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管理暂行规定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
二○○八年一月
● 分户验收制度的背景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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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相关内容的解释
● 怎样具体实施分户验收
一,分户验收制度的背景与意义
住宅商品化,造成住户需求与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矛盾. 现行工程验收规范对某些质量问题无明确的标准. 住宅建筑工程质量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国质量保险,投诉制度的不完善. 有效缓解和解决矛盾,形成多赢局面.
二, 《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 行规定》相关内容的解释 ● 什么叫分户验收:
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内容,对每一户及
部分公共部位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_ ● 分户验收与竣工验收的关系: (1)验收主体不同 (2)验收对象不同 (3)验收阶段不同 (4)验收内容不同 (5)实体检查数量不同
● 住宅工程未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住宅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 分户验收由谁组织,由谁参与验收
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 监理单位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等参加验收. 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可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 分户验收适用范围和执行时间: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2007年11月1日以后竣工的所有的住宅工程,均应在分户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 ● 分户验收的标准:
依据国家,地方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_ ● 分户验收内容 _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保温节能性能等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一)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二)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三)门窗安装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通风,空调系统安装质量; (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其他可能产生质量缺陷或需要分户检查的 内容.
其中,每一间的室内净高,室内净开间,外窗台高度,外窗及窗扇安装质量,栏杆(板)高度,厨卫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全数检查 .
分户验收中应形成哪些验收记录
分户验收过程中,每户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
公共部位只需填写一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全数验收完毕汇总,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此表应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一并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质量监督机构方面的工作:
1,充分调研分析,出台《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及《成都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第1期)》等文件,_为分户验收工作开展提供可靠依据. 2 ,加强宣传工作,营造氛围;编写宣贯材料和制作指导片光 碟,细致全面的培训工作为推行分户验收奠定坚实的基础._大力宣传,广泛探讨交流 .
3,精心组织试点,完善验收方法;现场悉心指导,总结经验,为推行分户验收提供示范作用_.
4,严格验收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分户验收实施取得真效. 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南 1,基本规定
1.0.1 分户验收的条件:
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1.0.2 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对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3,作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 的蓄水, 外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4,在室内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 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器回路标志清楚. 5,确定检查单元.
6,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1.0.3 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的相应资格
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总监,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物业公司等可依照合同约定可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1.0.4 分户验收所用的仪器和计量应经计量核定合格.
1.0.5 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参照本规则,制定验收方案. 1.0.6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项目应符合《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2,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3,分户验收记录完整.
1.0.7 分户验收时应形成下列资料:
1,分户验收过程中,每户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住宅工程质量
分户验收结果表》;
2,公共部位只需填写一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
3,单位工程全数验收完毕,汇总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此表应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一起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4,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1.0.8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制订处理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
2,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3,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为了避免社会财富更大的损失,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相关规定,按照一定的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对单位工程进行工程验收.
4,当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低于2.40m,局部(指梁底等)净高低于2.10m;室内净高允许偏差值超过-50 mm时,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分户验收结果表》中明确告知业主(用户),并积极与业主(用户)协商处理. 《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的第(5) :
\"分户验收小组发现验收结果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应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与复查情况应记入《分户验收记录表》.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时,应当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在《分户验收记录表》上载明\". 分户验收标准制定的依据:
1,部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等) 2,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3,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25-2005) 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6,结合了其它城市分户验收的标准
2,室内空间,构件尺寸
2.0.1 验收内容:室内净高,净开间,进深的测量; 室内楼梯踏步尺寸等. 2.0.2 质量要求:空间尺寸等的允许偏差值和允许极差值应符合表2.0.2规定.
GB50352-2005 6.7.5 室内楼梯梯段净高 不宜小于2.20m 室内楼梯 梯段净高
GB50209-2002 5.3.8 10 室内楼梯踏 步相邻高差,宽度差 GB50203-2002, GB50204-2002 GB50210-2001 20 ±15
室内净开间,进深 GB50203-2002, GB50204-2002 GB50209-2002 偏差为实测值与设计值
之差;极差为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20 -20 室内净高度 参照标准,备注
允许极差值(mm) 允许偏差值(mm) 验收内容
不规则房间的净开间,有找坡地面房间的室内净高怎么测量
对于室内开间不规则的房间(如弧形,多角形等)净开间可不做测量(设计和合同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对于卫生间等地面设计要求找坡的房间,室内净高测量后可不做净高极差的计算,但应保证地面找坡最低点处净高数据不低于净高推算值. 2.0.3 检查方法及数量:
1,空间尺寸等检查前应根据户型特点确定测量方法,并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情况确定空间尺寸,室内楼梯踏步尺寸等的推算值.
2,室内净高,采用激光测距仪或其它测量工具.每个房间抽测量不少于5处,测量部位宜为房间四角距纵横墙500 mm处及房间几何中心处.建议距墙,柱四角300-500mm处各测1点,中间测1点.
