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文件
冀教基„2009‟11号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2009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
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扩权县(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做好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发挥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推进和保障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教基厅„2008‟3号)精神,我厅制定了•河北省2009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现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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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对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已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进入提高教育质量,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阶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必由之路,建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性制度建设。近六年来,全省各地在推进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工作中,按照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的要求,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在改革的各个关键环节形成了许多符合素质教育要求、操作性强的做法,基本构建了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但是,仍有一些地区和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考什么教什么、机械重复训练、唯分数录取、恶性竞争生源、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唯一标准的错误做法,增加了学生学业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误导了中小学教学改革的方向,影响了课程改革的全局。因此,全面深入实施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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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深化改革,积极推进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进程
1、进一步扩大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到校比例。为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见•河北省关于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若干意见‣(冀政[2008]10号)附件7]的要求,2009年,各县(市、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要将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70%的公助生招生指标,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并纳入本地公助生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实行分校录取。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只用于录取本地各初中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为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各县(市、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要按照统一划定的各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录取,对部分初中学校在此控制线上仍不能完成的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可由各县(市、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教育局收回,转为面向本地的统招生招生计划。名额分配生录取结束后,招生要及时将录取信息通知各初中学校,学校要将各招生学校的名额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2、继续深入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开展对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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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是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突破性环节,应贯穿在学生接受教育的全过程,基础教育行政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研究与指导,不断总结经验并积极推进,形成规范的制度。2009年,各地要在初中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并对全体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终结评定。在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各地基础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数据分析、案例收集和经验总结工作,严禁任何部门和学校借综合素质评价为名向学生收取评价费用或向学生推销评价手册(图书)。
3、继续实行将体育成绩记入考生中考成绩的做法。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根据党、提出的“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的要求,2009年,继续执行将体育成绩直接记入考生中考成绩总分,体育成绩满分为30分的。
4、进一步保障残疾学生公平参与考试、升学的权利。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确保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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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1、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小学考试与评价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要根据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体育考试以及高中招生工作的需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足额筹集所需经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我省中考收费,严禁以中考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努力为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
2、规范教学、考试、招生行为。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乱编滥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让其提前毕业离校;不得进行各种名目的区域性升学模拟考试;不允许高中学校未经批准自行招收新生,也不允许高中学校自行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性纸笔测试选拔新生。各设区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地区、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3、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部分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到校,规范学籍管理是基础,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随意转出或接收学生,严禁挂空籍和无籍就读,杜绝一生多籍或一籍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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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出现未经批准转出或接收学生、虚假中考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减少该校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生数额,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4、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除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规定,对品学特别优秀学生、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以及华侨子女、港澳台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之外,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加分(或降分录取)中明显与•通知‣相违背的,要立即作出相应调整。学校要及时将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待遇的学生名单、所享受的优惠项目、分值向社会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请各设区市将本市今年中考招生中的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分值和范围,于5月2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5、不断完善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各项配套制度。严格公示、诚信、监督、奖惩等环节,确保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
