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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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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 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 4页 )

1

(二) 客房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 5至6页 ) (三) 长住客安全管理制度 ( 7至8页 ) (四) 酒店钥匙安全管理制度 ( 9至10页 ) (五) 行李房安全管理制度 ( 11页 ) (六) 贵重物品保险箱安全管理制度 ( 12至13页 ) (七) 餐厅治安管理制度 ( 14页 )

(八) 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酒吧、SPA、康乐)(15页) (九) 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 16页 ) (十) 商场治安管理制度 ( 17页 ) (十一) 财务部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 18页 ) (十二) 物料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 19页 ) (十三) 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 20页 ) (十四) 规范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 21至24页 ) (十五)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25至26页 ) (十六) 酒店员工治安管理制度 ( 27至28页 ) (十七)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29至30页) (十八) 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31至32页) (十九) 酒店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33至34页) (二十)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 35页 ) (二十一) 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 36页 ) (二十二)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 37至38页 ) (二十三) 火灾隐患整改处理程序规定 ( 39页 ) (二十四) 木工房防火制度 ( 40页 ) (二十五) 酒店日常消防检查制度 ( 41页 ) (二十六) 酒店消防例会制度 ( 42至43页 ) (二十七)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44页 ) (二十八)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 47页 ) (二十九)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 48页 ) (三十) 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 49页 ) (三十一) 电气(燃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 50页 )

2

(三十二)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励制度 ( 51页 ) (三十三) 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 52至53页 ) (三十四) 酒店夜间巡查制度 ( 54页 )

(一) 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3

1、 前厅部的总台接待问询员负责接待客人住宿登记工作每天24

小时当班服务。 2、 3、

所有中外旅客一律实行登记,登记率达到100%。 零散客人实施登记时必须做到“三清、三核对”。

三核对:核对旅客本人和证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对登记的年龄与证件的年龄是否相符;核对证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三清:字迹清、登记项目清、证件查验清。 4、

VIP客人可先引领进房、在房间内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接待部

门代为填写。 5、

接待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机关切实做好有关

通缉、协查核对工作。 6、

客人在进行住宿登记时,接待员有责任提醒客人,酒店设有贵

重物品保险箱、如有贵重财产可代为保管。

(二) 客房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4

1、 2、

客房服务员同时也是保卫员,要掌握客情,做好服务保障安全。 客房内必须标有安全疏散指示图,在摆放的酒店《服务指南》

宣传册中,必须有门颁布的《宾馆、饭店旅客须知》。 3、

客房的管理人员、服务员都应熟悉自己岗位的环境,知道安全

出口的方向和消防器材摆放位置以及使用方法,并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安全通道严禁堆放工作车辆或杂物)。发现应急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具和配备的灭火器材有故障时,及时报告保卫部。 4、

严格执行客房清洁流程。清洁房内卫生时将门敞开,严禁查翻

客人箱包和衣物。做完清洁离房时,要锁好房间,并在客房清洁报表的打扫栏目内注明进房和离房的具体时间。 5、

严格执行迎送客人流程。客人退房离店时,及时进房检查,发

现遗留物品按客房失落物品处理流程的规定处理。发现其他问题和异常情况迅速报告。 6、

及时掌握客情。发现挂有“请勿打扰”牌的客房按照对这类客

房处理流程的规定妥善处理;发现客人住宿不登记或登记不住宿,以及一人登记多人住宿的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发现客房楼层有异味、异声时要查明情况,并向保卫部报告。 7、

喜庆日子要执行消防部门关于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劝告和提醒客人不要在楼层及房间内燃放,如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8、

发生火警,保持镇静,迅速报告。讲明火灾地点和燃烧物品,

5

以及火势情况和本人的姓名、工号,并沉着扑救,先救人,再灭火。如是因电具引起的,要关闭电源,用放置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9、

注意发现房间未熄灭的烟头或其他火种,不能将未熄的火种丢

进垃圾井内,避免引起火灾。

(三) 长住客安全管理制度

6

1、 2、

长住客的租赁由酒店销售部负责。

销售部在与租赁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查验承租人的有效证件,并

复印留存备查。 3、

为了保障长住客户人身和财产安全,在签定租房合同时,必须

按照我国公布的治安、消防条例和法令的规定,签订《治安防火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登记住宿和办公的人员变更时,应及时向酒店申报变更人员的姓