室内净高推算值怎么计算
室内净高推算值根据设计的层高扣除楼板,天棚饰面层,地坪找平层及面层等厚度后计算得,分户验收前应根据板厚等参数确定不同房间的净高推算值. _
3,室内净开间,净进深,采用激光测距仪或其它测量工具.每个房间抽测量不少于2处,测量部位宜在距墙角500 mm(纵横墙交界处),无墙体则测柱间净距(距柱边处各测1处).
4,室内楼梯,采用卷尺测量工具.每户应全数测量,每一踏步不少于三处,测量部位宜在楼梯踏步的两端及踏步几何中心处. 3,室内地面,墙面,顶棚面层
3.0.1 验收内容: 水泥,板块楼地面面层外观质量和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室内墙面,顶棚面层质量;
3.0.2 质量要求:水泥,板块楼地面面层外观质量和粘结质量应符合表3.0.2规定.
GB50209-2002(6)
单块板块局部空鼓面积不大于单块板材面积的20%,如每自然间不多于总数的5%可不计
面层应洁净,平整,无明显色差,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缝,掉角,缺 棱等缺陷 板块楼地面 GB50209-2002 5.2.5条
空鼓面积不大于400 cm2, 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不应有裂缝,脱皮,起砂等 缺陷 水泥楼地面 参照标准,备注 面层与基层 粘结质量 面层外观质量
验收内容 GB50210-2001 4.1.12条 4.2.11条
室内顶棚宜采用免粉刷工艺,当采用砂浆抹灰时,空鼓面积不大于400 cm2 不应有爆灰,裂缝,表面应光滑,洁净 室内顶棚 GB50210-210 4.3.5条
4.2.5条
空鼓面积不大于400 cm2, 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可 不计.
不应有爆灰,裂缝,阴阳角应顺直,表面应光滑,洁净 室内墙面
备注: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0.3 检查方法及数量:
1,外观质量检查,地面质量以目测高度1.5m左右,俯视地坪检查;墙面质量检查应距800mm
--1000mm处;逐间全数检查.
2,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用小锤轻击,沿自然间进深和开间两个方向,均匀布点,逐点敲击,对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查. 4, 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工程
4.0.1 验收内容: 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门窗开启性能,配件质量,排水性能,进户门质量;护栏造型,尺寸,高度等安装质量.
4.0.2 质量要求:外窗台高度,门窗防脱落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4.0.2规定
GB50210-2001 (5) GB50327-2001 10.1.6条
推拉窗不得脱落,门窗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推拉窗防脱落装置,门窗开启性能 GB50352-2005 6.10.3条
GB50096-1999(2003年版)3.9.1条 窗台或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0.90m, 且不得有负偏差.
外窗台高度
门 窗
参照标准,备注 验收要求
验收内容 检 验 项 目
GB50096-1996(2003年版) 3.9.4条
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防碍交通. 进户门质量
《建筑安全玻璃理规定》
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非安全玻璃. 安全玻璃使用 GB50210-2001(5) GB50327-200110.2.5条
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 足使用要求,配件应有可靠的防锈措施. 门窗配件 门 窗
GB50210-2001 12.5.7条
承受水平荷载的无框架护栏玻璃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厚度不应小于12mm,当临空高度超过5m时,必须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护栏 玻璃
GB50352- 2005
6.6.3条
有水平杆件的栏杆或花式栏杆应设防攀爬措施(金属密网,安全玻璃等) 防攀爬 措施
GB50368-2005 5.1.5条 GB50210-2001 12.5.9条
临空处栏杆竖杆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正偏差不大于3mm 竖杆间距
GB50368-2005 5.1.5条 GB50368-20055.2.2条
阳台,上人屋面栏杆六层及以下不低于1.05米;七层及以上不低于1.10米,不得有负偏差 栏杆 高度 护 栏 栏 杆
4.0.3 验收方法及数量
1,外窗台高度采用钢尺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 处;
2,推拉窗防脱落装置,门窗开启性能,门窗配件,进户门质量应观察,手扳,开启和关闭检查;全数检查.
3,安全玻璃的检查应观察检查安全认证标识;
4,栏杆高度,竖杆间距,防攀爬措施,采用钢尺测量,每片栏杆不少于一处 5,护栏玻璃观察检查3C安全标识,游标卡尺测量,全数检查. 5 防水工程
5.0.1 验收内容: 外墙防水,外窗防水,楼地面防水,屋面防水工程 5.0.2 质量要求:外墙防水,外窗防水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5.0.2规定.
外墙防水,外窗防水等质量要求 GB50207-2002 10.0.5条 屋面无渗漏,无 积水 屋面 渗漏 GB50209-2002 4.9.