6、认真做好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总结工作。各设区市应在9月15日前,将初中毕业与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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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工作与试卷质量自评、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等总结报告上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一、河北省2009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
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
二、河北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试
行)
三、河北省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时
间安排
四、河北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创新实践成果及
学业考试评价报告单
五、河北省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报告书 六、河北省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参考表 七、河北省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定等级与分数
转换标准
八、河北省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等级评定参考标
准
九、河北省初中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分数与等级
转换标准
十、河北省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
方案
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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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河北省2009年初中毕业与升学和普通高中
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教基厅„2008‟3号),结合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化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改革要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有利于推动中小学实施新课程,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培养其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要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的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通过改革,构建既能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潜能,又能科学测量学生学业成绩;既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又能科学有效地为高一级学校选拔新生的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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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革的原则与任务 (一)改革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学生的发展为根本,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终生发展、持续发展和特长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坚持积极推进,稳妥操作原则。以现行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制度为基础,力求改革、发展与稳定的统一,坚持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和创新;以社会稳定为前提,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稳妥地操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要切实改变以初中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探索实行“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的综合评价考试升学办法。择优录取既要依据学生的升学文化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又要关注学生的特长发展。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增加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透明度,维护考生权益,实施“阳光工程”。及时公开招生、招生计划、招生信息,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及时处理违规违纪事件,把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始终臵于群众和监督之下。
(二)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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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革初中毕业生毕业资格认定办法。改变单纯依据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认定毕业资格的做法。依据新课程的培养目标,结合各个实验区初中课程设臵、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的实际以及对学生发展性评价的实践,构建一个能比较全面地评价初中毕业生素质发展的二维框架体系,即“综合素质评价+毕业考试”。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具体分为A、B、C、D四级;毕业考试的成绩可采用百分制,也可采用等级制。学生毕业资格由所在学校认定,并颁发毕业证书。
2、改革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办法。(1)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将物理实验操作考试、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教育考试、体质健康测试五个项目作为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把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素质的重要导向、激励,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2)将创新实践获奖成果评价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附加分项目。(3)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学校包括三方面的成绩,其中,升学考试成绩按分数方式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可按等级制也可按将等级评定结果换算成分数方式呈现,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结果按分数方式呈现。升学考试由省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统一印制试卷,考试、评卷、登统工作在省、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具体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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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学校须按照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城市市区由设区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各等级评定比率进行等级评定,并负责将等级评定结果或将等级转化为分数报招生,由招生计入考生升学成绩;创新实践成果评价按照学生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相关比赛的获奖成绩计分,计分奖项必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评奖活动。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作为学生初中毕业成绩,也作为其进入普通高中学校的升学成绩。在作为学生初中毕业成绩依据时,应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在作为学生进入普通高中学校升学成绩时,既可采用等级制也可采用分数的方式呈现。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1、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和高中学校招生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教育教学反馈、评估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和初中学校必须在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同时,从初一年级开始,在整个初中阶段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学校要从学生进校开始,建立•河北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创新实践成果及学业考试评价报告单‣(见附件四)、•河北省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报告书‣(见附件五)和•成长记录袋‣制度,每学期、每学年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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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并帮助学生制定改进计划,引导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要将•河北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创新实践成果及学业考试评价报告单‣(见附件四)、•河北省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报告书‣(见附件五)和•成长记录袋‣纳入学籍管理之中,作为学生学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2、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三个部分,由学校组织实施。应在各学期和各学年度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做出评价。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内容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中的有关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增加“创新与发现”一项,共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创新与发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七个评价维度;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内容包括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质健康测试等五个项目;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侧重于对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创新活动的综合评估。在评价过程中,要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主要依据,实证材料和数据以初中在校三年为期限。综合素质评价要将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评价等有机结合,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做到客观公正,避免以偏概全。
