整个球体过头顶部计为1次。
2.考生的考区之间须间隔一定距离,以免互相干扰。 (八)800米跑或1000米跑
测验场地器材:400米、300米、250米、200米田径场跑道,地质不限。测试前必须丈量准确,地面平坦。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每分钟误差不得超过0.2秒。
考试方法:
受测者至少两人一组进行测试,站立式起跑,当听到跑的信号后开始起跑,计时员看到信号后开表计时,当受测者的躯干部到达终点线垂直面停表。以分秒为单位计时,不计小数。
注意事项:
1.如果在非400米标准场地上进行测试,工作人员应向受测者报告剩余圈数。 2.受测者在跑完后应保持站立并缓缓走动。 3.受测者不得穿皮鞋、凉鞋、钉鞋参加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