无渗漏,不应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排水顺畅 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建筑法》第 六十条 外窗及周边无 渗漏 外窗 渗漏 《建筑法》第 六十条
墙面无渗漏,滴水线无爬水 外墙 渗漏 参照标准, 备 注 验收要求 验收 内容
5.0.3 检查方法和数量
1,外墙渗漏,外窗渗漏检查应在雨后或淋水后观察,逐户 检查,每个窗台不少于一处; 2, 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全数检查,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同时还应采用泼水试验检查积水与否;
3,平屋面应在雨后或蓄水后进行检查,最小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坡屋面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小时后目测观察;住宅顶层逐户全数检查. 6,公共部位部分
6.0.1 验收内容:外墙,楼(电)梯,通道,地下 室. 6.0.2 质量要求:外墙,楼(电)梯净宽等质量要 求应符合表6.0.2规定. 外墙,楼(电)梯净宽等质量要求 GB50209-2002 5.3. GB50352-2005 6.7.5条 GB50368-2005 5.2.3条 GB50352-2005 6.7.3条
1,相邻踏步高差不得超过10mm;
2,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低于2.0m.楼梯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 3,楼梯从扶手中心到墙面测量的净宽不小于1.1m (六层及以下或一边设有栏杆的不小于1.0m); 4,楼梯平台净宽不小于1.2m
楼梯踏步高差,楼梯平台处的通道高度,楼梯踏步梯段及平台净宽. 楼(电) 梯,通道 参照标准,备注 验收标准 验收内容 验收项目
GB50368-2005 5.2.1条
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净宽不小于1.2m;净高度不应低于2.0m 公用走道净宽,净高
GB50045-95 6.1.9条GB50096-1999 4.2.2条 疏散门应外开,其净宽不应 小于1.1m;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及通道的宽度 GB50096-1999 4.1.9条 GB50368-2005 5.3.2条 1,候梯厅深度不得小于1.5m; 2,电梯门净宽不得小于 0.8m
电梯候梯厅深度,电梯门净宽 楼 , 电 梯 通 道
GB50208-2002 4.1.9条 无渗漏,无裂缝 墙面及天棚 渗漏,裂缝
GB50096-1999 4.4.2条GB50368-2005 5.4.2条
通道的净高度不小于2.0m,机动车库的车道净高不应低于2.2m,车位净高不应低于2.0m.自行车库净高不应低于2.0m 通道,车库净 高 地 下
室
6.0.3 检查方法和数量
1,地下室裂缝,渗漏检查在距外墙2.0m范围内平视或仰视观察检查;
2,楼梯踏步梯段及平台净宽,楼梯踏步高差,电梯候梯厅深度,电梯门净宽,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及通道的宽度采用钢尺或激光测距仪等测量检查,每个梯段各不少于三处; 3,公用走道及地下室通道净高采用钢尺或激光测距仪测量每10延米检查一处. 7, 安装工程
7.0.1 验收内容:给排水,电气安装,烟道设置及附件,墙面空调孔 7.0.2 质量要求:给排水,电气安装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7.0.2规定. 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安装质量要求 GB50242-2002
排水管道坡向,坡度正确 管道坡度 GB50242-2002 给水,排水,管道无堵塞 管道堵塞 GB50242-2002
给水,排水,卫生器具,阀门,水表等的接口无渗漏 管道渗漏 给排水 安装
参照标准,备注 验收要求 验收内容 检 验 项 目
GB50368-2005 8.2.
地漏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构造内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应设存水弯,其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地 漏
, 存 水 弯
GB50242-2002
给水,排水,卫生器具,阀门,水表等安装固定牢固,支架间距位置符合要求 安 装 固 定 给排水 安装
GB50096-1999 6.5.2条 等电位连接端子齐全,位置正确 等电位 GB50303-2002 23.1.1条
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正常 照明试验 GB50303-2002 6.1.9条,6.2.
照明配电箱(盘)内配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 户内配电箱(盘) GB50303-2002 3.1.7条
接线正确 插座接线,接地 电气 安装
无渗漏,反坡,位置,大小正确,与插座位置协调 墙面空调孔
GB50352-2005 6.14.4条
止回阀,防火门按规定安装;表面无裂纹;上人屋面烟道(包括管道透气孔)高度应超过2.0m 烟道设置及附件 通风,空调及其它 7.0.3 检查方法和数量
1,管道渗漏,堵塞,管道坡度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为:采用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功能性检查采用通水及压力检查,其中给水管道还应保压24小时后每户逐一打开用水点,检查卫生器具,阀门及接口.排水管道应采取通球检查,要求球径 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
2,地漏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为:采用试水观察,尺量,全数检查. 3,户内开关,插座,照明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通电全数检查.
4,配电箱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通电全数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线路回路标志. 5,等电位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全数观察检查.
6,烟道设置及附件,墙面空调孔检查,验收方法和数量为:全数观察检查. 四,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