3、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在作为学生初中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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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成绩依据时,应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可以规定所有评价维度达到一定等级的学生才能毕业,也可以规定在其中某几项如果没有达到一定等级就不能毕业。在作为学生进入普通高中学校升学成绩时,既可采用等级制也可采用分数的方式呈现,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用于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确定;但按分数呈现时,学校应按照有关等级换算为分值的具体规定,将等级转化为分数并报招生。评价结果的等级分布要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实际水平,并与学校办学水平挂钩,应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及同比教学质量提高情况,划定和调整各学校获得A、B、C、D四个不同等级的比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两个维度的评价可不用比率,另外五个维度,一般情况下,获得每个评价维度A等级的人数控制在班级学生总数的20%—25%,获得B等级的控制在45%—50%,其余35%—25%为C和D两个等级。毕业总结性评价中对学生某一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维度的表现,尤其是对“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评定为D时应极其慎重。有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维度被评为D的学生,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评定等级为A等的应在校内公示。不提倡把综合素质几个方面的评价等级整合为一个结果。
4、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按照•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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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试行)‣(见附件二)和所属设区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成立相应组织,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开展广泛宣传,加强检查与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各学校应妥善保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证材料备查。各县(市、区)2009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应于5月15日前结束。•河北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创新实践成果及学业考试评价报告单‣(见附件四)和•河北省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报告书‣(见附件五)作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档案材料之一,装入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学生档案袋。
四、初中毕业生创新实践成果评价
学生创新实践成果评价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必要条件,列入初中毕业生升学附加分项目。凡体现学生创新素质发展的科学实验、综合实践活动设计、科技观察发现、科技发明、科技制作、科技论文、文学艺术创作、工艺制作、电脑制作、航模海模车模制作等创新成果,可按照在县(市、区)、市、省、国家各级获奖等第成绩计分,获奖计分奖项必须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创新评奖活动,主办部门要公开发布获奖名单和等次。具体加分项目、计入分值由各设区市教育局决定。招生要严格审核获奖依据,必须是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公告齐备方能认定。
五、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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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部分组成,且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分开举行。
(一)毕业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组织
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会话测试占40%,笔试部分占60%)、科学„或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体育。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成绩应占到总分的30%左右;生物、地理学科的毕业考试成绩按本课程内容全部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
毕业考试的命题、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各科考试成绩的呈现可以采用百分制,也可以采用等级制。毕业考试在2009年5月15日以后进行。
(二)升学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组织
考试科目为6科,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或选择科学一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两门学科(或选择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两门学科)‟、体育,总分630分。
1、文化课考试总分6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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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测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理科综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或科学120分)‟,文科综合120分„思想品德45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或思想品德45分、历史与社会45分,综合题30分)‟。
(2)考试形式。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要多样化,可根据各学科课程特点,既有闭卷形式,也有开卷形式;除纸笔测试外,还安排外语听力考试。具体安排意见是: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为全闭卷形式;文科综合为全开卷考试。除语文外,其余四科试卷均采用分卷形式印制,即每科试卷分卷Ⅰ和卷Ⅱ两部分,其中,卷Ⅰ为选择题,要求考生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采用机器阅卷;卷Ⅱ为非选择题,要求考生将答案直接书写在试卷上,由人工阅卷。
在文科综合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进入考场,其他资料不得带入考场。答卷时可以查阅准许携带的教科书,答题,不得相互讨论、相互抄袭和互相借阅教科书。
(3)考试安排。师专分校、幼师以及师范特色高中班、中专、中技、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仍使用同一套试卷。考试时间定为2009年6月21日至22日,五个科目考试时限各为120分钟,具体日程见•河北省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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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体育成绩满分30分。
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于2009年4月底前举行,考试组织管理、内容和办法等按•河北省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见附件十)执行。
(三)升学文化课考试的命题及其管理 1、命题原则
命题必须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不依赖、偏向于某一版本的教材,必须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有利于课程改革工作的推动,同时应符合初中教学实际,不出偏、怪、难题,不出带有死记硬背、机械训练色彩的题目;命题必须渗透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教育新理念,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对重点、热点问题要给予特别关注,重视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以推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改革;命题应注意发挥考试的导向功能,坚持以学生为本,注意考试或考查问题的探究性与综合性,有利于学生拓展思维和想像的空间,有利于学生开展探究;命题应注意不同学科知识的联系和综合,以考查学生对知识结构体系的整体把握能力;命题还应坚持其教育性与时代性,不为考而考,要引导学生关注社会、人类、生产和生活中的大事。总之,试题要反映出课程标准中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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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的命题将进一步体现发展学生素质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坚持考查能力的方向,突出课程的主干内容,完善考查学生能力的题型。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客观题(选择题)和主观题(非选择题)的分值比例约为4:6。
