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合肥市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考核验评表
农民工业余学校名称: 编 号:序号1验收(考核)项目组织机构2、没有明确学校校长和教务负责人职责的扣10分1、未正确悬挂“农民工业余学校”标牌的扣15分2教学、办2、未按要求将学员守则、管理制度、学校章程等相对应公场所上墙(含场所面积不足)的扣10分3、教学、办公场所内卫生条件差的扣5分1、未按要求配备电视机、DVD等电化教学设备的扣5分32、未配备黑板等必需教学器具的扣5分教学硬件的配备3、未配备学习用桌椅或数量不足、破损严重的扣5分4、未通过黑板报、宣传栏等进行辅助教学,交流学习心得的扣5分1、未按要求配备师资力量或配备不足的扣5分4教学、办2、未制订教学计划或教学计划不符合要求的扣10分公场所的3、未按月制订课时安排的扣10分配备4、未张贴农民工教育相关挂图、标语的扣5分 总 计100302030评 分 标 准1、没有任命文件和组织机构设置图的扣10分20应得自评考核分数分数分数企业总校自查意见: 年 月 日 盖公章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盖公章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用于新创建的农民工业余学校验收考评,由企业总校先自评,总分100分,80分以上为“达标”;
2、农民工业余学校验收考评时,有一大项内容不得分的,即视为不“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