名和有关情况,以便酒店配合,及时按照门的规定做好变更 登记。

(2)长住客的钥匙应妥善保管。遗失或需要增配时,应及时报告和提出

申请,由酒店按客房钥匙管理规定给予办理,以确保安全。 (3) 长住客内严禁使用明火电器,如需安装其它电器设备时应向酒

店提出申请,其容量必须控制在消防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经酒店审核同意后协助办理,确保安全。

(4) 长住客内的办公人员在全部离房前,必须对房内的设备和财物

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或切断所有的电器设备的电源,收藏好重要的文件资料和贵重的财物,检查烟缸和废纸桶内有无尚未熄灭的烟火,以确保安全。

7

(5) 节假日期间,除租赁方负责人和指定的值班人员以外,为保证

安全,酒店的服务人员有权查问和阻止其他人员进入房内。 (6) 上级主管部门和酒店开展的安全检查活动,租赁方应予以支持

和配合。 4、

长住客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在入住以前,必须严格执行缴付定

金制度。前厅人员应根据销售部发送的订房委托书和财务部收到客户定金后加盖信用章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办理入住手续。 5、

长住客的房卡应有明显的标志,并严格控制发放,用作办公室

的长住客限一房一卡,持卡人为签约人。用作住宿或住宿兼办公的长住客,按登记住宿的人发卡。 6、

客房服务员要熟悉本楼层长住客住客的情况,相互协作共同做

好长住客的管理工作,销售部应在每月月初将当月的酒店长包房情况编制《长住客一览表》分送餐饮、客房、保卫、工程等各有关部门。

(四) 酒店钥匙安全管理制度

8

1、 保卫部负责酒店除客用钥匙以外的全部钥匙的管理。凡是施工

完毕,经验收合格的门、厅、室、工作间、仓库等门窗钥匙一律交保卫部管理存档。 2、

保卫部将所有钥匙进行统一登记、编号,由专人管理,未经批

准,无特殊情况,禁止动用。 3、

各部门若使用备用钥匙,需经保卫部经理批准后,由该部经理

签字后领取,并负责管理,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4、

各办公室、工作间、仓库、餐饮等使用钥匙按店内统一规定配

发。 5、

需要配制钥匙到保卫部填写《配制钥匙申请表》,经有关领导

签字后,由保卫部负责配制。填写《钥匙发放表》后签字领取。 6、

康乐、客房、餐饮等营业部位,各工作间的钥匙安排专人管理。

不准带出店外,或交无关人员代存,下班后交专人(或指定部位)管理,并当面点清,作好交接记录。 7、

各办公室持钥匙人因工作调动,应立即交回保卫部,不能按时

交回者按锁价值的两倍予以扣除,在此之前导致发生的一切事故由该人负责。 8、

财务部所属各收银台、抽屉、柜使用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保卫部负责检查指导,各部门要及时与保卫部沟通。 9、

各要害部门钥匙,配电室、空调机房、锅炉房、消防治安监控

中心,总机房、水泵房、音控室、电梯室等钥匙,各部门要严格

9

管理,钥匙实行交制度。仓库、档案室等部位钥匙由专人负责,不准请他人代管或交他人使用。

10、各种门、窗钥匙必须严格管理,不准丢失、损坏。如丢失钥匙, 禁止私自撬开,应由所在部位负责人在场,保卫部人员监督,工程部维修人员处理,并对责任人按锁的原价处以2-5倍罚款。如钥匙损坏无法使用时,应立即报告保卫部核实,并将损坏不能使用的钥匙交回保卫部,经保卫部批准后再重新配制,费用自理。如有锁和钥匙的质 量问题,由工程部、保卫部鉴定确认后,由工程部安排维修更换。

(五)行李房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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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人行李寄存、领取和请他人代领行李以及行李寄存卡遗失时领取行李,必须严格执行行李寄存及领取程序。

2、行李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存放员工私人物品,非住酒店客人的行李不予寄存。

3、在为客人办理寄存行李时,要问询客人行李包(箱)内是否有易燃、易爆或、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和违禁物品。如有应该不予办理行李寄存,视情况及时向保卫部报告。

4、在行李房内工作时行李房门要敞开,在工作人员离开时将门锁上。 5、行李房门钥匙由行李领班负责掌管,不能随意乱放和带出酒店,时必须做好交接记录。如有钥匙丢失,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写出书面报告。

(六)贵重物品保险箱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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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贵重物品保险箱由财务部确定专人负责管理。