2、命题范围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命题范围分别是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英语(或俄语或日语)课程标准(实验稿)‣中规定的7—9年级教学内容。
在理科综合科目中,开设分科课程的县(市、区),物理、化学学科的命题范围是全日制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实验稿)‣、•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中规定的教学内容;开设综合课程的县(市、区),科学学科的命题范围是全日制义务教育•科学(7—9年级)课程标准(实验稿)‣中规定的教学内容。
在文科综合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的命题范围是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中规定的法律、国情教育两个模块教学内容以及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开设分科课程的县(市、区),历史学科的命题范围是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中规定的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代史四个板块教学内容;开设综合课程的县(市、区),历史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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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的命题范围是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与社会课程标准(实验稿)‣中规定的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代史的教学内容。
3、命题管理
(1)建立命题制度。为了确保命题的科学性,建立命题人员专家库制度,实施命题人员资格认定制度。命题人员必须持有命题资格证书。每个学科命题组成员不少于三人。
(2)建立审题制度。审题对确保试题的科学性、良好的导向性等具有重要作用。审题人员主要负责审查试题、试卷编制是否符合学科课程标准。在审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考试及命题思想的问题,审题人员可提出改正要求,必要时可一票否决,要求命题人员重新命题。审题人员必须与命题人员分开。
4、组织命题
由省教育厅中等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组织有关方面人员进行命题。
(四)评卷与登统
评卷、登统工作在省、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评卷与登统工作的领导,并建立评卷、登统质量的过程监测制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评卷时必须严格执行省统一制定的评分标准,不得提高或降低,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评分标准有问题须报省教育厅中等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经同意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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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改动。评卷人员必须是当地在职的品德兼优骨干教师。应确保评卷工作的客观、公平和公正,特别要加强对主观题评卷质量的管理,如在作文评卷中,要认真落实三人阅卷的要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登统工作要统一使用计算机管理。评卷、登统期间,各设区市考试院(招生办)要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室要派员全过程参与评卷、登统工作。
六、毕业标准及证书颁发
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初中毕业证书。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创新与发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七个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素质评定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
2、毕业考试科目的成绩合格(毕业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可补考一次)。
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录取原则和依据
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改变过去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2、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是:①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基础性发展素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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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③初中毕业生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结果。
(二)招生计划分配
1、继续推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各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计划分为统招生、名额分配生两类。2009年,各县(市、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要将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70%的公助生招生指标,依据本县(市、区)或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或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在校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数,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并纳入本地公助生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实行分校录取。名额分配具体办法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确定。同时,提倡各县(市、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将一定比例的其他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也依照本县(市、区)或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或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在校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数),按比例平均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今后,各设区市可根据情况逐年提高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到校的比例。
2、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只用于录取本地各初中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对正常转移学籍、休学以及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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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生资格认定,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相关规定。
3、在实行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名额分配招生办法时,要严格程序,公开过程,取信于民,防止走后门的现象。为确保录取名额分配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初中学校要在升学考试举行前三周,将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创新实践成果评价两项成绩进行整理。之后,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无异议,学校应于升学考试举行前将报考学生的这两项成绩统一上报招生,以作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的依据。名额分配生录取结束后,招生要及时将录取信息通知各初中学校,学校要将各招生学校的名额分配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三)录取形式
1、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城市市区由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应依据学校办学水平确定本县(市、区)或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批次,再根据招生计划,参照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创新实践成果评价进行整合的成绩,按照差额投档的原则,分批录取。
2、公助生录取程序。同一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名额分配生的顺序录取公助生。统招生的录取方法是:首先,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城市市区以市区为单位),依据考生的升学考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划定预选分数线,预选人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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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控制在统招生招生计划数的1.3倍;然后,对达到预选分数线的考生,既可以采取依据其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实践成果评价三项整合的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也可以采取在达到综合素质评定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按照学生升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对升学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应主要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
