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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大纲 水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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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监理范围、内容、目标及工作制度

1.1 工程建设各方及建设地点 (1) 发包人:XX (2) 工程名称:XX (3) 建设地点:XX 1.2 监理服务范围 监理服务项目:XX。

(1) 本工程监理服务范围:土建工程 (2) 监理服务期限 本项目建设工期:XX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XX。 1.3 工程监理阶段:

本工程监理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1.4 监理工作内容

(1) 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包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2) 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环保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3) 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包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4) 工程进度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发包人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5) 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和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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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关键部位、关键施工工序、关键施工时段(如混凝土浇筑、灌浆施灌、锚杆插杆和注浆等)必须实行旁站监理;

(6) 工程造价控制: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包单位的收方计量及单价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发包人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7) 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度汛措施等,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8) 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9) 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监理报告,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0) 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发包人;

(11) 其他相关工作。 1.5 监理工作指导思想

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发包人负责、为工程服务的宗旨,以“在监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理”的工作方法,坚持“科学、公正、、自主”的监理原则,贯彻“监督、管理、协调、帮助、服务”的十字方针,对工程全面实施“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向发包人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服务,以确保xx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投资目标的实现,从而达到高质量、高速度、低成本建设该工程的目的。

1.6 监理工作依据

(1) 国家法律、行规、办法、规定; (2) 水利水电建设监理有关规定; (3) 四川省监理有关规定;

(4)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5) 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包括建设计划、规划、设计任务书等);

(6) 发包人与设计单位签定的设计委托合同及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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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包人与承包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 (8) 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定的监理委托合同;

(9) 发包人与材料、设备供货单位签订的有关购货合同; (10) 发包人为工程建设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 1.7 监理工作目标 1.7.1 工期目标

自X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1.7.2 质量目标

质量等级优良,或按发包人要求或施工承包合同确定。 1.7.3 投资目标

以承包合同价为基础进行控制,力争使投资最省。 1.8 监理质量保证体系

为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确定的全部责任、权利和义务。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全面履行工程监理合同中确定的全部责任、权利和义务。

XX监理单位将严格按照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建立健全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应负的质量终身责任制。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适合本工程的质量计划,严格按计划中的质量控制要求对项目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控制,将质量责任层层落实到个人,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工程总体达到优良水平。将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消灭一切质量事故,坚决杜绝由于质量事故引起的误工、返工、安全等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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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ISO9000族质量标准设置的见下图:

监理工作质量控制网络图

监理合同评审(4.3) 合同评审记录 监理合同文件 工程招投标文件 监理市场开发 正式签订监理合同 质量方针 工程承包合同 设计文件 建设标准 (ZQ-3053) 计算机软件 (ZQ-3055) 质量策划 (4.2) 质量目标 管理策划 监理工作质量要求 监理机构及部门职 责(ZQ-3017) 配备适当资源 监理依据 (4.7) 作业策划 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工作计划 开工审查 过程检验 竣工验收 缺陷责任期监理 监理实施过程 过程控制 工程项目监督 (4.9) 监理工作程序 (ZQ-3097) 监理人员管理细则 (ZQ-3018) 对监理部/中心工作检查 监理工作 检查(4.10) 监理日志管理规定 监理人员自检自纠 监理人员考核记录 监理报表及验收签证单 监理部/中心逐级检查 质量记录的 控制(4.16) 培训计划及考核记录(4.18) 不合格品的控制(4.13) 监理产品 交付(4.15) 纠正与预防措施(4.14) 工程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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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监理工作制度

1.9.1 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招标图纸

不能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承包单位应按经监理机构签发承包单位实施的施工图纸与技术要求施工。

监理机构应做好每张施工图纸的审查,及时发现、纠正施工图纸中存在的图面缺陷和差错。如果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和合同技术条件存在重大偏离,应召开专题协调会议予以审议、分析、研究和澄清。

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或承建单位可以根据现场地形、地质与施工条件变化提出优化设计建议,提交发包人研究。

只有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加盖图纸专用章后的设计图纸和文件才能在工程施工中使用。

1.9.2 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包括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作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承包单位执行。

监理机构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使承建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1.9.3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1.9.3.1 施工准备检查

每项工程开工前,监理机构应做好承包单位施工准备的检查并做好记录。施工准备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必需的生产性试验已经完成,用于施工实施的各种参数选择已报经批准; (2) 设计图纸、施工技术与作业规程规范、技术检验标准、施工措施计划等技术交底已经进行;

(3)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劳动组织与技工配备已经完成;

(4) 开工所必需的材料、构件、工程设备到位,经检验合格并能满足计划施工时段连续施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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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施工辅助生产设备和施工养护、防护措施就绪;

(6) 场地平整、交通道路、测量布网及其他临时设施满足开工要求; (7) 施工管理、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质量保证措施落实。 1.9.3.2 发布开工令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承包单位可提出《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当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查验合格或认定施工准备工作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展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指令,并在开工后对施工准备不足部分督促承建单位尽快完善。

1.9.3.3 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鉴定意见。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复查。

未经检查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三无”产品。 1.9.3.4 变更设计制度

如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或因设计图纸错漏,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并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同意并会签,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签发《设计变更通知》,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1.9.4 监理旁站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在监理工作中对关键部位、关键施工工序(如混凝土浇筑、灌浆施灌、锚杆插杆和注浆等)、关键施工时段(如关键线路上的项目等)必须实行旁站监理。

1.9.5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工程隐蔽以前,承包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检查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书面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计划、或经调整后的计划与承包单位一起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未经检查验收的隐蔽部位不得覆盖。已覆盖的部位监理有权要求进行重新检查,承包单位必须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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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工程质量现场监督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作出指示:

(1) 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包括进入现场、制造加工地点察看,查阅施工记录,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并要求承建单位提供试验和检测成果;

(2) 指示承建单位停止不正当的或可能对工程质量、安全造成损害的施工(包括试验、检测)工艺、措施、工序、作业方式,以及其他各种违章作业行为;

(3) 指示承建单位停止不合格材料、设备、设施的安装与使用,并予以更换; (4) 指示承建单位对不合格工序采取补工或返工处理;

(5) 对承建单位施工质量管理中严重失察、失职、玩忽职守、伪造记录和检测资料,或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撤换、直至责令退场;

(6) 指令多次严重违反作业规程,经指出后仍无明显改进的作业班、组、队停工整顿、撤换、直至责令退场;

(7) 指示承建单位按合同要求对完建工程继续予以养护、维护、照管和进行缺陷修复;

(8) 行使工程监理合同文件授予的其他指令权。 1.9.7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和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由监理工程师填写“不合格工程通知”,通知承包单位,同时抄报发包人,承包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及时作出整改和处理。整改处理完成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 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承包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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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通知”,限期改正:

1) 如承包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承包单位改正后,报监理工程师复验,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复工指令》。

2) 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并经施工、设计、监理、发包人、运行管理单位等审查签证后,发给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签证书。

3) 承包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机构填写“工程质量月报”。

4) 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单位执行的事项,应尽量使用“监理通知”等书面文件,以督促承包单位执行。

1.9.8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9.8.1 一般原则

由于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技术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导致影响工程使用寿命或正常运行,因此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均应认定为工程施工质量事故。

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应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1.9.8.2 施工质量事故报告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单位必须用电话和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工程师立即上报发包人。

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单”,抄报发包人和监理机构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承包单位研究处理办法,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机构;对较大质量事故,由承包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发包人批准后,承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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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机构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机构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计价。

1.9.8.3 质量事故记录

监理机构应对事故经过作好记录,同时督促承建单位作好相应记录,并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依据。

1.9.8.4 紧急措施

当质量事故危及施工安全,或不立即采取措施会使事态进一步扩大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时,监理机构应指示承建单位立即停止施工,采取临时或紧急措施进行防护。与此同时,会同有关方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和措施,报发包人或由发包人授权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1.9.8.5 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监理机构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9.9 爆破工程管理制度 1.9.9.1 爆破器材管理

爆破器材管理应根据《爆破安全规程》执行。 1.9.9.2 爆破安全措施

爆破施工前,承包单位应根据爆破作业规程、规范,制定爆破安全措施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1.9.9.3 爆破通知

每次爆破前,承包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及临近标段的施工单位。爆破通知中应包括爆破地点、爆破时间、爆破信号、警戒距离、有关单位主管人员签名。

1.9.9.4 爆破设计

每次爆破前,承包单位应进行爆破块的爆破设计。爆破设计包括平面、剖面布置图、爆破方式、爆破方量、爆破孔数、孔顶高程、孔底高程、炮孔装药、联网分段、单响药量、单耗药量、线装药密度、总装药量等。

1.9.10 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制度 1.9.10.1 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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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是工程承包合同、发包人或监理发布的有关进度计划的指令以及国家有关、法令和规程规范。

(2) 合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必须建立在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并做到组织、措施及资源配置落实。

(3)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合理使用资源的前提下,保证工程项目在合同规定工期内完成。

(4) 工程各项目施工程序应统筹兼顾,衔接合理,干扰少。 (5) 工程施工要保持连续、均衡。

(6) 采用的有关指标既要先进又要适当留有余地。 1.9.10.2 合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分类

合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分合同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合同工程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1) 合同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

即承包单位为完成合同工程项目而编制的控制性进度计划。 (2) 合同工程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即承包单位为完成合同工程而编制的实施性进度计划。 1.9.10.3 合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报告

本合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报告内容分两个部分:一是对前一时段工程完成情况的报告和分析;二是对未来时段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其表现形式用文字表格、进度计划网络及工程形象图。

1.9.10.4 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和分析

xx完成情况报告和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1) 工程完成情况(包括工程量、工程形象); (2) 大型设备进场、运行情况说明;

(3) 承包单位劳动力、设备、物质的情况报告; (4) 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和投资计划等完成情况; (5) 主要材料水泥、钢筋及水、电等使用情况;

(6) 施工场地及工作面时间安排,技术资料和图纸供应等执行情况; (7) 实际完成与计划进度对比,特别是关键线路上进度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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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措施。 1.9.10.5 合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合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安排需要说明的内容:

(1) 为完成工程项目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施工措施、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和关键线路上资源保证措施;

(2) 按要求完成工程项目的进度和工程量; (3) 主要物质材料计划使用量; (4) 施工现场各类人员安排计划;

(5) 物质、设备的订货、交货和使用安排;

(6) 下一时段预计完成的工程投资额(完成工程投资均按月计算); (7) 需图计划;

(8)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9.10.6 合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报告提交 (1) 报告载体

合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报告应同时以书面报告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送发包人。

(2) 提交时间

合同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报告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监理工程师,抄报一套(含电子文件)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在10日内审批,并将审批意见抄报一份给发包人。

合同工程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报告应在前一月的22日前提交监理工程师,抄报一套(含电子文件)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审批后3日内提交一套(含电子文件)给发包人。

1.9.11 投资监督制度

(1) 监理机构进场后立即督促承包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用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 根据批准的工程施工控制性进度计划及其分解目标计划协助发包人编制分年或单项工程项目合同支付资金计划;

(3) 对工程变更、工期调整申报的经济合理性进行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 (4) 进行已完成实物量的计量支付,并对施工过程中工程费用计划值与实际值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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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比较分析;

(5) 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受理合同索赔; (6) 合同支付审核与结算签证;

(7) 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发包人授权进行合同价格调整,并报发包人批准;

(8) 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完工结算;

(9) 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技术、新材料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机构应及时掌握并报发包人,以便控制投资。

1.9.12 工程统计结算制度

为了明确xx建筑安装工程统计结算及支付办法,保证工程统计结算工作有序进行,工程统计结算按以下规定进行:

1.9.13 统计结算依据

(1) 发包人、承包单位双方共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2) 已经发包人审批的变更合同量清单; (3) 已经发包人审批的索赔批复报告清单; (4) 已经发包人发布的价差结算表; (5) 经监理复核无误的工程数量、种类等。 1.9.13.1 不办理统计结算的项目

下列项目或下列情况不得办理统计结算: (1) 没有签订合同或协议的项目; (2) 项目实施质量不合格的部分;

(3) 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核实(或无结算依据)的项目; (4) 超出合同(或协议)范围又未办理变更手续的项目。 1.9.13.2 结算程序

(1) 每月25日前,由承包单位编制“xx×××统计结算月报表”一式二份,送监理工程师审核。结算报表中合价应以“元”为单位。

(2)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统计结算月报表”进行审核后,对项目形象面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评价后报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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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包人对实施项目质量和数量进行审核,对合同价格及变更索赔情况进行综合复核后,返回一份给监理工程师,承包单位据此填制统计结算月报表一式六份。由监理工程师审定后填制进度付款签证和统计结算附表,并编写本月进度付款申请审查说明一式五份,报发包人。

(4) 发包人按合同管理审核程序审核后,立即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支付。

(5) 发包人办完合同价款结算支付后,应将六份结算报表返回有关部门,具体为:三份存发包人作工程量统计台帐、投资完成台帐等;一份存监理工程师处;一份存承包单位。

1.9.14 监理月报制度

工程监理月报是监理部向业主定期提交的一种监理工作报告,是对所监理的工程当月施工情况的描述和系统化,其内容可在监理日志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总结和补充,力求全面反映各工程项目、各专业的监理工作情况。

(1) 监理月报编制步骤

a) 现场监理员在每月21日前将所负责项目或专业的当月原始数据、相关信息

书面提交监理工程师。

b) 由监理工程师将监理员提交的当月原始数据、相关信息进行校核和补充。 c) 监理工程师将月报编写并校核完成后,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发,在当月

25日报送发包人,抄送设计、施工单位,并保管和归档。

(2) 监理月报编制内容

a) 承包单位在当月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投入的设备、人力及其运行情况,

并根据合同、施工计划和施工强度,对投入的人力和设备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工程需要进行分析;

b) 当月工程进展的情况,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形象面貌,当月计划完成情

况及实际完成情况,完成的工程数量,合同计划的超前或滞后情况,计划超前或滞后的原因分析、解决办法,进度调整情况,单项工程的开工和完工时间,并根据工程实际进行情况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预测;下个月工程施工计划、拟将采取的措施等;

c) 工程形象可以以文字、图、表等多种形式分别进行描述;

d) 当月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情况,包括合格率、优良率,施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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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和对各种问题的处理意见、处理过程、处理效果或遗留问题;承包单位有无违反合同条款或不符合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施工等情况;

e) 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与发包人、承包单位及其它与工程有关单位的工

作联系,监理工程师内部各项目、各专业的工作联系,对问题的讨论意见和最后的结论等;

f) 与设计联系情况,包括设计交底情况、监理在审阅设计图纸时发现的问题

和处理意见,设计图纸在施工中实施情况,有无设计修改及修改的部位、原因、工程量和对工程施工影响,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等;

g) 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问题的分析或建议; h) 当月工程大事记;

i) 工程其它情况,包括大型会议简介,大的工程项目验收情况,重大事项的

确定或修改情况等;

j) 监理工作情况,对监理工作的体会和建议; 1.9.15 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 监理工程师逐日将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承包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2) 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召开有施工、监理单位参加的监理例会,必要时邀请发包人和设计单位参加。检查本周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检查监理人员工作质量情况,与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或发包人沟通信息,商讨难点问题,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布置下周施工、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施工、监理水平。

1.9.16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 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等。

(2) 承包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不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 承包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将编号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给监理机构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发包人。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包括:全部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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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竣工文件、各项工程施工记录、工程小结、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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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工程的理解及控制目标

2.1 监理概况

2.1.1 监理目标与范围 2.1.1.1 工期目标 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 (1) xx年xx月工程开工; (2) xx年xx月工程完工。 2.1.1.2 质量目标

质量等级优良;或按发包人要求或施工承包合同确定。 2.1.1.3 投资目标

以承包合同价为基础进行控制,力争使投资最省。 2.1.1.4 监理服务范围 监理服务范围:xx。

本监理服务项目其主要包括:整治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完善管理设备等工程项目。

2.1.1.5 监理服务期限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xx日历天。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为xx日历天 2.1.2 监理人员的配置

监理部将根据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在工程项目现场保持足够的、相应的监理技术力量,以保持各项建设工作不会因监理人员的不足而延期,确保各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

监理部确保配备的监理人员素质、数量、专业配置及层次结构等满足工程进展和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详见第4节)

2.1.3 关键部位监理措施(旁站监理)

除了对监理范围内的监理项目进行常规监理外,监理部将对关键部位、关键施工工序、关键施工时段(如混凝土浇筑、灌浆施灌、锚杆插杆注浆等)实行旁站监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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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2.2 工程难点与重点

