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
2 实验室、设备要求
2.1实验室有明显的生物实验安全标志,充足的操作空间,实验室应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
2.2实验室台面材料应耐酸、耐碱,易清洁消毒,不渗漏液体。
2.3实验室应有紫外线灯用于空气消毒。
2.4备有消毒品,消毒器材和设备。
2.5实验室备有充足的防护装备和设施,例如工作服、防护眼镜、一次性手套、口罩、洗眼器、冲淋装置等。
2.6清洁区(间)备有存放消毒灭菌后衣服和用品的设施。
2.7仪器设备在购买时应选取设计上能阻止或操作人员与样本间的接触,同时设备便于操作、维护、清洁和进行质量检验。
3. 安全操作
3.1实验人员要熟悉生物安全操作知识、消毒技术,能熟练使用相关设备。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实验室。无菌室使用参照《无菌室使用操作规程》执行。
3.2实验前后,实验室均需进行紫外灭菌。
3.3实验室内的有关用品(包括工作服)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4操作时,实验人员要戴手套、穿防护工作服等。
3.5尽量避免使用尖锐物品和器具,宜用不易破碎材料用品。操作时有样本、试剂外溅时应及时消毒。
3.6工作结束后,对工作台面进行清洁和消毒。平时要保持环境的整洁。
4. 实验物品处理
实验中使用过的物品分类处置:
4.1与样品直接接触过的物品和培养物装入生物安全袋中,经高压蒸汽灭菌锅灭菌处理后,分别处置。
4.2 未与样品直接接触的物品,经紫外消毒后分别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