名额分配生实行分校录取。为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各县(市、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要按照统一划定的各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根据各初中学校的名额分配指标数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部分初中学校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仍不能完成的名额分配生指标,可由各县(市、区)(城市市区由设区市负责)教育局收回,转为面向本地的统招生招生计划。
3、普通高中学校可视情况对条件相当的学生组织必要的加试,但必须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城市市区由设区市教育局负责)批准。加试内容应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如通过面试、答辩等形式了解学生初中阶段的研究性学习成果、综合实践活动设计方案、科学实验报告等。招生学校不得单独举行文化课的考试。学生的加试成绩可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4、试行多样化的招生办法。各地应结合本地区实际,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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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探索多样化的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如特长生、优秀生的推荐,薄弱初中的扶持等。
5、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对各类优惠照顾考生的照顾性加分。
八、实施保障
1、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按照本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09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所在市同意后,于2009年5月21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各县(市、区)要成立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在设区市教育局指导下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2、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培训制度、监督制度和评估监控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现象。
(1)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各地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考试收费标准,以及多样化的普通高中招生办法等,应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广泛支持。
(2)诚信制度。各地要建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实践成果评价、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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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培训制度。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措施,保证每位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以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与可信度。
(4)监督制度。纪检监察、教育行政等部门应对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实践成果评价、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包括考试费用的收取与使用等进行监督,实行领导责任制。同时应有相应措施,如设立咨询、监督、投诉电话等,实行社会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实践成果评价、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纪检监察、教育行政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及时给予答复。
(5)评估监控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实践成果评价、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要全程监控工作的进程,充分了解有关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
3、切实加强初中阶段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各地要坚持把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工作落到实处。重申不得乱编、乱印、乱订各种复习资料;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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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提前预选或让学生提前离校。要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因初中毕业考试、升学考试实行“两考分离”,所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县(市、区)、本校2009年初中三年级学生全部按时完成学业,并参加毕业考试,同时要对不准备升学的毕业生进行多种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和就业指导教育。严禁给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歧视、排挤后进学生,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并追究当地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各县(市、区)要探索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初中生综合素质、创新实践成果及学业考试评价的文档电子化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分学期、分学年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实践成果评价情况、学业考试考查成绩等信息从学校基层的数据采集、录入、管理、查询、统计、分析、上报(含网上上报等多种方式)整个过程的计算机管理。
在贯彻执行本文件过程中,各地要注意研究和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以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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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河北省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
指导意见(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17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目的与原则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在对初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
二、内容与要求 (一)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专门性发展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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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查和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三个方面。其中:
1、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共包括七个评价维度,即:(1)道德品质;(2)公民素养;(3)学习能力;(4)交流与合作;(5)创新与发现;(6)运动与健康;(7)审美与表现。具体分为评价维度、评价要素、主要行为表现三级,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各地在保持评价维度全省统一的前提下,应依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参照•河北省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参考表‣(见附件六)对评价要素、主要行为表现及其实证材料做出适当调整,并注意保证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与可行性。七个评价维度的评定结果均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评定等级与分数转换按照•河北省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定等级与分数转换标准‣(见附件七)执行。
2、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包括五项内容,即:(1)物理实验操作;(2)化学实验操作;(3)生物实验操作;(4)信息技术;(5)体质健康测试。该项的满分分值为50分,其中,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质健康测试五项的满分分别为7分、7分、6分、10分和20分。每项得分与A、B、C、D四个等级转换按照•河北省初中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分数与等级转换标准‣(见附件九)执行。
3、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包括四项内容,即:(1)研究性学习;(2)劳动技术教育和社区服务;(3)社会实践;(4)信息技术。该项的满分分值为50分。得分与A、B、C、D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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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等级的转换标准是:45分以上(含45分)为A等,38—44分为B等,28—37分为C等,27分以下为D等。