2.2.1 质量控制方面的难点、重点

我们准备首先从组织机构方面,督促建立承包单位的全面质量保证和检查体系,同时建立施工监理的质量保证和检查体系,监理进行必要的抽样检测。对工程质量全过程控制,对各单元工程工序中的关键部位,薄弱环节建立质量控制点,建立质检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控制点质量追踪档案,具体有以下内容。

(1) 监理人员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检结合”的方针,对工程严把质量关,积极协助承包方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文件、技术规范、招标书和施工承包合同文件有关条款作为质量控制的依据,进行该土建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工作,使之建成优良工程。

(3) 质量检测实行“三检制”,即自检、复检和终检。根据该工程情况,我们要求施工队自检,报承包单位复检合格后,连同自检、复检和试验资料向监理递交请验报告,由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和抽样检查进行终检,评定出质量等级初步意见后,质量监督站进行工程质量等级的核定。

(4) 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工程的任何部位均不得覆盖或掩蔽,承包商应保证监理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的任何此类工程部位进行检查和测量,以及对任何部分工程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

(5) 对需要中间验收的关键工序和重要的隐蔽部位,要求承包方提前通知监理与业主,在承包方自检、复检的基础上,共同终检,现场会签后方可隐蔽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6) 质量事故隐患及质量事故的处理。一旦承包者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隐患及质量事故,视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以下处理:按质量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责令写出质量事故报告,缓验或不验收。发布监理通知、停工警告、停工令、强制处理、直至建议撤换承包负责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延误工期由承包者承担。

(7) 根据本工程检验、试验项目及要求,对进场材料、中间产品质量采用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考核承包商自有或外委试验室的资质等级、认证的检验参数范围,仪器设备周校检及法定计量部门出具的计量认证合格证,质检室管理制度、检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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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岗位证书,监督完善检测报告手续齐全、格式规范。对条石砌筑、混凝土浇筑实行抽检或旁站监督检查。

(8) 质量控制工作中,当监理工程师审查认为施工方(含分包商)委托的质检室提供的数据参数与其上报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查认证的项目参数不符时,其超越资质和检测范围的那部分数据参数被监理工程师视为无效,要求重新取样送符合具有相应资质,并且测试能力和检测参数经省质技监局认证合格的质检室重新检验。

(9) 质量控制工作中,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进行抽检,或对原检验报告数据持有疑问时,有权要求施工派人取样送至监理专职质量检测机构共同进行检定。检验数据合格,监理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施工方承担检测费用和因工程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

(10) 由于“三大建材”由施工方自行采购,进场时必须取样进行复试检验,监理工程师监督进场材料在品种、数量、批次、时间及检验报告方面做到“一一对应”,防止材质证明书缺漏或填写不规范。

(11) 施工招标文件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检验、检查、验收的质量控制手段、方法与程序。

(12) 本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一是大坝下游坡面的开挖、六方块护坡;二是各类进场材料质量的控制;三是溢洪道和冲放水设施的施工;四是浆砌条石规格、材质和砂浆、砼拌合物的质量,五是要特别注意工程观感质量。监理要控制好这些管理点、面的质量,非执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和建立健全质控点跟踪档案不可。

(13) 有关该工程项目的划分,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及评定的内容、范围、具体采用的标准、方法等,在除险加固工程开工前,报送业主、质监部门审查。

2.2.2 进度控制方面的难点、重点

根据总的施工进度安排,xx的关键线路为:大坝整治→放水设施→溢洪工程→工程完工。施工单位在进行设备、人员的安排时,应充分研究工程的施工重点、特点,对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都必须确保进度、质量、安全。

从进度控制方面讲,该工程主要有溢洪道整治、放空洞、冲水设施、大坝工程,浆砌条石安砌、钢筋的制作与安装、混凝土浇筑,放水设施整治以及其它工程整治等。即在整个除险加固的施工过程中,重点之一是大坝护坡,其次是溢洪道开挖基础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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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涉及的项目较多,历时较长,因此应首先抓紧这一关键工作,认真选择水泥、砂砾石、钢筋材料,加强溢洪道的排水,干法施工,这既有利于工期,又有利于质量,力争提前完成。

根据病害水库整治施工经验,施工单位容易出现抢主体,忽视临设而造成后期施工难度和费用增加。总之,施工中要处理一段(单元),验收一段后立即搭接上其他工序施工,然后展开平行作业,使其各后续工种均能在不断的搭接、交叉、平行的良好结合作业环境中开展起来。

但是,实际工程施工中,进度拖延的事是经常发生的,实现总进度控制是自下而上由单元工程开始,作为监理工程师要想进行有效的进度控制,就得从一切控制的基础是单元工程着手抓起。因而,进度控制是监理最大量的工作,是在网络图的指导下去实施控制和协调。为此,我们要求:

(1) 承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的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监理对其能否满足整个工程总进度要求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2) 审查承包单位月度计划,跟踪其执行,定期检查实际进度,若有拖延,督促、帮助承包单位调整进度。

(3) 进度监理,重在预防拖延发生。因此,在事前控制中,我们准备重点抓好两件事:

一是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和作业计划,检查核实施工方案、措施的准备情况,使其人、财、物满足其所制订的进度要求。

二是施工中监理应尽可能做到跟班作业,旁站监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减少返工、补强耽误,保证质量,节省时间。并尽自己所能为承包单位排忧解难,协调好各方关系,创造一个良好、顺利的施工环境。

(4) 监理人员应做好施工进度记录,并按规定向业主报告工程形象面貌、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

(5) 由于进度控制是最为动态的管理工作。我们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所监工程的计划会、协调会,要求周期性地修正网络图,狠抓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作,把握机动历时,在遇到重大困难和障碍时,要求施工单位从网络非关键项目抽调人力、设备、物资充实到网络关键工作,从而使工程能保质保量按期顺利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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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工程投资控制

工程投资控制是监理主要任务之一,是“四控制”的关键。对承包单位的任何付款都要经监理工程师签署初步意见后报业主审批后才能支付。在投资控制中,还要考虑工程投资挖潜的可能性。对于本工程来说,施工方属单价承包合同,存在工程量增减的问题。因此,我们投资控制的原则是在实事求是向业主反映工程计量、人工材料供给、使用信息的基础上,听取并充分尊重项目法人意见,维护业主利益;同时也注意维护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对此,初步认为该工程的投资控制应着重抓住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来开展。

(1) 严格掌握工程款结算依据:设计图纸文件、施工承包合同中关于计量支付的条款及合同确定的单价,经业主同意,设计作出的变更、修改,承包合同外增加或减少的项目、工程量及单价。同时在计量方面以业主为主,监理参加的原则进行。

(2) 认真审查工程款结算的项目内容,如完成工程项目的名称、部位、工程量、单价及总额;完成项目的质量评价资料及其他证明文件,结算报表递交的法律有效性、时间、份数。

(3) 严格执行工程款结算程序:由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结算报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初审,项目或总监理工程师复审并签署付款凭证,最后由业主审核做出是否付款的决定。

(4) 以下情况应不予结算:质量不合格,超出设计和合同外,未经监理审核、业主批准执行的工程量,结算应提交的资料不齐备,施工方投标承诺工作内容及合同规定不予结算的项目。

(5) 索赔处理。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规定和条款,一旦承包商或项目法人提出索赔,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了解的情况,积累的第一手资料,在深入了解和研究后,依据合同条款和有关规定,监理部将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的身份判断,实事求是地出具证明材料,积极公正地协助双方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时,我们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6) 监理单位要与设计单位配合,积极采用新技术和优化设计,减少投资,缩短工期。

(7) 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是技术经济性文件,各方单位是在完全承认并接受情况下才开展招投标工作和订立施工承包合同及建设监理合同的。因此,其中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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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控制的内容与条款、计量支付、结算的程序、方式等应视为被各方所接受,在工程投资控制工作中应予以执行。

2.2.4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

按照“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七大监理任务,为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生产,为主体工程的建设创造有利条件。我部拟在三个方面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管理工作。

(1) 监理工程师自身的安全文明意识和管理体系

a) 建立健全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管理网络,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因此

我部要把安全文明施工控制工作与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放到同等的地位来抓,达到“四控制”。要求在安全工作中做到 “三不伤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协助和监督施工单位达到安全施工“事故零目标”管理的目的。为此建立了安全文明控制跟踪档案,建立了以监理行政负责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保证体系和以驻地总监为主线的常规检查体系。

b) 按照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工程管理制度,我们要勤于现场,严

格监督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质量作保证,以进度为中心、以安全施工为导向,安全与技术工作同步交底,确保安全施工顺利进行,建造优质工程。

(2) 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管理

a) 监理部作为对工程进行全面监督的日常管理单位,应根据业主对除险加固

工程的要求,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计划,明确管理目标;经常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作业规范,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条款认真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监督每个进场人员必须遵守制定的现场施工纪律。要求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区,要使整个施工现场摆放有序,安全帽、安全带使用规范,穿戴整齐。对每道工序的危险点、责任点、控制点、危险源,要求实行工序卡制度,尽早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得到整改,对事故的预测预控工作达到有效控制。

b)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达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目标: a.杜绝人身重伤、死亡及各类重大事故; b.杜绝爆炸事故和结构倒塌事故; c.不发生交通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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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不发生机械设备事故; f.不发生火灾事故。

c)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

安全和健康,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安规、管规的学习。对新来的合同工人员进行 “三级”安全教育,要求实行安全交底制,使他们在施工中增强安全责任感。

d) 全面落实领导和各级安全责任制是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力保证。监理及

施工各级部门的安全职责上墙,职责分明有利于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安全为了施工,施工必须安全。要求施工单位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按不同的工种、岗位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通过风险共担,互相监督,共同负责,使每个职工的安全风险意识增强并得到提高。

e) 要求施工单位在现场实施定置管理。根据总平面布置规划好场地,合理布

置堆放,各类材料应设标志牌。现场应布置安全宣传标语牌、警告标志以及必要的安全围栏。

f) 要求施工方对临建区采取封闭化管理,形成了一个良好的作业环境。在施

工现场等不同位置设置消防器材,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易燃易爆处设置了安全警示牌。对边坡开挖后若裂隙较多、坡度较陡,要求施工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网覆盖的预防措施。施工用电采用 “三相五线”制,使用防雨型配电箱和漏电保护器,若有夜间施工,其照明强度必须满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3) 保持与安监部门密切联系,协调统一处理安全隐患

要达到安全“事故零目标”管理的目标,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仅制定有安全施工各种制度还不够,要与建设各方安监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做到经常性检查、认真落实,实施手段要做到教育、监督、处罚并举。

总之,“安全第一”不只是口号,建立健全安全监察机构和安全管理网络,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我们在开工前及施工期,要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从严管理、严格执法,认真落实。只有真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我们建成优质工程的目标才能得以顺利实现。我们将在业主强有力的领导下,在施工单位的密切配合下,严格监督;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去营造一个高效优质、有序、安全文明的良好施工作业环境条件,达到建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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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施工合同与工程信息管理 (1) 施工合同管理

本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签订中标合同后,积极协助业主进行合同管理,必须对各个单项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处理合同范围内的质量、工程量审核、进度控制、工程协调等工作。合同管理中由于设计修改、自然灾害、施工情况的变更等引起合同中工程量的单价变化,需要对合同进行调整。另外,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角度,分析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向业主及时汇报,以便及早预测和采取相应对策。

(2) 工程信息的管理

鉴于本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我们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信息应用的监理,同时也将我们要开展的信息管理信息目录主要内容列出。报送书面材料给业主监督、查阅。

我部工程信息管理员由 同志兼任,所建立的档案袋名称主要有:业主质监收文夹、施工方收文夹、监理部发文夹、安全文明施工收发文夹、设计及其他单位收文夹。

该工程需管理的信息目录依次为:施工进度计划(月),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施工措施、计划,材料、设备供应计划,支付结算申请书(不定期),设计图纸文件及变更修改通知单,实施进度月报、工程质量月报、支付工程月报、协调会议月报,安全文明施工定期检查报告,监理现场记录及日志,监理月报等。要求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和监理合同规定认真履行。

2.3 建议

由于xx主体施工量大,施工强度高,施工工期短的特点,因此要求的机械设备数量也多。建议承包单位增加大坝土石开挖、回填的大、中型机械,确保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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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监理内容及措施

3.1 监理工作内容 3.1.1 设计方面

(1) 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单位签订施工图供应协议;

(2) 管理发包人与设计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 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4) 及时向工程承包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发包人报告;

(5) 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6) 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并参加设计联络会;

(7) 审核承包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8) 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包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 (9) 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监理服务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时移交发包人; (10) 其它相关业务。 3.1.2 施工方面

(1) 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包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2) 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环保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3) 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包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4) 工程进度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发包人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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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和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关键部位、关键施工工序、关键施工时段(如混凝土浇筑、灌浆施灌、锚杆插杆和注浆、锚索施工等)必须实行旁站监理;

(6) 工程造价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包单位的收费计量及单价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发包人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7) 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理人员中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

(8) 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9) 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监理报告,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0) 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发包人;

(11) 其他相关工作。 3.2 质量控制措施 3.2.1 监理质量保证体系

XX监理单位将严格按照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建立健全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级监理人员应负的质量终身责任制。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适合本工程的质量计划,严格按计划中的质量控制要求对项目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控制,将质量责任层层落实到个人,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工程总体达到优良水平。将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由于质量事故引起的误工、返工、安全等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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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质量保证体系见上述第1.8款。

按ISO9000族质量标准设置的监理工作质量控制网络图见上述第1.8款。 3.2.2 质量控制内容

监理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有:审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和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关键部位、关键施工工序、关键施工时段(如混凝土浇筑、灌浆施灌、锚杆插杆和注浆、锚索施工等)必须实行旁站监理。

3.2.3 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依据

(1) 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其技术条件与技术规范; (2) 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法律与行规; (3) 经监理机构签发实施的设计图纸与设计技术要求;

(4) 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质量检验办法。 3.2.4 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1) 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新的技术标准替代了原技术标准,从新标准生效之日起,依据新标准执行;

(2) 当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低于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时,应按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执行;

(3) 当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包括推荐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低于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时,按合同技术标准执行;

(4) 监理机构可以依照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在征得发包人批准后,对工程质量控制所执行的合同技术标准与质量检验方法进行补充、修改与调整。

3.2.5 质量控制目标

(1) 设计质量控制目标:督促设计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2) 材料控制目标:确保所有进场和使用的材料满足和符合规程规范及设计标准。

(3) 设备控制目标:加强进场设备检查,确保进场设备质量和数量满足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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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土建施工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80%以上。 (5) 设备安装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安装合格率达100%,安装优良率达85%以上。 3.2.6 质量控制的工作流程 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见第7节。 3.2.7 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1) 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理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

(2) 技术措施:设计阶段,协助设计单位开展优化设计和完善设计质量保证体系;材料设备供应阶段,通过质量价格比选,正确选择生产供应厂家,并协助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阶段,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

(3) 经济措施:质量不合格者拒付工程款,达到质量优良者,按合同规定支付。 (4) 合同措施: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严格质检和验收。 3.2.8 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

工程质量控制主要分为“预控、程控、终控”三个阶段。 3.2.8.1 “预控”阶段

“预控”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其主要内容和措施有: (1) 参加工程招标工作,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并提出意见。

(2) 审核和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并组织设计交底和澄清对设计文件、图纸提出的问题。

(3) 审查批准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

(4) 组织承包单位现场移交有关的测量网点;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其内容包括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检定证书、施测方案和测点保护等;审查加密测量网点的成果并进行复测。

(5) 检查承包单位试验室资格和计量认证文件。未经认证的试验室,不能承担试验任务。

(6) 审查批准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配比试验、爆破试验、工艺试验、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及其各项试验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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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审查进场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抽检的结果,不符合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及其半成品不得使用,且应限期清理出场。

(8) 监理工程师按规范要求的承包单位检验频率的10%比例进行材料抽样检测试验和现场质量检验试验,

(9) 审查承包单位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的型号、配套和数量,以及设备完好率,以尽可能避免施工机械设备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10) 审查承包单位采购的永久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并参加设备出厂验收及设备到货后的(开箱)检查验收。

(11) 检查施工前的其他准备工作是否完备(如水电供应、道路、场地、施工组织、以及其他环境影响因素),尽量避免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发生。

(12)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全部内容和工序进行认真的分析,预先确定质量控制点,并拟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

3.2.8.2 “程控”阶段

“程控”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主要内容和措施有:

(1) 检查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设计图纸放样和施工,按规程规范施工,对影响工程施工质量的所有因素进行控制和管理。