客人需要使用保险箱时,首先应核对证实是住客以后,方可请

客人办理使用手续,填写保险箱记录卡,并在卡上亲笔签名,然后将保险箱的钥匙交给客人,由客人亲自将需要保管的贵重财物放入箱内并上锁以后,代为存放和保管。 3、

客人使用保险箱期间,每次开箱前,应先请客人在保险箱记录

卡的背页领取记录栏内填写领取日期和时间,并请客人签名,经核对无误以后,方可让客人开箱。非本人前来开箱应婉言拒办。 4、

如在办理使用手续时,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客人同时在保险箱

记录卡上签名,并说明需要领取时在卡上签名的客人必须同时在场方可开箱,应严格按照客人提出的要求办理开箱手续,并认真核对签名,严防工作失误。 5、

客人丢失了保险箱的钥匙,应立即告知大堂副理,由大堂副理

按照保险箱钥匙遗失处理流程,请客人填写财物部专为此印刷的撬开保险箱委托书,并当着客人的面,在大堂副理和保卫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请工程部派人员撬开,请客人取回箱内财物;由于客人自己的疏忽,导致保险箱撬开损坏,应按撬开保险箱委托书中的规定,请客人支付一定的赔偿费用。 6、

保险箱的外钥匙严禁带出店外和私自配制。空关的保险箱钥匙

要集中存放在保险箱内。要妥善保管保险箱的外钥匙,交时要连同空关的保险箱钥匙一起做好交工作,点清数字。

12

(七)餐厅治安管理制度

13

1、 2、

餐厅的治安管理由各餐厅管理人员负责。

如有重要宴请或大型活动,由公关部及时通知保卫部,由保卫

部指派适当的保卫人员协助维持治安秩序。 3、

餐厅的桌位应保持适当的间距,对正在用餐的客人,服务员要

照看好客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并及时提醒客人保管好,以防丢失。 4、

餐厅客满时,餐厅领台员应请客人去餐厅外等候,不要让客人

自己进入餐厅找位。 5、

餐厅内如发生影响治安秩序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保卫部处

理。 6、

客人用餐完毕,服务员应及时检查用餐现场,发现客人有遗留

的物品,应立即送还给客人或上交餐饮部,由餐饮部按客人遗失物品处理流程处理。 7、

餐厅营业后,在做好结束工作的同时,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防止火灾事故,确保安全。

(八)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酒吧、SPA、康乐)

14

1、 2、

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由各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负责。 各娱乐场所场地装修或改建施工前,图纸需送文化、门

核准后施工。 3、

各娱乐场所建筑必须坚固安全、消防设备齐全、有效,按消防

要求摆放,要有二个以上的安全通道,装修材料符合消防要求,并配备相应的治安管理人员。 4、

各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活动人员的数量。如发生醉酒,

殴打等影响治安秩序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隔离;发现有可疑人和事应严密监视和控制,并迅速向保卫部(门、110)报告。 5、

营业结束时,做好全方面的检查、发现客人遗留物品时,及时

上缴。按照失落物品的处理程序办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九)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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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厨房内配备与规模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备,从业人员要掌握使

用方法和防火知识。 2、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厨房工作间隙期间,应有专人值班;厨

房内禁止吸烟,存放易爆、易燃、有毒的物品,液化气炉和酒精炉备用的小气瓶和固体酒精,由管事部专人保管,指定地点存放,随用随领。 3、

煤气灶点火时,要火等气,不使用时,关紧气阀,定期检测,

熄灭火种。 4、

使用油制作食品时,油不能超过规定数量,控制好油温,厨师

不能离开正在使用的油锅、保证安全。 5、

发现事故苗头或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关掉正在使用的灶具,查

明原因后方可使用,防患于未然。 6、

对灶具进行卫生清洁时,严禁将水、酒到在电源插座、配电盒

处,防止电线短路。排油烟道定期请专业人员进行清理。 7、

下班前,指定人员对厨房内所有水、电气、燃油阀门进行检测,

关闭开关,锁好门窗。

(十)商场治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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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商场的治安管理有商场承租负责人负责,各商品柜台内的物品

有营业员负责。酒店与商场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保卫部保卫员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商场内,一旦发生治安案件

和接到报警信息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查处。 3、

经营金银首饰、珠宝、古董的营业柜、点是管理的重点,必须

严格做到帐物相符、日清日盘,交接手续完善。营业结束时应将陈列的商品收入保险箱内。 4、

商场的管理人员和营业员要维护商场区域的秩序,掌握活动于

商场范围的客人动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进行偷、扒窃,如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保卫部。 5、