(二)评价对象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贯穿整个初中阶段,评价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七(即初一)、八(即初二)、九(即初三)年级全体学生。从学生入学起,学校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建立•河北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创新实践成果及学业考试评价报告单‣(见附件四)、•河北省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报告书‣(见附件五)和•成长记录袋‣制度,各地要将此纳入学籍管理,使之成为学生学籍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评价时间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日常评价和总结性评价。前者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进行,后者在学生毕业时进行。两者的评价指标在丰富度和可比性上要有所侧重,但在基本内容上要保持内在一致性。学校要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每学年第一学期在12月、第二学期在5月完成。初中三个学年共评价六次。对毕业年级,在各学期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上,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做出终结性评价。
三、组织实施
(一)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 1、准备工作
(1)切实做好学生成长记录,收集和保存好各种有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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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资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关键是查看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思想、学习、状况的有关资料。因此,各学校、各班级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做好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的激励作用。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成长记录档案的实证材料,建议主要收集以下十类实证材料:①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②考勤、教师观察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③关键性作品、作业;④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社区服务)的有关记录和证明;⑤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⑥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重要人士);⑦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医学检查等证明;⑧自我描述;⑨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及处分材料;⑩学校平时积累的学生成长记录或其它材料等。要特别注意让中途转学的学生带全原有成长记录和有关原始资料证件(原学校负责将该生所有成长记录材料装袋签封,交本人带走)。
(2)学校要提前将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标准、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标准和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标准等评价材料印发给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在学习和活动中有目标、有标准,更好地约束自己、激励自己、塑造自己。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方法、措施和内容通过板报、广播、标语、家长会、致家长信等多种形式向学校、家庭和社会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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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社会和家长的理解及支持。
(4)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中学校都要提前做好评价的培训工作,要通过培训班、专题会议、讲座、学习讨论等多种方法,对参与评价的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使评价工作规范、有序。
2、评价方法
(1)学生自评。学生自评原则上以评语的形式,在七个评价维度上作描述性评价,作为综合性评语的参考依据,不纳入等级计算。学校可结合本校实际,以主题班会等生动活泼的形式,组织学生逐一向大家做描述性自我评价,充分发挥自我评价对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激励作用。
(2)学生互评。可以采取全班互评和小组互评。如果采取小组互评,每一小组人数不宜少于25人。班主任组织召开班级互评讨论会,要求全体学生参加。学生互评可与学生自评结合起来,在学生做描述性自我评价后,由全班同学针对评价要素和主要行为表现进行评价,评定等级。
(3)教师评价。由班级评价小组负责,每个初中毕业班成立一个由班主任和本班科任教师组成的评价小组,建议人数在5人以上。小组成员在本班级授课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对学生有充分了解,为人诚实、责任心强。评价工作正式开始前,要将小组名单向被评班级所有学生公布,如果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价者,应作调整。班级评价小组应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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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学生自评、互评所提供的信息,对每个学生进行终结性评价,评价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评定等级两部分。
①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参考学生自评和教师评价以及学生成长性记录等情况,对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评语以定性描述为主,同时还要根据学生七个评价维度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予定量评价。最后,经班级评价小组讨论通过。评定时要注意对原始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如果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地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②评定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表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具体等级评定参照•河北省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等级评定参考标准‣(见附件八)执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及同比教育质量提高情况,划定和调整各学校获得A、B、C、D四个不同等级的比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两个维度的评价可不用比率,另外五个维度,一般情况下,获得每个评价维度A等级的人数控制在班级学生总数的20%—25%,获得B等级的控制在45%—50%,其余35%—25%为C和D两个等级。毕业总结性评价中对学生某一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维度的表现,尤其是对“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评定为D时应极其慎重。有基础性发展素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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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维度被评为D的学生,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不提倡把综合素质几个方面的评价等级整合为一个结果。
3、评定结果备案
学生综合素质的等级评定和综合性评语确定后,由班主任填写在•河北省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报告书‣(见附件五)中,交学校审查、存档。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价结果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价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理由及更改人,并由学校和更改人盖章,同时保存原评价记录以备审查。
(二)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
1、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的时间、试题和评定标准以及考核办法均由县级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发布。
2、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由学校组织实施。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以学校为单位把每个等级的评定比例直接划定到校的办法进行宏观。一般情况下,与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比率相同。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考查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组织专门人员巡视。对有意降低标准、提高成绩等第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对个别情节严重的学校取消其组考的资格。
(三)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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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包括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教育和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和信息技术四项。每个等级的评定比例直接划定到校,与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比率相同。