(2) 检查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 检查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4) 检查核实承包单位的施工原始记录,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检测记录,对有怀疑的部位进行复查检验。

(5) 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质量跟踪检查监督,对可能影响施工质量问题及时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补救措施。

(6) 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施工中有关质量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题的现场及时拍照或录相。

(7) 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发出有关施工的违规通知,直至发布停工令、返工令。因质量事故或问题而停工的项目,必须在产生事故或问题的原因已经查清、事故或问题已经处理、预防产生事故或问题的措施已经落实,监理工程师才可以发布复工令。

(8) 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分析会,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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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

3.2.8.3 “终控”阶段

“终控”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最后阶段,其主内容和措施有:

(1)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及其附件,全面系统地查阅有关质量方面的测量资料、质检报表和抽检成果、检查签证,对有疑点部位进行复检或补检。

(2) 审查承包单位对施工质量自检成果,手续是否齐全,标准是否统一、数据是否有误,以及审查质量等级评定结果是否符合规定。

(3) 按规定组织和主持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签证及验收,以及一般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重要工序,必要时组织预验收。

(4) 发包人单位确认的重要阶段验收、重要单位工程验收以及合同项目的竣(交)工验收,由发包人单位组织和主持,监理工程师协助工作。

(5) 编写合同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理报告以及重要阶段验收报告。

(6) 检查督促承包单位整理保存签证验收项目的质量文件。所有验收、签收资料,在合同项目整体验收后,按档案归档要求整理后移交给发包人单位。

(7) 对验收工程项目按规定标准作出质量评定。 (8) 编写竣工工程质量控制分析报告。 3.3 进度控制措施 3.3.1 进度目标的分解

根据工程总进度目标将合同工程进度分解为年度计划进度、季度计划进度、月计划进度、周计划进度,做到以天保周计划进度,以周计划进度保月计划进度,以月计划进度保季度计划进度,以季度计划进度保年度计划进度,以年度计划进度保合同总计划进度。

3.3.2 进度控制的工作流程 见第7.3条。

3.3.3 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

(1) 组织措施: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2) 技术措施:建立多级网络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体系;增加同时作业的施工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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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缩短工艺过程时间和工序间的技术间歇时间。

(3) 经济措施:对工期提前者实行奖励;对应急工程实行较高的计件单价;确保资金的及时供应等。

(4) 合同措施: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确保项目形象进度。 3.3.4 进度控制的主要内容

3.3.4.1 编制监理工程项目控制性进度计划

(1) 编制监理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和网络图。按承包合同和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在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的同时,还要编制设计图纸供应计划,协助发包人、承包单位编制材料设备供应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

(2) 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阶段、年度进度计划和网络图,对关键线路的控制性进度必要时编制季、月进度计划。阶段、年度进度计划以总进度计划为前提,做到既要保证各监理项目、各阶段目标的顺利实现,又要保证项目间、阶段间的衔接、统一和协调。

3.3.4.2 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由承包单位编制,监理工程师根据控制性进度计划进行审查。监理工程师在进行施工进度计划审查时着重注意以下方面:

(1) 分析施工进度计划是否能满足合同工期及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特别是对照上阶段计划工程量完成情况进行审查。

(2) 对为完成施工进度计划所采取的措施是否恰当、施工设备能否满足要求、施工管理上有无缺陷进行审查。根据承包单位所能提供的施工设备及设备性能复核计算设备能力、人员安排是否满足要求等,分析判断计划是否能落实。

(3) 施工进度计划是否与其它项目施工计划有矛盾。有矛盾的必须进行协调和调整,避免相互干扰影响工程进展,使计划落空。

(4) 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供应计划能否落实。如发现供应计划未落实,及时报告发包人,要求承包单位采取应急措施满足工程需求。

3.3.4.3 施工进度的现场检查

监理工作需要贯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要经常、定期、全面地对进度计划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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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1) 加强施工准备工作的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关系到工程施工能否顺利进行。在工程项目或部位、工序施工前,加强检查施工设备、人员安排、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准备工作符合要求,不影响后续工程施工。如混凝土浇筑前要详细检查浇筑仓面的准备情况,包括仓面的清洗、模板的组装、钢筋的型号规格和数量、预埋件的埋设等;同时还要检查砂石料、水泥、各种掺合料的备料量、混凝土的配合比、设备的投入和完好率等,以防浇筑过程中出现问题而导致返工或停工等现象发生。

(2) 施工过程中的检查。施工过程是工程进度实现的关键阶段,监理将深入施工现场,搜集、掌握、分析、汇总与进度有关的资料,对审查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逐日、逐周监督检查,掌握和落实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形象进度、材料供应情况、设备运行情况、人员组合情况、施工组织与现场调度情况、停工或窝工情况及其造成的原因等。保证各工种之间的相互协调,排除施工干扰,解决施工困难,加快施工进度。

3.3.4.4 进度计划的分析与调整

要保证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致,就必须经常对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即出现进度偏差时,首先分析原因,分析偏差对后续工作的影响程度,并及时通知承包单位采取措施,必要时监理向承包单位提出要求和修改计划的指令,承包单位对计划进行调整和修改后报监理审查批准,并报发包人备案。

(1) 年度计划调整。当前一个月的计划未完成时,一般要求在下一个月的施工计划中弥补。如果发生洪水等较大自然灾害或材料、设备、资金等未能按计划要求到位等而使计划拖欠较多时,则要求在年度的其它月份内进行调整。

(2) 在合同工期内跨年度计划调整。工程的年度施工计划是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具有其严肃性,不得随意更改。当年的计划力争在当年完成,只有在出现超标洪水、严重不良地质情况或材料、设备、资金供应等无法保证的情况下,承包单位通过各种努力仍难完成年度计划时,才允许将部分工程施工进度后延。在进行跨年度计划调整时需注意关键线路上的控制日期不能变,如向下一工序移交工作面,某项工程完工等控制工期不能变。尽可能只调整非关键线路上的施工进度,以保证总计划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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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超过合同工期的进度调整。当在合同规定的控制工期内调整已无法实现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允许超过合同工期进行进度调整。

3.3.4.5 进度控制的其他措施 (1) 以质量促进度,以质量保进度

工程施工中由于质量而影响到进度的例子比比皆是,质量是进度的保证和基础。从工序质量控制入手,对施工方法、工艺实施层层控制,把好工程质量关,避免返工或补强处理,避免附属设施因质量问题而影响投入和运行,有益于促进工程进度,没有质量就没有数量。所以进行进度控制时绝对不能放松质量控制。

g) 督促承包单位采取合适、先进的施工方法与工艺,对钻爆的钻孔、装药、

联网、爆破等每一道工序实施检查与验收,力求梯段钻爆开挖一次到位,采用预裂或光面爆破,使建基面平整,不产生超欠挖,避免爆破对建基面产生破坏,减少清基工作量,缩短清基时间,加快工程进度。

h) 加强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控制,以利于下阶段预制件等的安装,避免出现处

理及返工现象,从而达到促进进度的目的。

i) 加强灌浆质量控制,对钻孔位置、深度,灌浆的压力、浆液浓度、结束标

准等进行严格检查,确保灌浆质量,防止渗水而进行的反复处理。

j) 加强设备的出厂前质量控制,避免出现质量事故而影响安装和投产。 (2) 优化设计、简化施工,加快施工进度

优化设计、简化施工,不但能减少工程投资,还能加快施工进度,有利于保证质量和安全。

a) 据进度计划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原材料供应手段、拌和楼生产能力(包

括制冷能力)、运输设备、吊运设备、钻孔设备、挖掘设备及风、水、电的供应等是否满足生产高峰期的需要,以避免先天性的不足。同时简化施工方案,尽可能采用较先进的、便于施工操作的技术和设备,以提高人员和设备效率,减少设备维修时间和成本,保证生产进度。

b) 发挥设计院搞监理的优势,与设计人员共同研究,在不影响工程等级、质

量、安全、结构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减少工程量,简化、方便施工,以加快工程进度。

(3) 加强承包单位之间的进度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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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分为一个标段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序于空间、时间、交叉作业等方面干扰较大。监理工程师要协助发包人组织好各承包单位施工工序之间的协调衔接,尽可能减少各施工工序之间的矛盾,减少施工干扰,使工程正常、有序进行。

(4) 制定奖罚制度,促进进度

奖罚制度是目前我国工程建设中一种行之有效的经济措施。制定奖罚措施最重要的在于奖惩落实和合理,不搞形式主义,充分树立起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威信,充分调动和增强承包单位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3.4 投资控制措施 3.4.1 总则

投资控制是多方面的,除了节约投资,控制开口工程、新增项目外,他还与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密切相关。首先,确保工程提前或按期完工、按期投入运行是工程投资控制的最大经济效益,充分体现了“时间就是金钱”。确保工程质量,以减少质量事故处理、杜绝工程返工、保证工程正常运行,是工程投资控制的主要内容之一。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人员、设备、工程的安全,是节约工程投资的重要途径。

3.4.2 编制投资使用计划

根据合同总价编制本项目的年度、季度、月度投资使用计划。包括主要原材料计划、设备进场计划、设备维修保养计划,人员进场计划和特殊使用费用等。

3.4.3 投资控制的工作流程 投资控制工作流程图见第7节。 3.4.4 投资控制的具体措施

(1) 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预算、统计、结算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2) 技术措施:

a) 设计阶段,推行限额设计和优化设计; b) 招投标阶段,合理确定标底及合同价;

c) 材料设备供应阶段,通过质量价格比选,合理确定生产供应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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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施工阶段,通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以及

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组织均衡生产,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

(3) 经济措施:除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开支费用的比较分析外,对监理工程师员对原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由此产生的投资节约,可按监理合同规定予以其一定的奖励。

(4) 合同措施: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全面履约,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处理索赔等。

3.4.5 投资控制的主要内容

(1) 严格预算、测量、计算、统计、结算手续,坚决杜绝假报、虚报、冒领、提前结算、超结算等现象。首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严格审查概预算,合理确定单价;根据设计图纸文件,复核计算设计工程量;通过仪器等测量手段,根据规程规范规定的允许范围,每月、每年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收方计量;根据测量、计算和统计结果对竣工图纸进行审查确认,确保工程款结算准确无误。

(2)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以及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根据批准的施工总进度和承包合同价,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性目标及各期的投资计划,并及时审查施工单位的月、季、年用款计划。

(3) 审查设计图纸和文件,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技术措施,深入了解设计意图,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优化设计和简化施工方案,减少工程量,降低工程成本,达到节约工程投资的目的。

(4) 做好承包商完成工程量的量测和复核工作。如在基础开挖前对实际地形进行测量,对设计量进行校核,有差别时及时通知设计及承包商,并报发包人备案。在开挖过程中每月对实际开挖断面进行复测,控制好工程进度款的结算,避免提前结算或超结。在开挖完成后对实际断面进行测量,计算出超欠挖总量、属于规范允许或由于地质原因形成的超欠挖量,合理结算。

(5) 掌握工程进度,准确测定工程量,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确保工程款支付与工程形象进度的一致性。

(6) 了解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图纸,分析合同价格的构成因素,找出工程最易突破投资的部位,以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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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合同,避免或减少合同外工程量。对合同外工程或合同变更,要进行严格审查,作好技术、经济的比较,防止投资的不合理增加。

(8) 及时了解掌握施工现场的情况,勾通发包人与施工单位间、以及施工单位相互之间的联系,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有预见性的避免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索赔事件,则要实事求是的、公正的予以处理。

(9) 合理确定标底及合同价,熟悉合同文件,熟悉国家和地区性价格,了解价差补偿的规定,合理进行工程款结算。严格执行结算、付款的有关程序和制度,防止资金的不当支用。

(10)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和新增项目,组织相关单位审查确认工程变更及新增项目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必要性。

(11) 提倡、鼓励优化设计、优化施工,大力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节约工程投资。

(12) 通过质量价格比选,合理确定材料生产供应厂家。

(13) 因国家物价调整及工程变更的不可避免性,对投资控制采用动态的方法,绘制工程进度与费用控制曲线,利用进度与费用曲线进行动态管理。

(14) 定期向发包人汇报工程结算及资金使用情况,并报送相关文件。 3.5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有效的途径之一。通过合同管理,可以督促施工单位在各个阶段按照承包合同保证设备、人员的配备及投入,保证各阶段目标按合同实施,减少开口工程,减少索赔事件,控制工程结算等。

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 拟订本工程项目合同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草案的拟订、会签、协商、修改、审批、签署、保管等工作制度及流程;

(2) 协助发包人拟订项目的各类合同条款时应当在文字语言方面做到清楚明白,避免含糊不清、词不达意的现象发生。并参与各类合同的商谈;

(3) 协助发包人对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的管理、费用索赔、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及合同争议的调解工作。

(4) 以合同为依据,本着实事求是、公正的精神,合情合理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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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各种争议。以工程总体效益为出发点,将工程总体效益作为合同的管理目标,促其实现。

(5) 合同管理坚持程序化,如设计变更、延期、索赔、计量支付等都规定出固定格式和报表。合同价款的增减要有根有据,合同外项目增加要严格审批制度。重大合同管理问题的处理,如大的变更、索赔、复杂的技术问题等,组成专门小组进行研究。不合实际情况的合同条款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尽早处理,以免造成损失。

3.6 信息管理 3.6.1 信息文件 3.6.1.1 定期信息文件

定期信息文件主要包括监理月报。 3.6.1.2 不定期报告

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有:

(1) 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 (2) 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3) 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4) 发包人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5) 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监理工作报告。 3.6.1.3 监理过程文件

(1) 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 (2) 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3) 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4) 质量评定文件; (5) 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6) 质量事故处理文件。 3.6.2 信息管理措施

(1) 由专人负责工程建设信息的收集、分类、整理储存及传递工作。信息传递以文字为主,统一编号。并使用计算机进行管理,为工程建设提供及时有用的信息和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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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立必要的会议、例会制度,整理好会议纪要,以便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3) 监理工程师必须作好现场记录,认真填写监理日志,将每日施工内容、投入的人力、设备、工程进展情况,发生的各种问题,当天所作的重大决定,给承包单位的各种指示,以及召开的会议等,均如实记载,以备日后查阅。

(4) 做好图纸资料、设计修改通知、观测试验资料、工程照片、录像、收文、发文等档案文书的保管和传递、归档工作。

(5) 建立完整的各项报表制度,规范各种适合本工程的报表。定期将各种报表、信息分类汇总,及时向发包人及有关方面报送。

3.7 协调

3.7.1 承包单位之间的协调

在施工期间,对各承包单位之间、各作业面之间、各施工工序之间均可能发生矛盾、干扰、纠纷,必须进行及时、有效的协调,以确保承包单位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3.7.2 建立定期的协调会议制度

建立定期的协调会议制度,如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监理例会、专业性监理会议等。会议由监理工程师记录并整理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认可,然后分发给有关部门单位,会议纪要应主要写明:

(1) 会议地点及时间;

(2) 出席者姓名、职务及其代表的单位; (3) 会议中发言者的姓名及所发言的主要内容; (4) 决议事项;

(5) 决议事项由何人在何地何时执行. 3.7.3 现场与外界协调

监理工程师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各工作面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定期(周或旬)召开协调会议,向发包人、设计和承包单位通报工程的形象进度,指出应该注意的事项,协调统一各单位的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意识,齐心协力搞好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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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同时,请发包人或协助发包人解决在施工中与地方、移民等外界所发生的矛盾,解决与其它承包商之间所发生的矛盾,以及某些承包单位出现的财力、物资困难,为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7.4 技术分析协调

定期召开各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会议,对工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商讨,取得共识,指导工程建设。

3.7.5 材料设备协调

及时对供货单位与各承包单位之间供需矛盾进行协调、调整,以保证材料、设备的适时供应。

3.8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3.8.1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问题是xx建设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安全必须严加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杜绝群伤群亡事故。

针对xx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理将采取以下措施:

严格按照ISO9000族系列标准,建立健全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结合工程实际,编制和审查适合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按措施中的安全控制要求对项目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控制,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个人,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督促承包商编制施工安全措施文件报送监理审批。内容主要包括安全机构设置、专职安全员的配备、以及防火、防毒、防尘、防噪声、防洪、救护、警报、治安、爆破、用电等一系列安全措施。

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雇佣的民工先培训后上岗,待岗人员上岗前需进一步培训考核,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帮助承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对火工材料、油料的采购、验收发放及保管工作是否按有关规定制度进行严格管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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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现场必须严格按操作程序作业,确保安全。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时间爆破,指挥到位。特别是对使用雷管、炸药、导火索的安全问题,对检查出的隐患要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处理。