销售商品后收款找零,要点清金额,认清验证钞票、信用卡,

防止混入和使用假币及失效的信用卡,不是进行购商品的人员不要进行零整币兑换,防止诈骗情况发生。

(十一)财务部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7

1、 2、 3、

财务部办公室的门窗应装置报警器,受理收付款处应设柜台。 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箱,并专人专管。

保险箱的钥匙、密码应同时使用,下班时拨乱密码,专管人员

工作调动或调离,密码应重新调整。现金存放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 4、

解款、提款必须二人以上,并使用防劫报警箱或报警包,数额

大的要派专车接送,保卫部应派保安人员护送。 5、

支票、票证和凭证的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度,支票和印章应

存放在保险箱和保险柜内,严禁使用空白支票。

(十二)物料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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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料仓库应有牢固的房顶、墙壁和地面,门窗有可靠的防护装

置。房顶及地下管道层不得与其他房间相通。 2、

仓库内敷设的电线应有铁质套管。严禁使用荧光灯照明,一般

物料仓库用白炽灯加防护罩,烟酒仓库使用防爆灯,并将电源开关安装在库外。仓库的工作人员出库时应关闭或切断电源。 3、

仓库内严禁吸烟,并应设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存放的物品应按

防火要求留出“五距”。(即灯距不少于0.5米,顶距、墙距不少于0.3米,柱距、垛距不少于0.1米)。 4、 5、

存放贵重物品的仓库,要安装防盗报警器,并配置防撬锁。 物料仓库存放的各类物品应建立帐册,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

符,发现短缺立即上报。 6、

仓库安全应有专人负责,门钥匙有专人保管,严禁无关人员进

入仓库,不得在仓库中会客。

(十三)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9

1、 要害部位是指影响酒店全面安全的部位,其中包括:锅炉房、

空调机房、电梯机房、配电房、电话总机房、保安监控室、电脑房和危险品仓库等。 2、

非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未经所属的部门经理同意不得入内,

经准许进入的人员应进行登记,并注明进出原因、时间及批准人。 3、

凡在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要忠于职守,熟悉和严格执行岗位责

任和作业规程,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安全承担责任。 4、

凡是要害部位,不准乱拉电线。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等

危险物品,严禁吸烟。不得在其周围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油库加油时,油车必须停车熄火。 5、

要害部门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严加管理,保证完好,严禁移作

它用,工作人员熟知安全消防知识。 6、

各种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线路管道和阀门开关要定期进行保

养,班前班后检查,保证安全和正常运作。 7、 8、

严格执行交制度,交接工作清楚,并有记录。

保卫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要害部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和督导,发现问题要及时督导整改。

(十四)规范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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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治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酒店的法人代表。保卫、工程和施工等部门按职能分工互相配合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1、

施工项目防火设计的审核

(1)施工项目防火设计必须委托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

(2)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营业性的公共场所,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内部会场、娱乐场所和计算机房、档案室等重要场所的内部装修必须履行防火审核报批手续。

(3) 报批的程序为:酒店先将填妥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送审表,连

同有关的图纸、资料送酒店保卫部办公室,经酒店保卫部经理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再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核,经核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变更的应经原审批部门核准。

(4) 工程竣工后,须经消防监督部门和酒店保卫部经理共同验收,

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施工队伍的管理

(1)施工队伍进场之前,酒店工程部应会同保卫部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内容的安全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严格按协议执行。

(2)外省市的施工人员应持有机关核发的暂住人口证明及本人 身份证,本市的施工人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酒店工程和保卫部对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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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的基本情况要登记造册,对他们上述有效政件复印配备。 (3)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掌握消防、治安的基本常识

和要求,并学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和了解紧急情况时正确处置,及时报告的程序,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4) 电工、焊工及化学危险物品管理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须持有特

殊工种操作证方能作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不得跨工种作业,也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 酒店人力资源部应统一制作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

期间必须配带“临时出入证”胸卡,如有两个以上项目的施工,对同时在酒店内施工的人员,可按胸卡颜色的不同加以区分,便于管理。

(6) 外来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无关的区域内乱窜或逗留。除特殊原

因经酒店领导批准的以外,一般情况下外来人员不得在酒店内留宿。

(7) 禁止施工人员将施工现场作为生活场所用电、火炉烧水、煮饭。 (8) 酒店应制订并颁布施工防火、治安有关奖惩规定,对有违章行

为的施工单位和不服从管理的,可停止其施工作业。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消防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因违章造成事故的,应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3、 施工场地的管理 22