规范安全标志牌。各公路沿线、洞口、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交通标志牌、安全生产标示牌,确保交通、施工安全。

在汛前要做好防汛、渡汛的宣传教育工作;在汛期要及时了解天情、雨情、水情,组织承建单位做好主体工作的防洪渡汛工作。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调查清楚不放过,主要责任人不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不受到安全教育不放过。消除所有的事故隐患,确保工地安全生产和各项目标的如期实现。

3.8.2 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

3.8.2.1 遵守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监理和承包单位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做好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3.8.2.2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在编制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的同时,监理应督促承包单位编制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文明施工计划,报送监理批准。其内容包括:

(1) 施工弃渣的利用与堆放;

(2) 施工场地开挖的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止措施; (3) 防止饮用水污染措施;

(4) 施工中的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等治理措施; (5) 辅助生产设施的整体规划布置;

(6) 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卫生设施以及垃圾等处理措施; (7) 完工后的场地清理。 3.8.2.3 施工弃渣的治理

监理根据合同规定指导承包单位做好施工弃渣的治理工作,保护施工弃渣场边坡及开挖边坡的稳定,防止开挖弃渣冲蚀河床或淤积河道。严禁向河床内弃渣。

3.8.2.4 环境污染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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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根据合同规定指导承包单位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规和规章,控制地下工程施工的噪音、粉尘和有毒气体,保障工人的劳动卫生条件。

监理督促和检查承包单位保护好施工区及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应定时清除垃圾,并将其运至批准的地点掩埋或焚烧处理。督促承包单位在现场和生活区内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定期清扫处理。

3.8.2.5 施工区内林木砍伐规定

为了进一步保护xx施工区内生态环境,对施工区内林木砍伐规定如下: (1) 严禁乱砍滥伐、焚烧施工区内、外林木。

(2) 因工程施工需要砍伐林木,必须事先向监理和发包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才能砍伐,否则,按乱砍滥伐处理。

(3) 承包单位应保护好所管辖区或施工区内的林木植被,禁止外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乱砍滥伐、烧山等行为,发现此类行为必须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报监理。

3.9 涵洞、边坡开挖监理控制措施 3.9.1 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应督促承包单位在施工涵洞、边坡工程开工前,按施工图纸及技术条款提交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资料:

(1) 开挖施工平面和剖面布置图;

(2) 开挖的方法和程序、爆破参数的设计和确定; (3) 施工设备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4) 排水措施;

(5) 出渣、弃渣和石料利用措施; (6) 边坡保护及加固措施与程序; (7) 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 (8) 边坡变形监测措施; (9) 施工进度计划等。

在审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边坡的开挖程序与方法、边坡保护及加固措施与程序。为了确保边坡安全,加快施工进度,使开挖面符合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保持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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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基岩的完整性和开挖面的平整,本工程边坡要求采用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自上而下逐层开挖、逐层保护的措施。对爆破参数的选定要进行严格审查,爆破参数包括:爆孔的孔径、孔排距、深度与倾角;炸药的类型、单位耗药量和装药结构;起爆方式、分段爆破延时时间、段数;其它特殊爆破作业说明等。并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爆破试验,在试验的基础上优化、调整爆破参数。

3.9.2 督促并审查承包单位的测量

原始地形测量和竣工地形测量是计算工程量的重要依据之一,竣工地形测量还是检测施工成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一种重要检测手段,测量放样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关键,因此必须予以重视。

3.9.3 过程控制

监理应督促承包单位按批准的施工总布置设计进行场内交通道路布置,并结合施工开挖区的开挖方法和开挖运输机械的运行路线,规划好开挖区域的施工道路。

监理应督促承包单位在每项工程开工前,尽可能结合永久性排水设施的布置,规划好开挖区域内外的临时性排水措施。承包单位应在向监理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中详细说明临时性排水措施内容,提交相应的图纸和资料。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检查边坡排水设施是否完善、是否满足排水要求。

为保护开挖边坡免受雨水等冲刷,在边坡开挖前,监理应督促承包单位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开挖并完成边坡上部永久性山坡截水沟的施工。对其上部未设置永久性山坡截水沟的边坡面,监理应督促承包单位自行加设临时性山坡截水沟,并由监理批准后在边坡开挖前予以实施。

在爆破过程中要严格检查和落实爆破作业安全措施,要求承包单位制定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设置专职安全员,加强爆破器材的管理,确定合理的安全警戒范围。一切爆破作业都必须经过安全员的检查和签认后才能实施。为保证施工安全,应统一爆破时间。

严格控制钻孔质量,根据规范和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对预裂、光面爆孔的孔位、孔深、倾角、孔距等进行逐个检查,对不合格的炮孔采取堵孔、废孔、补孔等方法进行处理,确保爆破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严格控制爆破装药。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边坡地质条件、临近是否有建筑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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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爆破最大单孔装药量,并根据前阶段爆破效果调整优化爆破参数。对预裂、光面爆破孔装药应进行逐个检查。

在开挖工程中,监理要经常督促承包单位及时对边坡的开挖平面位置、高程、控制桩号、水准点和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测量检查,以防止偏离设计开挖线,避免在形成高边坡后再进行处理。必要时监理有权随时抽查承包单位的检查测量成果,或与承包单位联合进行核测。

经常详细检查边坡岩石的稳定性,对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边坡必须进行及时处理和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山坡上所有的危石及不稳定岩体均予以挖除。

在边坡开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和滑动迹象时,承包单位应立即暂停开挖施工和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监理。必要时,承包单位应按监理的指示设置观测点,及时观测边坡的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工程完工后,按施工图纸要求检查边坡开挖面的平面尺寸、标高和平整度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爆破对边坡岩体的影响程度,检查边坡软弱夹层、破碎带的处理质量等,并做好记录。

3.10

涵洞洞室开挖监理控制措施

3.10.1 事前控制

3.10.1.1 督促并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测量技术方案

承包单位应在施测前将有关施工测量技术方案报监理批准,其内容应包括: (1) 贯通测量技术设计书(应包括:技术设计方案、施测要求、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

(2) 观测仪器、设备的配置及技术参数; (3) 测量专业人员设置及其资历。

(4) 洞室平面与高程控制网完成后,承包单位应向监理报送以下成果和资料: (5) 测量仪器率定校正资料;

(6) 施工控制网与勘测设计阶段控制网连接图;

(7) 洞口与地面控制点联测的平差资料及进洞关系平面图; (8) 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9) 技术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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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1.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应督促承包单位在放水涵洞工程开工前,按施工图纸及技术条款提交其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审查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地下工程开挖施工总布置图;

(2) 劳动力、材料、开挖设备和辅助设施的配置; (3) 开挖爆破技术方法的选定,爆破参数的设计; (4) 控制超欠挖的措施; (5) 出渣、弃渣和石料利用措施;

(6) 洞口保护和围岩稳定的支护措施以及处理塌方的应急措施; (7) 通风和散烟、除尘及空气监测安全措施; (8) 供电、照明和通讯、信号措施; (9) 供风、供水与排水措施; (10) 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措施;

(11) 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报警与通讯措施; (12) 施工进度计划。 3.10.1.3 审查爆破设计

本工程爆破开挖应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技术,其爆破参数应根据设计文件、地质条件、施工水平及配备的设备进行专门设计,通过爆破试验予以确定。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应根据爆破效果,及时修正有关爆破参数。爆破设计应在开工前报送监理审查批准。爆破设计应包括下述内容:

(1) 掏槽方式;

(2) 炮孔布置、孔径、孔深、孔向和数量; (3) 装药量、装药结构和炮孔堵塞方式; (4) 采用的起爆雷管类型和起爆网路设计; (5) 循环开挖进尺和单耗药量;

(6) 预裂或光面爆破等控制爆破参数与作业方式; (7) 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3.10.1.4 审查喷锚支护作业措施

在实施锚、喷支护作业前,承包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地质条件和施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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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锚、喷支护作业计划报送监理批准。锚、喷支护作业计划内容应包括:

(1) 锚杆材料、参数及布置; (2) 锚杆注浆材料、性能和配合比; (3) 锚杆施工作业要求;

(4) 喷射混凝土材料、性能和配合比; (5) 喷射混凝土施工工艺; (6) 钢筋网或其它网的铺设和要求; (7) 锚、喷施工设备及性能;

(8) 锚杆施工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包括检测方法和设备); (9) 喷射混凝土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包括检测方法和设备)。 3.10.1.5 审查灌浆作业措施

主要包括回填灌浆。灌浆作业开工前,承包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地质条件、施工条件和施工水平,编制灌浆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批准。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

(1) 灌浆施工布置图; (2) 施工进度计划; (3) 制浆工艺及设备; (4) 灌浆材料和制浆要求;

(5) 灌浆方法、工序、工艺、设备及计量控制方法; (6) 灌浆压力;

(7) 质量控制和检测措施; (8) 安全作业与环境保护措施。 3.10.2 开挖过程控制 3.10.2.1 一般控制措施 (1) 召开监理例会

监理将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检查承包单位的合同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质量缺陷处理、与其他承包单位的相互干扰和矛盾、支付结算等问题。

监理将督促承包单位每周、月定期召开生产会,检查本周、月生产计划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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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和研究解决措施,并安排好下周、下月生产计划,确保工程施工按预定施工进度均衡进行。并按规定格式向监理提交周、月进度表报。

(2) 严格监理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等都必须采取验收制度。除非报监理批准,上一工序只有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均在承包单位的三级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且不减轻承包单位应承担的任何合同责任。

(3) 施工日志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求、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及时做好开挖、支护的原始记录,当遇到特殊情况时,还应有相片、摄像资料或其它图表。原始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a) 施工方法;

b) 循环时间、进尺与钻爆效率; c) 投入劳动力、设备和材料消耗量; d) 主要机械设备生产效率;

e) 实施的支护详图(包括锚杆、预应力锚索及钢筋网喷混凝土、喷射钢纤维

混凝土厚度和范围,钢支撑的形式和间距等);

f) 围岩变形监测成果; g) 塌方和其他事故处理; h) 地下水引排措施及效果; i) 其他重大问题和处理措施; j) 已完单元工程质量检验情况; k) 合同支付情况;

l) 施工过程中违规、违约情况。 m) 预测预报制度 3.10.2.2 开挖安全控制

(1) 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等及发包人有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2) 洞室开挖必须坚持边开挖边支护、上层支护完成后才能进行下层开挖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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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确保施工安全。

(3) 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加工、现场装药、联线、起爆及瞎炮处理,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4) 爆破材料应符合施工使用条件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每批爆破材料使用前,应进行有关的性能检验。

(5) 进行爆破时,人员应撤至受飞石、有害气体和爆破冲击波的影响范围之外,且无落石威胁的安全地点。单向开挖洞室,安全地点至爆破工作面的距离,应不少于200m。

(6) 洞室群几个工作面同时放炮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确保点炮人员全部及时撤离。

(7) 相向开挖的两个工作面相距30m放炮时,双方人员均须撤离工作面;相距15m时,应停止一方工作单向开挖贯通。

(8) 井或斜井单向自下而上开挖,距贯通面5m时,应自上而下贯通。

(9) 爆破前应将施工机具撤离至距爆破工作面不少于100m的安全地点。对难以撤离的施工机具、设备,应加以妥善防护。

(10) 在洞室开挖过程中,承包单位应注意保护洞室混凝土衬砌、灌浆和支护结构不受损坏。在已完成的衬砌、灌浆和支护结构附近进行爆破作业时,其爆破技术和爆破参数应经过专门的设计和试验,并报监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开挖面与衬砌面平行作业时的距离,应根据混凝土强度、围岩特性、爆破规模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宜小于30m。如需缩短时,应有专门论证。

(11) 采用电力引爆方法,装炮时距工作面30m以内,应断开电流,可在30m以外用投光灯照明。

(12) 承包单位在爆破后和出渣前,应及时清除所有开挖面上残留的危石碎块,以确保进入洞内的人员和设备安全。对可能出现坍塌的部位及时进行临时支护。

(13) 承包单位应经常检查已开挖洞段的围岩稳定情况,并根据工作面的实际地质情况,随时分析洞室围岩的稳定性,遇有可能发生坍塌的危险情况时,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快速支护。

(14) 承包单位必须在邻近开挖面的部位准备足够的可用于快速支护的材料和设施。可根据洞室断面用钢筋格栅和型钢拱架(如“工”字钢、槽钢等)制作成可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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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的支架,并配备一定数量木板、钢模板等。还应在邻近仓库储备一定数量的锚杆、喷射混凝土的材料及有关设备。

(15) 妥善处理瞎炮。洞室内若出现瞎炮,附近的药包爆破后,可能已引起洞室的变形或错位,应谨防洞顶和洞壁岩体发生坍塌。同时要认真分析出现瞎炮的原因,加强对爆破器材的检查和管理。根据现场情况,可采用钻平行炮孔装药爆破、用水冲出炮泥和炸药等办法处理。

3.10.2.3 通风与防尘控制

在施工作业中,监理应督促和检查承包单位应按SDJ212-83《施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关于“通风与防尘”的规定及控制标准,做好劳动和安全保护工作,确保良好、文明的作业环境。

3.10.2.4 洞室爆破效果检查

洞室爆破后,要及时对爆破效果进行检查,不断总结经验,优化爆破参数。爆破效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炮孔痕率:硬岩不应小于80%,中硬岩不应小于50%,较破碎和破碎岩石不小于20%;

软岩中的洞室周边成型应符合设计轮廓;

两炮的衔接台阶尺寸:炮孔深小于3米时,不得大于15cm,孔深为5米时,不得大于25cm;

岩面不应有明显的爆震裂隙;

洞室周边不应欠挖,平均线性超挖值应小于20cm。 3.10.2.5 出渣

装渣设备应选用能在洞室开挖断面内发挥高效率的机械,其装渣能力应与每次开挖土石方量及运输车辆的容量相适应。

装渣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机械装渣作业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并不得损坏已有的支护及临时设备。 (2) 采用有轨式装渣机械时,轨道应紧跟开挖面,调车设备应及时向前移动,或采用梭式矿车、转载机等设备进行连续装渣;

(3) 漏斗装渣时,漏斗处应有防护设备和联络信号,装渣结束后漏斗处应加盖; (4) 在台阶或棚架上向下扒渣时,渣堆应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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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渣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弃渣场地形条件、弃渣利用情况、车辆类型,妥善市置卸渣线,卸渣应在布置的卸渣线上依次进行;

(2) 卸渣宜采用自动卸渣或机械卸渣设备,卸渣时有专人指挥卸渣、平整; (3) 卸渣场地应修筑永久排水设施和其他防护工程,确保地表径流不至冲蚀弃渣堆;

(4) 根据岩石新鲜情况,将满足要求的渣卸到指定的砂石料场,将风化渣卸到渣场。

(5) 所有出渣必须卸到合同指定地点或监理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卸渣,更不允许将渣卸在河床中淤积河道和污染环境。

3.10.2.6 开挖质量检验与工程验收

(1) 洞室开挖工程质量检验与单元工程开工签证,监理按合同指定的验评标准的有关要求执行。

(2) 洞室工程开挖或阶段开挖完成后,施工承建单位应及时申请中间(或阶段)验收,以利合同支付及下道工序的顺利进行。申请验收报告应包括下列资料:

a) 施工详图图号、设计变更文件文号及监理审签号; b) 洞内导线及高程的实测成果和说明; c) 贯通误差的实测成果和说明; d) 开挖竣工图及竣工工程量;

e) 由施工地质工程师提供的地质素描图(或其完成纪录)及地质水文资料; f) 施工记录资料; g) 技术总结;

h) 按合同文件规定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3) 洞室工程竣工验收应提供下述资料: 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

a) 工程概述;

b) 合同工程开工、完工日期与实际开工、完工日期; c) 合同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量;

d) 已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未完尾工项目清单及后续完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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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分部、分项工程实际施工时段、方法与过程;

f) 施工过程设计、地质、施工条件的重要变更情况及其处理方案; g) 合同履行中违规、违约情况。 竣工图纸

包括图纸目录、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要求及设计和工程变更文件。 竣工合同款支付结算报告。

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合同报价工程量与合同报价、支付结算工程量支付单价与支付总价;已结算的合同索赔支付。

质量检验文件。

应包括:工程开工文件;按分部、分项工程整理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监理签证、认证文件;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现场指示、指令和施工违规、违约文件。

施工原始记录资料。应包括:

a) 记录资料目录;

b) 工程承建单位施工期质量检测与试验资料; c) 工程承建单位施工期施工测量记录;

d) 混凝土浇筑、灌浆及金属结构安装等主要施工作业记录; e) 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活动记录; f) 施工期安全检测记录; g) 其他重要活动与事项记录; h) 工程施工大事记。

i) 按合同规定必须采集的岩芯或岩样。 j) 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报送或提供的资料。 3.11

洞室施工支护

3.11.1 一般要求

(1) 施工支护应配合开挖及时施作,确保施工安全。

(2) 选择支护方式时,应优先采用锚杆、喷射混凝土或锚喷联合作为临时支护。在软弱围岩中采用锚喷支护时,应根据地质条件结合辅助施工方法综合考虑。

(3) 对不同类别的围岩,应采用不同结构型式的施工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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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Ⅳ~Ⅴ类围岩支护时,宜采用喷混凝土、锚杆、钢拱架等联合加强支护。

为防止塌方,必要时应实施超前锚杆、小导管或管棚支护。

b) Ⅲ类围岩可采用锚杆、锚杆挂网、喷混凝土或锚喷联合支护。 c) Ⅱ~Ⅰ类围岩宜采用锚喷挂网的联合支护形式。 d) 当地质条件差,围岩不稳定时,可采用构件支撑。 (4) 施工锚杆、喷射混凝土和构件支撑时,应作好记录。 3.11.2 锚杆施工

锚杆支护是地下洞室支护的主要施工措施之一,工程量大,直接关系到开挖洞室围岩的安全和稳定。锚杆施工可采用锚杆台车或手风钻钻孔,锚杆在钢筋加工厂制作,人工安装锚杆,注浆采用锚杆注浆机进行。其工艺如下:

砂浆锚杆施工工艺流程

砂浆拌制 施工准备 放样 钻孔 清孔 注浆 安插锚杆 拉拔试验 锚杆加工、运输

锚杆施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采用系统锚杆作为衬砌结构的一部分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有关规定。

(2) 锚杆安设作业应在初喷混凝土后及时进行。 (3) 锚杆施工的准备工作如下:

a) 检查锚杆材料、类型、规格、质量以及性能是否与设计相符; b) 根据锚杆类型、规格及围岩情况选择钻孔机具;

c) 采用砂浆锚杆时,应按设计要求截取杆体,并整直、除锈和除油; d) 采用楔缝式锚杆时,应检查杆体长度,楔缝、模块、螺母与螺栓的尺寸和

配合情况。

(4) 钻孔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定出孔位,作出标记,孔位允许偏差为±15mm。 (5) 钻孔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钻孔应圆而直,钻孔方向宜尽量与岩层主要结构面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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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水泥砂浆锚杆孔径应大于杆体直径15mm;其它型式钻杆孔径应符合设计

要求。

c) 钻孔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水泥砂浆锚杆孔深允许偏差为±50mm;楔缝

式锚杆孔深不应小于杆体有效长度,且不应大于杆体有效长度30mm;树脂锚杆和早强药包锚杆孔深应与杆体长度配合恰当。

(6) 普通水泥砂浆锚杆的施工要求如下:

a) 砂浆配合比(质量比):水泥:砂:水宜为1:1~1.5: (0.45~0.5),砂的粒径不宜

大干3mm。

b) 砂浆应拌和均匀,随拌随用,一次拌和的砂浆应在初凝前用完。 c) 灌浆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注浆开始或中途暂停超过30min时,应用水润

滑灌浆罐及其管路;注浆孔口压力不得大于0.4MPa;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5~10cm处,随水泥砂浆的注入缓慢匀速拨出,随即迅速将杆体插入,锚杆杆体插入孔内的长度不得短于设计长度的95%。若孔口无砂浆流出,应将杆体拔出重新注浆。

d) 锚杆安设后不得随意敲击,其端部3天内不得悬挂重物。

(7) 早强水泥砂浆锚杆的施工要求如下:早强水泥砂浆锚杆施工应遵守普通水泥砂浆锚杆施工规定;早强水泥砂浆锚杆采用硫铝酸盐早强水泥并掺早强剂;注浆作业开始或中途停止超过30min时,应测定砂浆坍落度,其值小于10mm时,不得注入罐内使用。

(8) 楔缝锚杆(包括胀壳式锚杆)的施工要求如下:楔缝式锚杆安装前,应将杆体与部件(楔子、胀壳、托钣)组装好;锚杆插入钻孔时楔子不得偏斜或脱落,锚头必须楔紧,保证锚固可靠;安设杆体后应立即上好托钣,拧紧螺帽。锚杆施加预张拉力时,其拧紧力矩不应小于100N·m;打紧楔块时不得损坏丝扣;楔缝锚杆一昼夜后应再次紧固,以后还要定期检查,如发现有松弛情况,应再行紧固;楔缝式锚杆只能作为临时支护,如作为永久支护应补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

(9) 树脂锚杆的施工要求如下:安装前应检查树脂卷质量,变质者不得使用;安装时用杆体将树脂卷送人孔底,用搅拌器搅拌树脂时应缓缓推进杆体,搅拌时间一般为30s。搅拌完毕后将孔口处杆件临时固定,15min后可安装托钣。

(10) 在有水地段,采用普通水泥砂浆锚杆时,如遇孔内流水,应在附近另行钻孔后再安设锚杆,亦可采用速凝早强药包锚杆或采用锚管锚杆向围岩压浆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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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锚杆钻孔可采用一般凿岩机械,当在土层中钻孔时,宜采用干式排渣的回旋式钻机。注浆可采用风动牛角泵,也可使用挤压式注浆泵。

(12) 锚杆宜采用Ⅱ级钢筋制作。灌浆锚杆宜采用螺纹钢筋,杆体直径以22~25mm为宜。

3.11.3 喷射混凝土

喷砼与锚杆支护是洞室开挖支护的两大支护措施。

本工程的喷混凝土应尽可能采用湿喷工艺施工,砼喷车按规范分层施喷,保证施

喷厚度,砼施喷施工工艺如下:

喷混凝土施工中应严格以下要求施工: 备料 拌和 运输 施工准备 清理岩面 验收 喷车就位 施喷 养护 验收

(1) 应根据对喷射混凝土的质量要求和作业条件的要求,以及现场的维修养护能力等选定喷射方式,同时尚应考虑对粉尘和回弹量的程度。一般情况下应采用湿喷混凝土。

(2) 喷射混凝土、砂浆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水泥:应优先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也可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在软弱围

岩中宜选用早强水泥。水泥标号不得低于425号,使用前应做强度复查试验。

b) 速凝剂:必须采用质量合格的产品。应注意保管,不使其变质。使用前应

做速凝效果试验,要求初凝不超过5min,终凝不超过10min。应根据水泥品种、水灰比等,通过试验确定速凝剂的最佳掺量,并应在使用时准确计量。

c) 砂:喷射混凝土应采用硬质洁净的中砂或粗砂,细度模数宜大于2.5,含

水率一般为5%~7%,使用前应一律过筛。

d) 骨料:采用坚硬耐久的碎石或卵石,粒径不宜大于15mm,钢纤维喷射混

凝土的碎石粒径不应大于10mm,且级配良好。当使用碱性速凝剂时,石料不得含活性二氧化硅。

e) 水:水质应符合工程用水的有关标准,水中不得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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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化的有害杂质。

f) 采用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时,其钢纤维可用普通碳素钢,其抗拉强度不得低

于380MPa,且不得有油渍及明显的锈蚀。钢纤维直径宜为0.3~0.5mm,长度宜为20~25mm,且不得大于25mm。钢纤维含量宜为混合料质量的3%~6%。钢纤维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3) 喷射混凝土配合比应通过试验选定,满足设计强度和喷射工艺的要求。也可参照下列数据选择:

灰骨比 1:4~1:5 骨料含砂率 45%~60% 水灰比 0.4~0.5

应增大混凝土与岩石的粘结力和减少回弹,初喷时,水泥:砂:石应取1:2:(1.5~2)。 软弱围岩条件下可考虑提高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或改用喷钢纤维混凝土。 (4) 混合料应拌和均匀,随拌随用,并采用强制搅拌机在短时间内完成,严禁受潮。

(5) 喷射混凝土的配合比及拌和均匀性每班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喷射混凝土材料计量,一般应以质量计算,其允许误差为:

水泥与速凝剂各为2%;砂与石料各为5%。 (6) 喷射混凝土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在喷射混凝土之前,应用水或高压风管将岩壁面的粉尘和杂物冲洗干净。 b) 喷射中发现松动石块或遮挡喷射混凝土的物体时,应及时清除。 c) 喷射作业应分段、分片由下而上顺序进行,每段长度不宜超过6m。 d) 一次喷射厚度应根据设计厚度和喷射部位确定,初喷厚度不得小于4cm。 e) 喷射作业应以适当厚度分层进行,后一层喷射应在前一层混凝土终凝后进

行。若终凝后间隔1h以上且初喷表面已蒙上粉尘时,受喷面应用高压气体、水清洗干净。岩面有较大凹洼时,应结合初喷予以找平。

f) 回弹率应予控制,拱部不超过40%,边墙不超过30%,挂钢筋网后,回弹

率可放宽5%。应尽量采用经过验证的新技术,减少回弹率,回弹物不得重新用作喷射混凝土材料。

g) 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喷水养护,养护时间一般不少于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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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喷射混凝土作业需紧跟开挖面时,下次爆破距喷混凝土作业完成时间的间

隔,不得小于4h。

i) 冬季施工时,喷射作业区的气温不应低于5℃。在结冰的层面上不得喷射

混凝土。混凝土强度未达到6MPa前,不得受冻。混合料应提前运进洞内。

(7) 采用钢筋网喷射混凝土时,可在岩面喷射一层混凝土后再进行钢筋网的铺设,并在锚杆安设后进行。钢筋网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钢筋使用前应清除锈蚀;

b) 钢筋网应随受喷面的起伏铺设,与受喷面的间隙一般不大于3cm; c) 钢筋网应与锚杆或其他固定装置连接牢固,在喷射混凝土时不得晃动。 (8) 采用钢架喷射混凝土时,钢架的型式、制作和架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钢架支撑可选用H型钢、工字钢、U型钢、钢轨、钢管或钢筋格栅等制作。

钢架加工尺寸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b) 钢架支撑必须具有必要的强度和刚度,刚架的设计强度,应保证能单独承

受2~4m高的松动岩柱重量,其形状应与开挖断面相适应。

c) 支撑接头由螺栓连接牢靠,当作为衬砌骨架时,接头应焊接。

d) 格栅钢架的主筋材料应采用Ⅱ级钢筋或Ⅰ级钢筋,直径不小于22mm,联

系钢筋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

e) 钢架应按设计位置架设,钢架之间必须用纵向钢筋联接,拱脚必须放在牢

固的基础上。钢架与围岩应尽量靠近,但应留 2~3cm间隙作混凝土保护层。当钢架和围岩之间的间隙过大时应设垫块。如钢架支撑作为衬砌混凝土骨架时,应用预制混凝土背板或填块固定牢靠。

f) 当钢架喷射混凝土作为永久性支护结构时,钢架与围岩之间的间隙必须用

喷射混凝土充填密实。间隙过大时,可用钢楔或混凝土楔块顶紧,其点数单侧不得少于8个。喷射混凝土应由两侧拱脚向上对称喷射,并将钢架覆盖。

(9) 有水地段喷射混凝土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a) 当涌水点不多时,用开缝摩擦锚杆进行导水处理后再喷射;当涌水范围大

时,设树技状排水导管后再喷射;当涌水严重时,可设置泄水孔,边排水边喷射。

b) 改变配合比,增加水泥用量。先喷干混合料,待其与涌水融合后,再逐渐

加水喷射。喷射时由远而近,逐渐向涌水点逼近,然后在涌水点安设导管,将水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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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在导管附近喷射。

(10) 砂层地段喷射混凝土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a) 紧贴砂层铺挂细钢筋网,并用22mm环向钢筋压紧;

b) 在正式喷射前应适当减小喷射机的工作气压,先喷射一层加大速凝剂掺量

的水泥砂浆,再喷射混凝土。

(11) 喷射混凝土施工配套机具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机具密封性能良好;

b) 输送连续、均匀,允许输送的最大骨料粒径为25mm; c) 输送距离(干混合料)应满足使用要求; d) 输料管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能; e) 生产能力(干混合料)为3~5m3/h; f) 混合料的拌和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

g) 供水设施应保证喷头处的水压为0.15~0.2MPa。 (12) 喷射机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对喷射机应随时保养维修,使之经常处于不漏气、不堵塞的良好工作状态。 b) 喷射机的工作气压应控制在0.1~0.15MPa。可根据喷出料束情况适当调节

气压。喷头处的水压应大于气压(干喷时水压应比气压高 0.05~0.1MPa左右)。

c) 喷头与受喷面宜垂直,距离应与工作气压相适应,以0.6~1.2m为宜。有

钢筋网时,喷射距离可小于0.6m,喷射角度可稍偏一些,喷射混凝土应覆盖钢筋网2cm以上。

d) 严格控制水灰比,喷到岩面上的混凝土应湿润光泽,粘塑性好,无干斑或

滑移流淌现象。

e) 控制喷层厚度,使其均匀,操作时喷头应不停且缓慢地作横向环形移动,

循序渐进。

f) 作业完成后,喷射机和输料管内的积料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g) 突然断水或断料时,喷头应迅速移离喷射面,严禁用高压气体、水冲击尚

未终凝的混凝土。

喷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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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 锚喷支护的质量要求

(1)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查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a) 洞室每10延米,至少在拱脚部和边墙各取一组试样,材料或配合比变更时

另取一组,每组至少取三个试块进行抗压试验。

b) 满足以下条件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同批(指同一配合比)试块的抗压

强度平均值,不低于设计强度或C20。任意一组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不得低于设计强度的80%。同批试块为3~5组时,低于设计强度的试块组数不得多于1组;试块为6~16组时,不得多于2组;17组以上,不得多于总组数的15%。

c) 检查不合格时,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可用加厚喷层或增设锚杆的办法

予以补强。

(2) 喷层与围岩粘结情况的检查,可用锤敲击,如有空响应凿除喷层,洗净重喷。必要时应进行粘结力测试。

(3) 喷层厚度检查可分喷射过程和支护完成后两个阶段进行。喷射时可插入长度比设计厚度长5cm的铁丝,纵、横向1~2m设一根,作施工控制用。支护完成后每10延米检查一个断面。每个断面拱、墙分别统计,全部检查孔处喷层厚度应有60%以上不小于设计厚度,平均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最小厚度不小于设计厚度的1/2。

本拟采用无菱镜全站仪配合挖坑、预埋厚度标志等进行喷混凝土厚度检测。采用全站仪检测时,在施喷前先用无菱镜全站仪按一定桩号对洞室断面进行测量并作出断面图,喷完后在相同桩号位置再进行断面测量,并绘制在喷混凝土前的断面图上,即可得出喷混凝土的实际厚度。

(4) 当发现喷混凝土表面有裂缝、脱落、露筋、渗漏水等情况时,应予修补,凿除喷层重喷或进行整治。

(5) 锚杆安设后每300根至少选择3根作为1组进行抗拔力试验,围岩条件或原材料变更时另作1组。同组锚杆28天的抗拔力平均值应满足设计要求;每根锚杆的抗拔力最低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当设计不要求作抗拔力试验时,可采取检测砂浆密室度的办法检查锚杆注浆质量。

(6) 锚喷支护施工时,一般应做以下几项施工记录: a) 锚喷支护施工记录;

b) 喷射混凝土强度、厚度、外观尺寸,锚杆锚固力或抗拔力等项检查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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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应报告表记录;

c) 按设计要求进行的监控量测记录; d) 在地质条件复杂地段应提供地质素描资料; e) 隐蔽工程报告表。 3.12

衬砌

3.12.1 一般规定

(1) 洞室衬砌施工时,其中线、标高、断面尺寸和净空大小均须符合设计要求。衬砌材料的标准、规格及要求等,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的规定。

(2) 模板放样时,允许将设计的衬砌轮廓线扩大5cm,确保衬砌不侵入洞室建筑限界。采用复合式衬砌时,应遵守本节8.1.5条规定。

(3) 整体式衬砌施工中,发现围岩对衬砌有不良影响的硬软岩分界处,应设置沉降缝;Ⅱ~Ⅰ类围岩,距洞口约50m范围内,必要时可每隔10m左右设置一个沉降缝。在严寒地区,整体式衬砌、锚喷衬砌或复合衬砌,均应在洞口和易受冻害地段设置伸缩缝。