(1)建立禁烟区域。施工现场有火灾危险的部位须有醒目的禁烟、火标

志。在安全处设固定吸烟点并放置有水的非燃容器,确保烟头、烟

灰、火柴梗不落地。

(2)建立危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现场内严格危险品的存放

量,以当天的使用量为限,用多少,领多少,用剩的须当天进库,

严禁在作业现场过夜。油漆作业不得与明火作业交叉进行。 (3) 安全用电管理。对施工用电应经工程部门核准配给,防止超负

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需拉临时线,应事先申请批准,并要有防护措施,使用完毕及时收掉。施工所用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完好,严禁带“病”使用。

(4) 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防止因堆放各种建筑、装修材料而

堵塞,影响安全。

(5) 每天施工结束后要清理场地,用剩的危险品、易燃品应进库存

放,清除现场的可燃垃圾。临时堆放垃圾的地方应远离火种,并及时清出,勿使堆放过多和时间过长。严禁用焚烧的方法处理垃圾。

(6) 施工所用的建筑装修材料应有严格的保管制度,尤其是价值较

高的物品,需有专人管理,领用手续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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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伍必须有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劝阻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十五)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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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1)酒店和外来施工单位需要动火作业的工程,必须事先向保卫部提出

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

(2)保卫部应按照三级动火审批制的规定,应上报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

批准的必须按规定申报核准。如在原定的动火时间内未能完成任务

而需延长时间继续动火作业的,必须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2、

动火前必须做到“”: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动火。 (4)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经排除危险的不动火。 (5)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3、

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

(1)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监护。

(2)要严密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子,立即停火。、 (3)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要及时补救作业中发生的火警和燃爆事故。

(5)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即清理现场火种后方可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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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卫部在动火作业期间对施工现场要加强巡查,确保安全。

(十六)酒店员工治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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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酒店员工均需自觉地服从保安人员按照规定实施的各项治安

消防管理;均应严格遵守《员工手册》中规定的安全制度,接受保安人员的劝导和指正。 2、

员工上、下班应走员工通道,上班时携带的私人物品和提包,

均应存放在本人的更衣箱内,不得带入工作区域,否则保安人员不予放行。 3、

员工的自行车、助动车和摩托车应停放在酒店规定的场所,对

乱停乱放的车辆,保卫部有权扣留和处罚。 4、

员工更衣室不准作为会客和接待来访亲友的场所,不得作为休

息场所。本人的更衣箱要爱惜保管和使用,不得私自调换和转让;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告,并照价补配;工作调离要及时交还。 5、

员工在店内捡获任何物品,都应立即上交给所在部门,不得隐

匿和不报。部门收到员工捡获的物品,应按照“客人失落物品的处理程序”交给大堂副理处理。 6、

员工发现可疑情况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责任迅速向保卫部

报告,当、保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查处案件时,有关员工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 7、

发生盗窃、抢劫、凶杀等事件时,应在报告保卫部和机关

的同时,保护好现场,除急救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8、

发生火情时,所有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总经理和保卫部领导的

指挥调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27

(十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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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要求:

(1)酒店对餐饮部使用的卡式炉、液化气罐、固体酒精和客房使用的火柴,必须控制采购总量,原则上液化气罐、固体酒精的周转容量为一周,火柴为两周。

(2)使用部门要以当天的用量为准,原则上用多少领多少。 2、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存放场地的安全要求:

(1)存放日用危险物品的场地必须与其它日用物料存放地保持一定的距离。

(2)存放场地必须具备阴凉、通风、抗高温的条件。

(3)除火柴要放置在专用的铁箱内,对卡式炉的乙烷气体罐、固体酒精

也应设置专用铁箱予以储存。

(4) 存放场地的照明必须为白炽灯,电器开关必须安装在场外,并

配备灭火器材。

(5)存放场地内禁止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6)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3、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1)对卡式炉乙烷气罐、固体酒精和火柴的保管人员,应相对固定。 (2)保管员要定期盘存库存量、并及时与采购部沟通,共同控制好存放的数量。

(3) 要对存放场地进行设备检修时,必须将危险物品搬离,如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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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明火,还必须会同保卫部制定安全防火措施。 (4) 对使用上述危险物品的部门,必须遵循防火规范和要求。

(十八)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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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管理部:

A、 在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查验承租方的有效证件,即:

法定资格,并复印留存备查。 B、

在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时,要附签治安、防火责任书,明确

双方的安全责任。 C、

应随时了解掌握租赁方所开展的经营活动是否遵守的法

规、是否履行与酒店签约租赁合同及安全责任书,并及时与保卫部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 (2)保卫部: A、 B、

应把租赁场所的治安消防管理纳入酒店管理体系。

要帮助租赁方制定治安、消防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并经常予

以业务联系和指导。 C、

要对租赁场所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消防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防

范措施。 D、

要定期召开租赁场所负责人会议,及时把有关部门提出的

要求,任务以及酒店的贯彻意见进行传达和布置。 (3)租赁方: A、

租赁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承租场所治安和消防的

第一责任人,对本场所的治安、消防工作负责。 B、

承租场所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具

体负责治安消防管理工作。

31

C、 租赁方需对承租场所进行改建和装修,必须经酒店审核同意、

批准。 D、

承租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电器,需要增添电器设备应向酒店提

出申请,得到许可后方能安装和扩大容量。

E、 承租场所在营业结束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F、 租赁方对上级主管部门、酒店保卫部开展的业务工作和安全检查,必须予以支持和配合。

(十九)酒店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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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发现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的有效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和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酒店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酒店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各种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具体如下:

一、 保安部人员对酒店重点部位、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出口指示牌、防火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等项目实行24小时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指出,进行相应处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及领导,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要做好巡查记录。 二、 酒店各部门人员分级检查制度: 1、 第一级:各班组、各岗位人员实行班前、班后每日自查; 2、 第二级:部门主管重点部位检查; 3、 第三级:部门总监、经理组织部门有关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

各部门如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自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用书面形式报告安委会或在每天早上总经理例会上提出整改项目,由酒店防火责任人指定有关部门人员落实整改,以及由安委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跟踪落实各项整改项目。

三、 酒店实行每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巡查、检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发出“整改通知书”,跟踪落实各项整改项目的落实完成情况,并将所有安全隐患项目的整改情况呈送酒店安委会主任和防火责任人审阅后存档。

四、 酒店成立夜班防火安全巡查、检查小组。检查小组人员由夜班大堂当值经理、保安部当值主管、工程部当值工程师组成,每天深夜对各部重点部位防火巡查3次。时间为:零时第一次、3时第二次、5时第三次。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处理,不能处理的将安全隐患项目记录后,待次日酒店防火责任人及安委会落实人员解决。 五、 酒店领导、安委会组织检查制度:

1. 酒店领导、安委会主任每月和节前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1次。 2. 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现场进行整改处理,不能现场整改处理的由酒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出“整改通知书”,逐项跟踪督促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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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落实整改,并将整改项目的落实完成情况上报酒店安委会主任和防火责任人审阅签名后存档。 六、 安全检查形式: 1、 定期检查:按照酒店制定的计划,安委会每月对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用电安全、消防设施、通道等项目检查1次; 2、 突击检查:保卫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部技术人员,按需要利用班前班后时间对重点和特殊部门、特殊设备等进行检查; 3、 特殊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对新安装设备、施工场所、临时线路、设备等的安全进行检查和使用仪器设备检测; 4、 经常性检查:酒店除安委会组织检查和专职消防人员经常检查外,还设立保安人员24小时对酒店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应急灯、通道出口指示牌经常巡查。 七、 检查项目: 1、 深入现场各重点部位及公共区域进行检查,具体如下:安全通道是否通畅,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出口指示牌、应急照明灯等项目是否合符要求,完好有效; 2、 检查酒店内员工的工作环境卫生、劳动保护、室内设备、机器的防护装置以及通风、温度、噪声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3、 检查电气设施、设备的安全接地、避雷装置、防爆物品、有害气体或蒸气的危险防护措施的安全情况; 4、 检查询问重点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和气瓶的安全运转情况,以及值班人员掌握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的熟练程度; 5、 检查发、变、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记录,以及检查测试消防应急电源发电机的保养、测试运行记录以及值班人员情况; 6、 检查仓库易燃、易爆有毒物质贮存和使用的安全情况; 7、 检查厨房、餐厅是否符合有关安全卫生的规定; 8、 检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培训教育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督导落实; 9、 检查酒店各部门对工伤、火险事故是否有报告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找出事故的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此类事故的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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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酒店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使用,在发生紧急事故情况下,确保消防通道能畅通无阻和出口疏散指示牌﹑应急灯﹑防火门等设施的完好有效。酒店特制定如下的安全疏散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规定。