衬砌的施工缝应与设计的沉降缝、伸缩缝结合布置,在有地下水的洞室中,所有施工缝、沉降缝和伸缩缝均应进行防水处理。

(4) 施工中发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与设计文件不符,需进行变更设计时,应履行正式变更设计手续。

(5) 采用锚喷支护和复合衬砌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a) 复核洞室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分析围岩稳定性特点,根据地质情况

变化及围岩稳定状态,制订施工技术措施或变更施工方法。

b) 对已完成支护地段,应继续观察洞室稳定状态,注意支护的变形、开裂、

侵入净空等现象,及时记录,作出长期稳定性评价。

(6) 凡属隐蔽工程,经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作业。 3.12.2 拱(墙)架与模板

(1) 拱(墙)架的间距应根据衬砌地段的围岩情况、洞室宽度、衬砌厚度及模板长度确定,一般可取1m,最大不应超过1.5m。

(2) 衬砌所用的拱架、墙架和模板,宜采用金属或其它新型模板结构,应式样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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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装拆方便、表面光滑、接缝严密,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

施工中,根据不同施工方法,可使用衬砌模板台车或移动式整体模架,并配备混凝土泵或混凝土输送器浇筑衬砌。中、小洞室可使用普通钢模板或木模板。

围岩压力较大时,拱架、墙架应增设支撑或缩小间距,拱架脚应铺木板或木方。 (3) 架设拱、墙架和模板,应位置准确,连接牢固,严防走动,并做好以下工作: a) 拱架、曲墙架、使用前应先在样台上试拼装,重复使用时应注意检查,如

有变形应及时修整;

在拱架外线沿径向用支撑与围岩顶紧,以防浇筑过程中拱架变形;

b) 架设前应按洞室中线、标高及允许施工误差和预留沉落量,对开挖断面进

行复核,围岩突出部位应清除、整修;

c) 模板接头应整齐平顺;

d) 挡头板应按衬砌断面制作,挡头板与岩壁间隙应嵌堵紧密。

(4) 拱架应在垂直于洞室中线方向架设。拱架的夹板、螺栓、拉杆等应安装齐全。 (5) 立墙架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a) 先墙后拱法施工,应按洞室中线确定墙架位置。

b) 先拱后墙法施工,经复核检查拱部中线及净空无误时,可由拱脚挂线定位。 c) 立墙架时应对墙基标高进行检查。

d) 不得利用墙架兼作脚手架,防止模板走动变形。

(6) 移动拱架模板时,应使模板完全脱离混凝土表面,方可移到规定的位置;移动式拱架所用轨道其轨面不得出现下沉。

(7) 拆除拱架、墙架和模板,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不承受外荷载的拱、墙,混凝土强度应达到5.0MPa或在拆模时混凝土表

面和棱角不被损坏并能承受自重;

b) 承受围岩压力较大的拱、墙,封顶和封口的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100%; c) 承受围岩压力较小的拱、墙,封顶和封口的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70%。 3.12.3 混凝土衬砌

混凝土衬砌工艺流程见混凝土施工工艺流程框图。在进行混凝土衬砌时,应严格控制按以下要求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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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衬砌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满足设计要求。

(2) 混凝土拌和后,应尽快浇筑。浇筑时应使混凝土充满所有角落并充分进行捣固。混凝土运送时,原则上应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采用其它方法运送时,应确保混凝土在运送中不产生离析、损失及混入杂物。已经达到初凝的剩余混凝土,不得重新搅拌使用。

(3) 浇筑混凝土节段长度应根据围岩状况、施工方法和机具设备能力等确定。 (4) 拱顶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拱顶浇筑顺序应从两侧拱脚向拱顶对称进行,间歇及封顶的层面应成辐射

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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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施工工艺流程框图

钢筋加工、运输 测量放线 施工准备

钢筋绑扎 立边墙模板(支撑台车就位、立顶拱模板) 岩面处理验收

砼分层入仓、振捣 清仓、验收 立堵头模板 砼拌制、运输

b) 分段施工的拱顶合拢宜选在围岩较好处。

c) 先拱后墙法施工的拱顶,混凝土浇筑前应将拱脚支承面找平。石质洞室支

承面可用碎石垫平,上铺2~3cm砂子,用水洒湿。土质洞室宜横铺一层5cm厚木板。

d) 与辅助坑道交汇处的拱顶应置于坑道两侧基岩上。

e) 钢筋混凝土衬砌先做拱顶时,应在拱脚下预留钢筋接头,使供墙连成整体。 (5) 边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浇筑混凝土前,必须将基底石渣、污物和基坑内积水排除干净,严禁向有

积水的基坑内倾倒混凝土干拌和物。墙基松软时,应做加固处理。

b) 边墙扩大基础的扩大部分及顶拱的拱座,应结合边墙施工一次完成。 c) 采用先拱后墙法施工时,边墙混凝土应尽早浇筑,以避免对拱顶产生不良

影响。墙顶混凝土应捣实。

(6) 拱顶封顶应随拱顶的浇筑及时进行。墙顶封口应留7~10cm,在完成边墙灌

60 XX

拆模、养护

筑24h后进行,封口前必须将拱脚的浮渣清除干净,封顶、封口的混凝土均应适当降低水灰比,并捣固密实,不得漏水。

(7) 顶拱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结合拱墙施工抓紧进行,使结构尽快封闭; b) 顶拱浇筑前应清除积水、杂物、虚渣等; c) 应使用拱架模板浇筑顶拱混凝土。

(8) 拱墙背后的空隙必须回填密实,并按下列要求与衬砌同时施工。

a) 先拱后墙法施工时,拱脚以上1m范围内的超挖,应用与拱顶相同标号混

凝土同时浇筑。

b) 边墙基底以上lm范围内的超挖,宜用与边墙相同标号混凝土同时浇筑。 c) 其余部位(包括顶拱),超挖在允许范围内可用与衬砌相同标号混凝土同时

浇筑;超挖大于规定时,宜用片石混凝土或10号浆砌片石回填,不得用渣体回填,严禁片石侵入衬砌断面(或顶拱断面)。当围岩稳定并干燥无水时,可先用干砌片石回填,再在衬砌背后压浆。

(9) 洞室通过含有侵蚀性地下水地段时,应对地下水作水质分析,衬砌应采用抗侵蚀性混凝土。

(10) 衬砌浇筑完成拆除支架时,如围岩压力较大,应先支顶后拆除。衬砌断面以外的支撑木和背板应拆除。塌方地段的衬砌背后未能取出的木料,应做记录附于竣工文件。塌方地段的衬砌应重新设计。

(11) 衬砌拆模后应立即养护,养护时间一般为7~14d。 3.13

灌浆施工

3.13.1 施工原则

根据本工程灌浆工程施工的特点,灌浆施工依据如下原则进行: (1) 灌浆属隐蔽性工程,施工时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

(2) 按照“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 (3) 严格三级质量检查制度。

(4) 根据由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并由灌浆试验确定优化的灌浆参数、灌浆施工工艺、灌浆施工技术进行施工。

61 XX

(5) 结合砼衬砌施工,合理安排回填灌浆施工程序,精心组织,严格工艺,文明生产,确保回填灌浆施工的工程质量和安全。

3.13.2 灌浆试验及灌浆材料 (1) 灌浆试验

为了保证灌浆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在正式灌浆开始前,由发包人、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商定,选取地质条件与实际灌浆区相似的地段作灌浆试验区或选取某典型地段作生产性灌浆试验,并进行围岩变形观测。试验包括浆液试验和现场灌浆试验,试验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a)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94)。 b) 设计单位提供的并经监理确认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

c) 在灌浆试验前,编写详细的灌浆试验大纲并上报监理工程师,经批准后方

可实施。

d) 通过试验取得灌浆可靠技术参数及施工工艺,为洞室灌浆提供技术依据。 (2) 灌浆材料

a) 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大坝水泥,需新鲜,不结块,水泥出库使用前

需对质量作出鉴定,不得使用不合格水泥。

b) 砂料使用质地坚硬的机制砂或与工程师共同鉴定的合格砂源,粘土、硫化

物、有机物等含量满足规程规范要求,粒径不大于2.5mm,细度模数不大于1.8,要能够保证泵送。

c) 拌制浆液的用水需符合拌制砼的用水。

d) 灌浆中如需掺合料和外加剂以及灌浆用粉煤灰,其品种与用量应由试验确

定,并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3.13.3 灌浆程序安排

工程灌浆主要为回填灌浆。钻灌施工程序如下:

(1) 按灌浆的排序、孔序、灌浆区段的规定依序进行钻孔。在砼上施工的孔必须待砼达到设计要求允许强度后方能开工。

(2) 灌浆施工的顺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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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室混凝土衬砌 回填灌浆

3.13.4 回填灌浆施工

回填灌浆主要集中在洞室锁口位置及岩石较差的砼衬砌段。按灌浆区段先预埋灌浆管(一般不少于两根,一根为进浆管,另一根为排气、排水、排稀浆管),然后打孔入岩5~10cm,分两序填压式灌浆方法施工。施工技术措施如下:

(1) 在衬砌砼达到70%的设计强度后尽早进行。

(2) 回填灌浆按划分的灌浆区段分两个次序进行施灌,可采用填压式灌浆法进行,或由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分序序数和分序方法进行施工。

(3) 主要技术参数的使用:按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施工。其它主要技术参数为:

a) 灌浆压力为0.2MPa~0.3Mpa;

b) 手风钻造孔,深入基岩10cm,孔径不小于38mm;

c) 灌浆浆液水灰比:一次序孔和二次序孔均用纯水泥浆灌注,水灰比为

0.5:1(或0.6:1),若遇耗灰量大或空隙大的部位,则改为水泥砂浆灌注,水泥砂浆中掺砂量不大于水泥重量的200%。一序孔先灌注水泥砂浆,然后再灌注水泥浆。

(4) 灌浆过程中如发现漏浆,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嵌缝、表面封堵、加浓浆液、降低压力、间歇灌浆等方法处理。或者遵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处理。

(5) 灌浆中如发生与其它孔串浆,应待被串孔排出浓浆时将其堵塞。一次序孔被串可不必重灌,二次序孔被串宜重新扫孔重灌。

(6) 灌浆中如遇有围岩塌陷、溶洞、超挖较大等特殊情况时,须制定特殊的灌浆措施并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施灌。

(7) 回填灌浆结束标准: a) 达到灌浆设计压力; b) 停止耗浆并继续灌注10分钟。

(8) 回填灌浆结束后,灌浆孔和检查孔,应采用水泥砂浆将钻孔封堵密实。其灌浆孔若有空腔(主要是Ⅱ序孔)可以采用人工封堵抹平。

3.13.5 灌浆质量检查

(1) 在灌浆部位灌浆结束七天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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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检查孔的数量不少于灌浆孔总数的5%,其孔位确定由监理工程师、设计和施工单位共同商定;

(3) 合格标准:在设计规定的压力下,在10min内往孔内注入水灰比为2:1的浆液,不超过10L即合格。

(4) 如注入量超过10L,可按正常回填方法灌注,若该孔总耗量不大于200L,并按回填方法正式结束,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即合格。

(5) 检查孔深应深入基岩5cm。

XX

4 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

4.1 监理机构设置

为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确定的全部责任、权利和义务,XX监理单位将组建第二项目工程监理部,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全面履行工程监理合同中确定的全部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本工程的规模和特点,以及我公司以往从事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经验,为确保本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目标的实现,XX监理单位第二项目工程监理部采用直线和职能制相结合的的监理组织形式,在职能落实的前提下,尽量考虑人员精干,一专多能。

4.2 监理机构守则

(1) 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维护国家的利益。

(2) 不与承包单位、设备制造单位、材料供应单位发生经营性关系。

(3) 全面承担监理合同范围内所规定的监理业务,不从事超越监理委托合同规定权限的活动。

(4) 按照“公正、、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维护发包人与承包单位的合法权利。

(5) 接受监理公司和发包人对监理工作的检查、监督、考核,主动向监理公司和发包人反映、请示监理情况,定期向监理公司和发包人报告工作。

(6) 因监理过失而造成重大事故,按合同规定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理,直至撤换人员。

(7) 热情为发包人服务、为工程服务,对承包单位进行热情帮助和指导。 4.3 监理人员配备

根据监理合同规定,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011年07月01日至2011年11月30日,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为2011年06月20日至2012年05月30日。在签订合同后,XX监理单位将组建XX监理单位第二项目工程监理部并根据合同规定于2011年06月25日以前进场,并迅速展开监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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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总监理工程师

根据本合同服务范围和监理内容、工程规模,监理部将配备1个总监理工程师。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是XX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监理现场的最高行政、技术管理负责人,代表本公司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确定的全部责任、权利和义务,组织开展工程监理业务;对内对本公司负责,接受公司检查和监督,全面管理和协调监理机构内部事务。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见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由具有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技术职称以上、有丰富的水利工程施工和监理经验的人员担任。

4.3.2 监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工程师应在项目开工前进场,收集、熟悉本项目资料,协助部门负责人与承包商联系并就本项目的施工难点、重点进行探讨,就本项目的监理措施、方案及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交底。项目监理工程师应在项目完工后退场,协助部门负责人搞好工程验收工作。

4.4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汇总简表

监理部将确保配备的监理人员素质、数量、专业配置及层次结构等满足工程进展和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如下表: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汇总简表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驻地监理工程师 要求人数 1 1 现场监理员 2 合计 4人 助理工程师 姓名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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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

XX监理单位 XX监理单位 第二项目工程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幸福水库监理人员 黄桷湾水库监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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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各级监理工程师(员)岗位职责 4.5.1 总监理工程师

全面负责和领导项目的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弄清其建设意图和对监理的要求;

2)负责组建项目的监理班子,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范围,主持制订监理工作的运行制度;

3)主持编制项目的《监理规划》和审核监理工程师编写的《监理细则》 ; 4)根据《监理规划》组织、指导并检查项目监理工作,确保《监理规划》的实施;

5)负责建立项目监理的合同管理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 6)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中有关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 7)审核并签署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审核并签署工程款的支付申请;

9)主持处理工程施工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责任事故、安全事故; 10)主持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争议与纠纷;

11)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的竣工初验,并签署相应的质检报告和验收报告;

12)主持审核工程支付; 13)组织处理重大索赔;

14)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提交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 15)适时向监理公司报告工程进展及监理情况; 16)主持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 17)主持设计交底会议; 18)组织项目监理部的工作例会; 19)审核并签署项目竣工资料; 20)主持编写项目监理工作报告。

此外,在整个监理工作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并授权为咨询专家提供必要的工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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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1)质量目标控制

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负责现场施工安全、防火的检查监督。 负责工程计量及复核。

参与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收。

办理工程质量有关签证,并对工程支付签署质量方面的意见。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建立工程质量监理日志,及时如实填报原始记录。 负责有关工程质量的试验,测量、检查、复核等工作。 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现场发生的质量事故。 2)进度目标控制:

结合工程情况制订进度控制的实施细则。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送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负责现场施工停工签证,并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负责施工进度的检查分析和动态管理,避免拖延工期现象,当发生超工期时,应与施工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弥补措施。

当施工进度要求有改变时,应协同施工单位研究施工进度的合理变动。 对工程支付签署施工进度方面的意见。 3)投资目标控制:

控制工程费用的支付,经常检查支付情况,按合同规定签发支付意见。 处理索赔及奖罚款项的事宜(审核认定、支付)。 经常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款的支付情况。 4)合同管理:

参与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合同签订,协助业主编制合同文件。 按合同规定审查签署工程款的支付。 5)信息管理:

负责监理过程的信息收集和处理,经常了解监理过程的实际情况,准确、完整地掌握信息,依据信息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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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理过程的文件印刷、发送和签收,尽可能利用计算机进行文件的处理和储存。

利用计算机进行必须的计算、制图和制表,尽可能使监理工作中的报表文件系统化、规格化和标准化。以便监理工作有秩序的进行。

负责监理过程中全部文件的管理和归档。

另外,监理工程师还需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期间为咨询专家提供必要的工作配合。

4.5.3 监理员职责

监理员在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工作;

按监理细则的要求负责分管工作面(段)的现场控制工作;

检查承包单位是否按照设计图纸批准的工艺标准、进度计划施工,并对发生的质量问题随时予以纠正,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

检查承包单位的人力、材料、施工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实施跟踪检查,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部位、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记好监理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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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监理设施、设备和仪器