一﹑酒店各部门人员禁止将使用的工具﹑餐台﹑餐车等各类物品

﹑杂物等摆放占用走火通道,应保证走火通道畅通无阻。

二﹑酒店各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范围内的走火通道,管理人员负

责经常巡查,如发现本部人员摆放物品﹑杂物占用通道应立即纠正。

三﹑保安人员每天对酒店9条走火通道﹑防火门每天至少巡查1

次,确保走火通道畅通无阻和防火门保持关闭不上锁状态。

四﹑保安部每天对酒店9条走火通道出口处的指示牌,应急照明

灯每天至少巡查1次,发现消防设施失效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人员并落实有关部门人员修理。

五﹑酒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对酒店的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

查。如发现疏散设施失效﹑损坏及杂物占用通道应立即发出“整改通知书”给有关部门,部门负责人派专人修理和落实整改。 六﹑酒店专职安全主任督促消防保养合同人员定期对酒店所有安全疏散设施每月进行全面检查保养1次。如:防火门﹑应急照明灯﹑

出口批示牌等,确保酒店的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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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1、 监控中心实行每日二十四小时专人值班、监控,严格执行交 制度,每班各检查一次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填写好值班记录。

2、 各控制柜、显示屏、操作选择形状按钮、信号灯、控制线路等的运作应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熟悉并了解各种设备的操作、基本原理、功能和安装位置。

3、 值班电脑的使用必须保持在基本操作的界面上,严禁进入到其他操作平台和更改系统配置。

4、 监控中心内的一切设备设施、线路、系统参数不得擅自更改、拆卸、挪用、停用。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立即报工程部或有关部门及时维修更换。

5、 禁止在室内吸烟、吃东西、睡觉、聊天、玩手机、听收音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杜绝一切火种,消防器材应齐备良好。

6、 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入(包括本部当班或不当班的其他员工),若其工作需值班人员配合,必须请示保安部经理或消防主管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并严禁操作设备。

7、 对于查监控事件录象,必须严格按酒店规定执行,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8、 室内要保持干净卫生,设备设施无灰尘,每天夜班负责清洁工作,室内不准堆放杂物,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9、 值班人员要注意礼貌礼节,对上级领导的检查要起立问好,礼貌大方,接听电话严格按酒店电话礼仪操作,不能把办公室电话作私人用途,严禁随意使用报警电话,如有电话打至报警电话,必须做好记录。积极主动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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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为确保酒店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以及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必须制订酒店消防设施、器材的定期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制度及其保养计划,由此才能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具度如下: 一、 酒店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项目: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系统); 2、 消火栓系统; 3、 自动喷淋系统; 4、 气体灭火系统; 5、 通风防排烟系统。 二、 酒店灭火器材检查维护项目: 1、 ABC干粉灭火器; 2、 二氧化碳灭火器; 3、 灭火毯; 三、 按规定,酒店的消防设施必须要有消防维修保养资格的公司负责定期维护保养,保证酒店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 酒店的消防设施如进行改进和扩建,此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投入使用。 五、 消防维护保养公司对酒店的设施必须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实行每月、每季、年度进行检测保养,并按计划及时进行检测保养,保证一年内要将所有的消防设备、设施全面检查测试一次。 六、 消防保养公司对酒店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测保养时要保证保养质量,保证酒店设施的正常运行。每次对设施项目的检测保养要填写保养记录,此记录必须经甲方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和工程师签名方可生效。同时将检查测试报告书按季填写,并由保养单位负责人签名及盖上公章后交给甲方存档。 七、 酒店的消防设施如在运行中发生故障,保养公司必须在三小时内派检查保养人员到酒店现场进行检修,设施故障不能超过八小时 ,要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八、 酒店保安人员对酒店消防设施器材实行24小时巡查,如发现消防设施运行异常及损坏,应及时汇报当班主管,并记录。再由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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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专职消防管理人员联系消防保养公司或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解决。 九、 工程部技术人员每年雷雨季节前和年终按规定对酒店防雷设施、接地装置的电阻值进行全面检测,每年至少检测两次,并将检测记录存入酒店消防档案。 十、 工程部技术人员每月对酒店应急照明电源(发电机组)进行检查、测试、起动运行,每月发电机组至少试机运行两次,并将试机运行记录表存入酒店档案。 十一、 保安部的消防管理人员组织保安人员对酒店的灭火器材每月进行全面检查1次,检查后在记录卡上签名,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灭火器材要及时更换和出单维修,保证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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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火灾隐患整改处理程序规定

为确保酒店各部的正常运作,以及酒店财产和住店客人的安全,对酒店范围的不安全项目及火灾隐患(如:电路﹑石油气﹑危险物品﹑消防设施﹑机械故障﹑疏散通道等)的整改处理程序作如下规定: 一﹑各部门发现火灾隐患时,应立即自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应出维修

单通知工程部处理,出单部门设专人跟进整改项目的落实情况。 二﹑工程部当值工程师接到修理通知单后,应立即派专人跟踪检修,

直至排除火灾隐患。任何人不得以工作忙为由推托或拖延,并将检修情况记录在案以备查询。

三﹑酒店消防管理人员查出“火灾隐患”项目后发出的整改通知书,

有关部门接到后应立即派人进行落实整改。因缺乏材料不能及时整改的项目,应反馈消防管理部门处理解决。

四﹑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控制险情,并同时报告大堂当值经理﹑保

安部﹑工程部当值负责人以及火灾隐患所在部门的负责人一同处理,解除险情。

五﹑安全保卫部门人员对酒店各部门查出的火灾隐患项目要遂项跟

踪落实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灾隐患项目应立即上报酒店安委会和防火责任人,严格按照“三定”措施(即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进行落实整改。

六﹑酒店内如发生火险和工伤事故要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

理。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七﹑酒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将所有的“火灾隐患”项目进行遂项跟踪

检查,整改完毕后呈报酒店安委会主任和防火责任人审阅签名后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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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木工房防火制度

1、操作间内严禁吸烟,并在明显处设置“严禁烟火”及“严禁吸烟”

标志。

2、严禁在木工房内动用明火,禁止在操作间内乱拉临时线路,如确

实需要,由酒店电工组负责安装。

3、操作间内的木削、刨花等杂物每天下班前必须清扫干净。 4、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各种电源,确保无误后方可离

开。

5、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指定地点,不准随便挪动位置,工作人员应掌

握其使用方法,并能够扑救初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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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酒店日常消防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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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消防中心的设备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检查酒店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情况。

检查酒店的防火安全通道的卫生和畅通情况。 检查各重点部位的消防工作情况和安全措施情况。 检查外来施工单位和个人消防措施情况。 检查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情况。

检查对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和落实情况。

对检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火灾隐患及时纠正、处理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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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 消防安全例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二、 参加人员: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组织)全体成员。 三、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场所)的消防

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四、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形

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五、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

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六、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

当地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七、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

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建立用火、用电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用电、动

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用电、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九、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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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明确

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一、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

人,明确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二、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三、制定火灾处置程序。明确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

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明确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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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 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三、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五、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因工作需要员工岗位调换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七、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必须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 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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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 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 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 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 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

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

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

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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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

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

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 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 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

(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 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 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

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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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1、 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 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 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 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 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 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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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电气(燃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 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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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 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 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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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 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 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 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 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 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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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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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 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保安部定

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懂“四懂四会”,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岗位员工对本部门每两小时检

查一次,保安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 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

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四、 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实行24小时值班。

五、 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察、维护,

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功效。

六、 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七、 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等)需持证

上岗。

八、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单位,如发现危险情况,

立即报告保安部妥善处理。

九、 专职消防队员需持证上岗;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

防安全培训。

十、 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十一、 对煤气、乙炔、氧气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查。 十二、 保安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考评工作,对不合格的部门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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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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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夜间巡查制度

为了加大酒店夜间防范力度和夜间值班员安全责任意识,促进酒店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酒店规定,实行酒店大副夜间巡查制度。

一、巡查职责

1 .夜班当值大副必须对酒店各部门夜班值守人员岗位进行抽查,实行谁当班谁负责,巡查小组由当班大副、值班工程师及保安部领班组成,由当班大副负责。

2 .巡查时间自晚上 23 : 00 至次日凌晨5 :30 期间进行。

3 .建立夜间巡查机制,设立夜间巡查登记表,巡查到岗时,要由夜间值班人员签字,并于次日将巡查记录情况交至办公室,由办公室报总经理。

4 .巡查时要认真负责,严防火灾、失窃、公物破坏等事故的发生。巡查期间发现问题及遇突发事件需及时处理。

二、巡查范围

1.酒店夜间人员值班情况,维护酒店的安全和稳定。

2 .巡查的重点部位:酒店楼层及公共区域、厨房、消防通道、各机房等。

3 .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询问、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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