5.1 监理生活与办公设备设施清单

根据工程计划安排,监理单位自备生活与办公的设备、设施如下表5-1: 表5-1 监理部自备设备及设施清单 序号 1 2 3 4 5 6 名 称 计算机 办公一体机 照相机 电话 生活设施 资料柜 型号规格 台式机/笔记本 激光 数码 手机 单位 台 台 台 台 套 套 数量 1 1 1 4 1 1 进场时间 2011.06 2011.06 2011.06 2011.06 2011.06 2011.06 备注 5.2 监理测量、试验、检测项目

本工程监理进行或参与、监督的测量、试验、检测的项目安排主要内容如下: (1) 控制性坐标引入以及精度复测,检测,各开挖面不平整度检测,原始断面的复测,竣工断面的复测。

(2) 钢筋、钢材、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爆破物品、各种成套设备的合格证查验。

(3) 水泥安定性、强度抽检,钢筋抗拉强度抽检,粉煤灰含碳量、细度抽检。 (4) 砼试块强度试验,砂子超逊径、细度模数检查,砼配比单审核与现场实施的检查;砼骨料质量与级配的抽检。

(5) 钢筋焊接接头的抗拉强度抽检。 (6) 各种材质、钢筋、模板的安设检查。 (7) 喷混凝土强度、厚度检查。

(8) 爆破钻孔、锚杆钻孔的孔向、孔深、孔斜的检查。 (9) 锚杆的抗拉拔力检查;注浆密实度检查。

(10) 回填灌浆的浆比、压力、持续时间、压水试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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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竣工资料整编控制

6.1 总则

为了有序、有效地进行该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整编竣工资料,使之标准化、规范化,并一步到位,根据(82)建发施字50号《关于编制基本建设竣工图几项暂行规定》,GB/T1182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国档发(1992)8号《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国档发(1998)4号《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计建设(1990) 1215《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SDJ275.88《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电水农(1996)549号《关于印发〈水电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改进意见〉》等国家或部颁文件、标准和规程的要求,结合xx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节。

6.2 竣工资料的收集、分类 6.2.1 竣工资料的收集

(1) 竣工资料的收集范围为反映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和材料。它包括建设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激化、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生产(使用)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竣工资料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扩建的依据,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

(2) 竣工资料的收集、积累要与项目(工程)的立项准备、建设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收集资料,并及时整理。

6.2.2 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的责任划分

如发包人有规定,则按发包人的规定执行。如发包人未规定,则按以下原则执行: (1) 工程各阶段资料的收集、整理由承包单位按合同有关规定范围负责。发包人负责对各单位工程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编进行监督和指导。

(2) 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文件、材料由施工单位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3) 有关设计文件及材料由设计单位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4) 有关建设监理文件材料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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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关建设管理、上级主管文件材料由发包人或其委托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6.2.3 竣工资料的分类

为指导各单位在竣工资料收集、积累过程中初步组卷和工程竣工后正式组卷,xx按着国档发[2001]4号文《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的附表进行分类整理。

6.2.4 竣工资料的质量要求

(1) 文件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 文件材质优良,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园珠笔、复写纸、铅笔)书写、绘制。若行业规定与此规定不符的(如测量原始记录用铅笔记录),可作特殊情况对待,但必须在备考表和编制说明中说明。

(3) 原始记录一律要求是原件。字迹不清或破损的重要文件,应进行复制后与原件一起归档。

6.3 设计变更通知与竣工图的整编 6.3.1 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整理

(1) 设计通知单或变更通知单按专业排列组卷。现场洽商、材料变更可与设计通知单或变更通知单编在一起。

(2) 设计通知单或变更通知单要求至少整理一套原件(即盖有编制单位红色印鉴的下发件)。需多套要复印的必须保持原有尺寸,不要放大或缩小。

6.3.2 竣工图的编制

项目竣工图是项目建设最终情况的真实反映,是项目工程建成后投产运行、维护、保养必不可少的凭证和依据。各项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编制竣工图。

除了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外,项目竣工图应由施工单位编制。 6.3.2.1 竣工图编制的要求

(1) 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施工图空白处加盖竣工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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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凡有一般性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变更,可在原图(新图)上修改,加盖修改专用章并签署竣工图章;

(3) 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绘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图图标内注明“竣工阶段” ;

(4) 同一建筑物、构筑物重复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中,但必须在图纸目录中列出图号,指明该图所在位置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不同建筑物、构筑物应分别编制。

(5) 建设单位应负责或委托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

(6) 竣工图按GB/06093一19《技术用图复制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210mm×297mm(A4)图幅,内折式,外翻图标;

(7) 应编制竣工图总说明,及各专业的编制说明,叙述竣工图编制原则、各专业目录及编制情况;

(8) 竣工图应准确、清楚、完整、统一,真实反映工程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6.3.2.2 竣工图的更改方法

(1) 利用施工图更改,必须注明更改依据和更改日期,如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等的文件编号;

(2) 更改一般是杠(划)改;局部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地重新绘制; (3) 当无法在图纸上表达清楚时,应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用文字说明; (4) 图上各种引出说明应与图框平行,引出线不交叉,不遮盖其他线条; (5) 有关施工技术要求或材料明细表等文字有更改的,应在修改变更处进行杠改,当变更内容较多时,可采用注记说明的办法;

(6) 对新增加的文字说明,应在其涉及的竣工图上作相应的添加和变更; (7) 更改应符合各专业的要求; (8) 更改应用黑色墨水或碳素墨水。 6.3.2.3 竣工图的检查程序及要求

(1) 竣工图一旦编制完成,监理单位应督促和协助各有关设计、施工单位负责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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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其竣工图编制情况,发现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进行修改和补齐;

(2) 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及质检记录相符合; (3) 竣工图按单项工程或装置编制,并有详细编制说明和目录;

(4) 竣工图应为新图,并应逐张加盖竣工图章,有变更的图必须有编制人及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5) 一张更改通知单涉及多图的,如果图纸不在同一卷册的,应将复印件附在有关卷册中,或在备考表中说明;

(6) 国外引进项目、引进技术过由外方承包的建设项目,外方提供的竣工图应由外方确认。

6.3.2.4 竣工图套数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图份数按合同规定或发包人要求提交。如合同没有规定及发包人没有要求,一般为4套,其中2套由建设单位向生产使用单位移交;凡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和上级机关需要接收的,按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凡在大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基本建设项目,应根据《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办法》第五条,再编制一套与城市建设、规划及其管理有关的竣工图。

6.3.3 竣工图章

(1) 竣工图章的尺寸为70mm×50mm,内容有×××工程竣工图、施工单位名称、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

(2) 所有竣工图应有编制单位加盖竣工图章。签字要求填写齐全,不得代签; (3) 由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可在新图中采用竣工图标,并按要求签署竣工图标。竣工图标的内容格式由行业统一;

(4) 竣工图章盖在图标上方空白处或折叠后外翻图标上方; (5)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褪色红印泥。 6.4 竣工资料的组卷 6.4.1 组卷原则

(1) 竣工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编制。各项目根据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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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收集文件的范围,按施工管理、开工、材质与产品检验、施工试验、施工记录、工程检验证、检查验收、质量评定、设备安装、施工日记、竣工等内容排列;同一问题一卷装不下,可分阶段组成多卷。

(2) 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商检与索赔文件,应由发包人负责,按开箱验收、登记立卷;现场使用的译文(或重份、复印)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竣工图、设计变更、使用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及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立卷。

(3) 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应该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保障生产(使用)、管理、维护、改扩建的需要。

a) 完整,即以国档发(1998)4号文件所确定的内容为准,档案内容能真实记

叙和反映艰深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竣工试运行及竣工验收全过程;

b) 准确,指归档文件材料真实记叙和准确反映建设过程及竣工时的实际情

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c) 系统,指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整理按照《电力工

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水电厂企业档案分类表”科学分类,合理组卷。

(4) 卷内没有重份文件材料。 6.4.2 案卷文件的排列

(1) 按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排列。

(2) 设备按依据性材料、设备开箱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设备运行维修、随机图样等排列。

(3) 外文资料应保持原有的案卷及文字排列顺序、文号及装订形式。 (4) 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

(5) 字迹不清的重要文件,应进行复制,并与原件一起立卷,复制件在前,原件在后。

6.4.3 页号编写

(1) 卷内文件材料中,凡有书写内容的页面(包括原有图样目录、文字封面)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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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页号,同一卷内的文件材料连续编页号。

(2) 保管单位之间不连续编号。同一问题一卷装不下,可分为两个以上案卷,每卷页号及卷内目录均重新编写顺序号。

(3) 页号编写位置,单页书写的在右下角编写页号;双页书写的,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编页号。编写页码离纸边距离一般在1cm以上。

(4)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页号。 6.4.4 卷内目录编写

(1) 卷内目录是案卷内登记文件及其排列顺序的目录,排列在案卷文件材料首页之前。

(2) 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 文件编号,填写文件的文号或图纸的图号。

(4) 责任者,填写文件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必须使用全称或通用简称,不得使用“本厂”“本局”“本公司”等。

a) 厂家资料的责任者即为原生产厂家;

b) 竣工图的责任者为竣工图的编制单位(即竣工图章上的施工单位); c) 原始记录的责任者即为该记录的形成单位。

(5) 文件材料题名即文件标题,填写文件标题全称。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文件,可自拟标题,外加“〔〕”号。

(6) 日期,填写编制文件的年月日。日期必须写全数,如“2001年”不得写为“01年”,月、日均用二位数表示,年月日之间用“-”间隔。如“2001年5月4日”写成“2001-05-04”。

a) 原始记录装订成册的,卷内目录(一级目录)的日期填写每册记录中的起止

时间(即最早和最晚时间)。

b) 竣工图卷内目录的日期,填每张图纸竣工图章中的编制日期。

c) 厂家资料或专题报告(说明)的卷内目录的日期,填每册(份)资料或报告(说

明)封面的日期。

d) 设计修改通知单卷内目录日期,填每份通知单上的编制日期,如无编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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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则填通知单上标的送出日期;修改通知单若装订成册的,则填写该册通知单的最早和最晚时间。

(7) 页次,填写每份文件首页上标注的页号。 (8) 档号,由档案部门进行档案整编时填写。 6.4.5 卷内备考表的编写

(1) 卷内备考表是说明案卷内文件材料状况的表格,排列在案卷内文件材料的尾页之后。

(2) 卷内备考表要标明卷内文件的件数、页数以及在组卷和使用过程中需说明的问题。

(3) 立卷人,由责任立卷人签名。 (4) 立卷时间,填写完成立卷的日期。 6.4.6 案卷封面的编制

(1) 本工程竣工档案案卷封面一律采用案卷外封面的形式 (2) 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

a) 案卷题名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代字、代号及其组件、部件、阶段的代

号和名称等。如果案卷盒上印有“xx工程竣工资料”字样,书写案卷题名时,可省略上述内容,直接填写卷内文件材料的具体名称。但归档后档案人员著录工作单时,题名要保留省名、流域、工程名称,可省略阶段。

b) 归档外文资料的案卷题名应译成中文。

(3) 编制单位,填写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4) 编制日期,填写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起止日期。即填写每卷内目录(一级目录)中所反映的最早和最晚时间。

(5) 保管期限,参照国档发(1998)4号文附表填写其该划定的保管期限。 (6) 密级,根据保密规定填写。

(7) 档号,填写该案卷的目录号、分类号、案卷号,由档案人员填写。但分类号可由立卷单位技术人员与档案人员共同拟定。

(8) 案卷脊背,填写案卷题名和档号,由档案部门填写。

78 XX

(9) 案卷封面各栏目内容由立卷人用铅笔填写。 6.4.7 案卷装订

(1) 案卷内文件装订前要拆除所有金属物,对残缺破损、小于或大于卷面的材料和字迹偏左,装订后影响阅卷的材料,要进行修补、裱糊和折叠,绝不允许为追求表面美观、大小一致而自行放大,缩小复印。

(2) 装订时做到右、下齐,无倒页,不漏订。

(3) 竣工图可不装订。同一案卷盒内的图纸,竣工图按GB/0609.3-19《技术用图复制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210mm×297mm(A4)图幅,内折式,外翻图标;

6.5 卷皮、卷内表格的 材料与规格 6.5.1 卷皮形式

本工程竣工档案案卷卷皮一律采用卷盒形式。 6.5.2 卷盒材料与规格

案卷的卷盒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用牛皮纸板双表压制。 6.5.3 卷内表格的材料与规格

(1) 卷内目录、备考表尺寸为297mm×210mm(即A4纸),用70克以上书写纸印制。 (2) 表格制作的字体、字号可以自定,但要统一、清晰端正。 6.6 竣工资料的审查与归档 6.6.1 审查准备

(1) 拟写编制说明,分部分项竣工资料收集立卷后,应写出编制说明,内容有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情况、整理数量、分类组卷原则、方法及整编中需说明的问题。

(2) 填写《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移交目录》。

a) 移交目录中,“档号”由档案部门填写,其余由移交单位按案卷封存一份。 b) 移交目录一式三份,交发包人档案室二份,编制单位存一份。

(3) 填写《xx工程竣工资料审定表》。首先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填写审查表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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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项目,并由编制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对竣工资料进行自检后的意见;然后交监理单位审查,并签署对归档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性的评价意见。表格中的“数量”与移交目录中的汇总数必须相符。

(4) 一个单位的编制说明、移交目录和审查表的纸张规格要统一,如移交目录纸张为A3,则编制说明及审查表及审查表纸张为A4。

6.6.2 竣工资料的审查

(1) 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工程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情况。监理对分管项目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在监理工作总结中将情况向发包人报告。

(2) 监理的归档资料,由发包人或委托单位进行审查。

(3) 竣工资料整理归档按工程竣工资料分类表规定分类立卷,经自检和有关单位、部门审查验收后全部移交发包人进行档案整理、保管,为工程各项验收提供依据,并及时申请“工程档案”的专项验收。

(4) 在档案整理过程中或今后档案验收中,如发现有不合格问题,不能办理移交手续,应退回责任方返工。

6.6.3 竣工资料归档

(1) 施工单位按单项工程整理完毕的竣工资料通过归档审查后,便向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档案室移交,档案人员不仅要对移交资料数量进行认真清点、核实,同时应对资料的内在质量进行抽查,将归档审查规定的各种表格材料收齐、造册登记,作为工程全部竣工档案汇总的依据。

(2) 发包人形成或处理的有关本工程各个时期的文件、设备技术资料,在完成后,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工程立卷,经处室负责人审定后填写移交目录,交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档案室归档。

6.7 竣工档案的收集、整理与移交 6.7.1 竣工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1) 按分部分项工程整理立卷的竣工档案收集完整齐全后,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档案室便开始进行档案整理,整理办法按有关档案程序文件规定执行。

80 XX

(2) 全部档案整理完毕后,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档案部门汇总编出《xx工程竣工档案总目录》,为工程各项验收提供档案利用,并配合竣工档案验收领导小组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6.7.2 竣工档案的移交

根据合同或发包人规定进行竣工资料移交。

(1) 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档案室根据《xx竣工资料总目录》,编出《xx竣工档案移交总目录》。

(2) xx竣工档案验收后,由发包人根据《xx竣工档案移交总目录》向生产管理部

门移交,移交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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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监理工作程序框图

(1)监理工作程序框图

••••••• ┌────────────┐ ••••••• │组建监理机构进驻施工现场│

••••••• └──────┬─────┘┌───────────────┐ ••••••• ├─────→┤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 ↓ └───────────────┘ ••••••• ┌──────┴─────┐ ••••••• │ 组织召开监理工作交底会 │ ••••••• └──────┬─────┘ ••••••• ↓ ••••••• ┌───┴───┐ ••••••• │ 实施工程监理 │ ••••••• └───┬───┘ ••••••• ↓

••••••• ┌───┴───┐ ••••••• │ 组织工程初验 │

••••••• └───┬───┘ ••••••• ↓ ••••••• ┌─────┴─────┐ ••••••• │ 协助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 │ ••••••• └─────┬─────┘ ••••••• ↓

••••••• ┌────┴────┐ ••••••• │ 施工阶段监理总结 │ ••••••• └─────────┘

82 XX

a) 技术联系流程图

••••••• ┌───────┐ ••••••• │ 承建单位 │ ••••••• │ 提出联系内容 │ ••••••• └─┬───┬─┘ ••••••• │申 ↑N ••••••• ↓报 │

┌─────────┐ │监理工程师核查 │ ••••••• └──┬───┬──┘ ••••••• ↓Y ↑N

••••••• ┌─────┐ 磋商 ┌─┴───┴─┐ 磋商 ┌──────┐ ••••••• │ 设计单位 ├←──┤ 总 监 理 ├──→┤ 重大问题 │ ••••••• │ ├──→┤ 工程师审核 ├←──┤ 报发包人 │ ••••••• └─────┘ 同意 └───┬───┘ 同意 └──────┘ ••••••• ↓Y

••••••• ┌───┴───┐ ••••••• │ 承建单位实施 │ ••••••• └───────┘ b) 开工申请流程图 •••••••

••••••• ┌───────────┐ ••••••• │ 承建单位提交开工报告 │ ••••••• └──┬─────┬──┘ ••••••• │申 ↑N ••••••• ↓报 │ ••••••• ┌─┴─────┴─┐ ••••••• │现场监理工程师初审│ ••••••• └─┬─────┬─┘

••••••• │Y ↑N ↓ │

••••••• ┌─┴─────┴─┐ ┌───────────┐ │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与发包人及各方面的协调会│ ••••••• └────┬────┘ └───────────┘ ••••••• ↓Y ••••••• ┌─────┴─────┐ •••••••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 ••••••• └─────┬─────┘ ••••••• ↓ ••••••• ┌──┴──┐ ••••••• │ 工程开工 │ ••••••• └─────┘

83 XX

c) 主要设备订货流程图 •••••••

┌──────────┐

••••••• │承建单位提出订货申请├←──┐ ••••••• └────┬─────┘ │ ••••••• │申 │ ••••••• ↓报 │ ••••••• ┌────┴────┐ N │ ••••••• ┌───→┤设备监理工程师核查├────┘ ••••••• │ └────┬────┘ ••••••• │ ↓Y

••••••• │ ┌──┴──┐ 磋 商 ┌────┐ ••••••• │ │ ├←───→┤ 业 主 │ ••••••• │ N │ 总监理工 │ └────┘ ••••••• └──────┤ │

••••••• │ 程师审查 │ 磋 商 ┌────┐ ••••••• │ ├←───→┤设计单位│ ••••••• └──┬──┘ └────┘ ••••••• ↓Y

••••••• ┌───┴───┐ ••••••• │ 承建单位订货 │ ••••••• └───────┘

d) 材质核定流程图

••••••• ┌─────────┐

••••••• │ 承建单位提出样品 ├←───┐ ••••••• │ 和技术资料 │ │ ••••••• └────┬────┘ │ ••••••• │申 │ ••••••• ↓报 │ ••••••• ┌───┴───┐ N │ ••••••• │监理工程师审查├─────┘ ••••••• └───┬───┘ ••••••• ↓Y

••••••• ┌───┴───┐ ••••••• ┌─────→┤ 承建单位采购 │ ••••••• │ └───┬───┘ ••••••• │ ↓

••••••• │ ┌────┴────┐ ••••••• │ │ 附合格证进场 │ ••••••• │ │ 承建单位抽样测试 │ ••••••• │ └────┬────┘ ••••••• │ ↓

••••••• │ N ┌───┴───┐ ••••••• └──────┤监理工程师核验│ ••••••• └───┬───┘ ••••••• ↓Y ••••••• ┌──┴──┐ ••••••• │ 投入使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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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工序交接检验流程图

••••••• ┌───────┐ ┌───┐ │ 工序施工完毕 ├←──┤返 修 │ ••••••• └───┬───┘ └─┬─┘ ••••••• ↓ ↑ ••••••• ┌────┴────┐ N │ ••••••• │承建单位自检、初验├───→┤ ••••••• └────┬────┘ │ ••••••• ↓Y │ ••••••• ┌────┴────┐ N │ ••••••• │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 ••••••• │ 试验室检验 │ ••••••• └────┬────┘ ••••••• ↓Y

••••••• ┌────┴────┐ ••••••• │ 签署质检合格意见 │ ••••••• └────┬────┘ •••••••••••••• ↓

••••••• ┌───┴───┐ ••••••• │ 进行下道工序 │ ••••••• └───────┘ f) 隐蔽工程检验流程图

┌─┴─────┴─┐ │承建单位验收、认可│ └─┬─────┬─┘ Y│申 ↑N ↓报 │

┌──┴─────┴──┐ │ 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证 │ └─────┬─────┘ ↓Y ┌──┴──┐ │工程隐蔽 │ └─────┘

85 XX

g) 工程付款流程图

•••••• ┌──────────┐ •••••• │承建单位提出付款申请│ •••••• └─┬──────┬─┘ •••••• │申 ↑N •••••• ↓报 │

••••• ┌──┴──────┴──┐磋商┌────────────┐ ••••• │合同概预算监理工程师核算├←→┤进度、质量监理工程师会签│ •••••• └──┬──────┬──┘ └────────────┘ •••••• │Y ↑N •••••• ↓ │

•••••• ┌──┴──────┴──┐ ┌──────┐ •••••• │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 │ 报告 │发包人进行财务│ •••••• │ ├──→┤ │ •••••• │进度、质量,签署付款凭证│ Y │ 复核后付款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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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索赔处理流程图

••••••• ┌───────┐ ••••••• │ 索赔事件发生 │ ••••••• └───┬───┘ ••••••• ↓

••••••• ┌─────┴─────┐ ••••••• │ 承建单位提出索赔意向 │ ••••••• └─────┬─────┘ ••••••• ↓

••••••• ┌─────┴─────┐ ••••••• │监理单位建档、调查核实│ ••••••• └─────┬─────┘

••••••• 递交索赔意向书后的28天内↓或监理单位同意的其他时间内 ••••••• ┌──────┴──────┐ ••••••• │ 承建单位正式提出索赔文件 │ ••••••• └──────┬──────┘ ••••••• ↓

••••••• ┌───────┴───────┐ ••••••• │监理单位审核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 └───────┬───────┘┌─────────┐ ••••••• │ ┌─→┤监理单位与发包人协商│ ••••••• ├─────┤ └─────────┘ ••••••• │ │ ┌───────────┐ ••••••• ↓ └─→┤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协商│ ••••••• ┌───────┴───────┐└───────────┘ ••••••• │监理单位组织承建单位、发包人谈判│ ••••••• └───────┬───────┘ ••••••• ↓

••••••• ┌─────┴─────┐ N ┌──────────┐ ••••••• │ 谈判是否达成一致意见 ├─→┤监理单位作出最终决定│ ••••••• └─────┬─────┘ └─────┬────┘ ••••••• │Y ↓

••••••• │ Y ┌─────┴────┐ ••••••• ↓←───────┤ 发包人与承建单位双方 │ ••••••• ┌────┴────┐ │ 是否接受 │ ••••••• │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 └─────┬────┘ ••••••• └────┬────┘ ↓N ••••••• ↓ ┌──┴──┐ ••••••• ┌─────┴─────┐ │ 提交仲裁 │ ••••••• │ 监理单位发出索赔指令 │ └──┬──┘ ••••••• └─────┬─────┘ │ ••••••• ↓ │ ••••••• ┌──┴──┐ │ ••••••• │ 索赔结束 ├←──────────┘ ••••••• └─────┘

87 XX

i) 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图

┌───────────┐ 转入下一分项分部工程施工 ┌───→┤ 承建单位开工准备 ├←─────────┐ │ └─────┬─────┘ N│

│ ↓ ┌────┴─────┐ │ ┌─────┴─────┐ │本单位工程的各分项 │ │ │承建单位提交开工申请单│ ┌→┤分部工程是否均完成 │ │ └─────┬─────┘ │ └────┬─────┘ │ ↓ │ Y↓

│ N ┌─────┴─────┐ │N ┌────┴─────┐ └────┤监理工程师审查开工条件│ ├←┤承建单位进行竣工预验│ └─────┬─────┘ │ └────┬─────┘ Y↓ │ Y↓

┌───┴───┐ │ ┌────┴─────┐ │总监下达开工令│ │ │承建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 │ └────┬─────┘ ↓ │ ↓

┌───┴───┐ │ ┌────┴─────┐ ┌────→┤承建单位分项分│ │N │监理工程师审查竣工验│ │ │部工程工序施工│ ├←┤收申请(现场初验.文件│ │ └───┬───┘ │ │资料验收) │ │ ↓ │ └────┬─────┘ │ N ┌─────┴─────┐ │ Y↓

├←──┤工序完成后承建单位自检│ │ ┌────┴─────┐ │ └─────┬─────┘ │ │ 监理工程师编写 │ │ Y↓ │ │ 单位工程初验报告 │ │ ┌──────┴──────┐ │ └────┬─────┘ │ │承建单位填报质量验收通知单│ │ ↓

│ └──────┬──────┘ │N ┌────┴─────┐ │ ↓ ├←┤ 发包人(监理协助)组织 │ │ N ┌─────┴─────┐ │ │ 单位工程验收 │ ├←──┤监理工程师检查工序质量│ │ └────┬─────┘ │ │(现场检查.试验室检验 │ │ Y↓

│ └─────┬─────┘ │ ┌────┴─────┐ │ Y↓ │ │ 质监站评定单位工程 │ │ ┌─────┴──────┐ │ │ 质量等级 │ │ │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验收单│ │ └────┬─────┘ │ └─────┬──────┘ │ ┌────┴─────┐ │ ↓ │ │ 工程移交 │ │ N ┌────┴────┐ │ └──────────┘ └─←──┤ 本分项分部工程各 │ │ ┌──→─┤ 工序是否全部完成 │ │ │ └────┬────┘ │ │ Y↓ │ │ ┌──────┴──────┐ │ │N │ 承建单位填写中间交工证书 │ │ │ └──────┬──────┘ │ │ ↓ │ │ ┌───────┴───────┐ │ └─┤监理工程师审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 │ │ (现场检查.质量文件核查) │ │

88 XX

└───────┬───────┘ │ Y↓ │ ┌──────┴──────┐ │ │监理工程师签署中间交工证书├─→┘ └─────────────┘ j) 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图

┌─────────┐ │确定工程总工期目标│ └────┬────┘ ↓ ┌──────┴──────┐ │ 承建单位在开工前提交施工 │ │ 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 │

••••••• └────┬───┬────┘ ••••••• │申 ↑N

•••••• ↓报 │ ┌─┴───┴─┐ │监理工程师审核│ └───┬───┘ ↓Y

┌────┴────┐

••••••• │实施过程分阶段提交│•••••

••••••• │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 └──┬───┬──┘ │ ••••••• │申 ↑N │ ↓报 │ │ ┌─┴───┴─┐ │ │监理工程师审核│ │

••••••• └───┬───┘┌─────┴─────┐ ••••••• ↓Y │ 责成承建单位采取措施 │ ••••••• ┌──┴──┐ └─────┬─────┘ ••••••• │ 实施计划 │ ↑ ••••••• └──┬──┘ │ ↓ │ ••••••• ┌────┴────┐ │ ••••••• │ 监理工程师对实际 │ N │ ••••••• │ 值与计划值的比较 ├─────┘ •••••••••••••• └────┬────┘ ••••••• ↓Y ••••••• ┌──┴──┐ ••••••• │按计划执行│

••••••• └─────┘•••••••

XX

k) 投资控制工作流程图

┌───────────┐ ┌─────────┐ │监理工程师签发交工证书├→┤工程进度和质量合格│ └─────┬─────┘ └─────────┘ ↓

┌───┴───┐

│中间计量表申报├←───┐ └───┬───┘ │ ↓ │ ┌───┴───┐ │ │监理工程师审核│ N │ │ 月计量申报表 ├────┘ └───┬───┘ ↓Y

┌─────┴─────┐ │ 承建单位报支付申请表 │ └─────┬─────┘ ↓

┌────┴────┐ │合同监理工程师审核│ └────┬────┘ ↓

┌──────┴──────┐ │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凭证 │ └──────┬──────┘ ↓

┌───┴───┐ │ 发包人核准付款 │ └───────┘

90 XX

l) 竣工验收流程图

••• ┌──────────┐ • • │ 承建单位验收合格后 │ ••• │ 提出预验收申请 │ ••• └─┬──────┬─┘ ••• │申 ↑N ••• ↓报 │ ••• ┌─┴──────┴─┐ ••• │ 监理单位审查资料及 │ ••• │ 现场预验 │ ••• └─────┬────┘ ••• ↓Y

••• ┌──────────┴───────────┐ ••• │ 监理单位组织初验,承建单位、设计单位参加, │ ••• │ 监理单位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 ••• └──────────┬───────────┘ ••• ↓

••• ┌───┴───┐ ••• │ 承建单位整改 │ ••• └─┬───┬─┘ ••• │申 ↑N ••• ↓报 │ ••• ┌─┴───┴─┐ ••• │ 监理单位复验 │ ••• └───┬───┘ ••• ↓Y

••• ┌──────┴──────┐ ••• ┌─────┤ 承建单位提交工程档案资料 │ ••• │ └──────┬──────┘ ••• │ ↓

••• │ ┌───────┴─────────┐ ┌─────┐ ••• │ │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施工、监理、设计├──→┤监理单位提│ ••• ↓ │ 及其他有关单位参加 │ │出评估报告│ ••• ┌──┴──┐ └───────┬─────────┘ └─────┘ ••• │审核结算书│ ↓

• └──┬──┘ ┌────┴────┐ ••• ↓ │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 • ┌───┴───┐ └────┬────┘ │ 处理工程索赔 │ ↓

└───┬───┘ ┌────┴────┐ └──────→┤ 签署工程验收证书 │ ••• └────┬────┘ ••• ↓

┌──────┐ ┌──┴──┐ ┌─────┐ ••• │ 使用、保修 ├←─┤ 工程交接 ├─→┤支付工程款│ ••• •••└──────┘ └─────┘ └─────┘ •••••••

91 XX

3 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程序框图

••••••• ┌─────────┐ ••••••• │ 工程竣(交)工验收 │ ••••••• └────┬────┘ ••••••• ↓

┌────┴────┐ │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 ••••••• └────┬────┘ ↓

••••••• ┌──────┴──────┐ ••••••• │确定缺陷责任及重点监测部位│ ••••••• └──────┬──────┘ ••••••• ↓

••••••• ┌────────┴────────┐

••••••• ┌───→┤监督按期完成缺陷处理及安装检测仪器├←┐ ••••••• │ └────────┬────────┘ │ ••••••• │ ↓ │ ••••••• │ ┌─────┴─────┐ │ ••••••• │ │定期检查、分析检测资料│ │ ••••••• │ └─────┬─────┘ │ ••••••• │ ↓ │

••••••• │ ┌────┴────┐ ┌──┴──┐ ••••••• │ │ 提出补强加固意见 ├─→┤报发包人批准│ ••••••• │ └────┬────┘ └─────┘ ••••••• │ ↓ ••••••• │ N ┌────┴────┐ ••••••• └────────┤ 保修期满前的检查 │ ••••••• └────┬────┘ ••••••• ↓Y

••••••• ┌───────┴───────┐ ••••••• │ 协助发包人办理终止施工合同手续 │ ••••••• └───────────────┘

92 XX

工序或单元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

进 入 下 一 工 序 或 否 单 1.工序或单元工程施工完毕 7.返工 2.承包认进行自检,填报工序或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 3.监理部审核自检资料完整性 4.审核结果 元 是 工 程 否 5.监理部现场检验 6.合格否 是 8.监理部审核、签认工序或单元工程 施工质量报验单 9.核准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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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评定监理工作程序图

进入 下一 单元 工程 进入 下一 分部 工程 1.单元工程完工 2.承包人填写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 组织评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 3.监理部审核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 复核单元工程质量等级 5.承包人填写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 4.分部工程完进行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6.监理部审核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 复核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部门审查核备质量等级(一般分部工程) 9.承包人填写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进8.单位工程完11.质量监督部门核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 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10.监理部复核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复核单位工程质量等级 12.工程项目完工 13.质量监督部门核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 14.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工程项目质量评定报告, 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项目质量等级的建议 94 XX

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图

不同意 1.承包人提交施工总进度计2.监理部审批 3.调整和修改施工总进度计划 同意 不同意 6.调整和修改施4.承包人编报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工进度计划 同意 5.监理部审批 7.承包人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按月编报施工进度报告 9.发生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拖后) 8.监理部监督、检查施工进度 是 10.是否影响总工期、后续工作安排 11.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 是 14.继续施工 12.监理部审批是否 满足要求 否 13.修订进度计划 95 XX

工程款支付监理工作程序图

1.单元工程验收合格

2.承包人申请工程计量

3.监理部进行工程计量、复核

4.承包人编制并提交工程价款月支付申请

5.监理部审核 否 6.是否通过 是 7.监理部签发工程款月付款证书

8.报业主审批

9.业主支付

96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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