2、为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学校每学期可为学生设计和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题实践活动题目,学生可以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参与各项实践活动,并填写综合实践活动申请表备案。
3、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一般每周安排1.5课时,四项内容可以统筹考虑,可分散,可集中,可个人活动,也可小组或班集体活动。另外,也可在假期布臵一些实践活动内容。
4、学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的内容,要将参与情况、表现及结果进行记录和整理,可写出文字材料、小论文、活动报告、倡议书、报道、小发明、小制作、小设计、音像制品等,呈交给学校参与评价,还可以进行演讲、答辩等考评活动。
5、班主任组织班级评价小组对每个学生的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进行评价。按预定等级比率打分并划定等级,计入档案。
四、结果应用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直接体现了学生多方面发展的状况,各地要充分重视其意义和价值。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等文件精神,各地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使用好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
(一)用于指导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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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要切实发挥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改进教学实践、提升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等发展性功能。学校要高度重视整理、分析各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的信息,及时、恰当地向学生、教师反馈,一方面引导学生体验成功、正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另一方面指导教师反思教育教学行为,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动机和自信心,更为全面、深刻地了解学生的优势和不足,及时根据学生的特点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优化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进而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
各地要明确规定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之一。当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成绩依据时,应以等级制的方式呈现,可以规定所有评价维度达到一定等级的学生才能毕业,也可以规定在其中某几项如果没有达到一定等级就不能毕业。
(三)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
各地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必须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升学考试成绩一同作为录取的依据。当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升学成绩依据时,既可采用等级制也可采用将等级评定结果换算成分数的方式呈现,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确定。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对在普通高中招生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升学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具体方式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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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原则是,同等条件下,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学生应优先录取。
五、组织领导
各地要在设区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分别成立县级、校级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机构,明确各自相应的职责,负责评价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细化七个评价维度,列出各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评价要素及其主要表现,提出评定要求;对学校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初中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职责是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校内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班级应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具体负责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成员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选任。各学科专任教师参与评定工作。
六、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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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科学,使评价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研训制度、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申诉制度和评估制度。
(一)研训制度
各地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每位参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确保有关人员明确评价的基本内容、程序和要求,统一评价的标准和尺度,提高有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保证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及权威性与可信度。
(二)公示制度
各地要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将评价的内容、方法和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各个维度评定等级为A等的学生名单可以公示,但不要将所有的学生的评价结果公示或对外公布。
(三)诚信制度
各地要建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者、学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应在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并通报批评。学生的信用记录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信用记录不佳的教师不能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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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诉制度
各地要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申诉制度,如果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认为评价过程中存在危害评价结果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提出举报或申诉,如果对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县(市、区)、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举报或申诉。
(五)评估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门要及时总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进行考核。初中毕业生进入高中后一学期,各地要对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信度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调整第二年名额分配生的指标,原则上信度值低的学校,减少分配指标。
七、其它事项
1、各地、各初中学校要以此指导意见为依据,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和细则。
2、各地、各初中学校在实际操作中,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逐级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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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河北省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
时 间 安 排 表
6月21日 上 午 2:00—4:00 理科综合 下 午 4:30—6:30 文科综合 9:00—11:00 语 文 6月22日 9:00—11:00 数 学 2:00—4:00 外 语 (包括听力测试2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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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河北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创新实践成果及学业考试评价报告单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民 族 毕 业 学 校 及 代 号 学 籍 号 联 系 电 话 评 定 等 级 评 定 等 级 评 价 维 度 基 础 性 发 展 素 质 评 价 道 德 品 质 公 民 素 质 学 习 能 力 交 流 与 合 作 创 新 与 发 现 运 动 与 健 康 审 美 与 表 现 考 查 项 目 专 门 性 发 展 素 质 评 价 物 理 实 验 操 作 化 学 实 验 操 作 生 物 实 验 操 作 信 息 技 术 体 质 健 康 测 试 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 价 获 奖 项 目 (二) 创 新 实 践 成 果 评 价 科 学 实 验 综 合 实 践 活 动 设 计 科 技 观 察 发 现 科 技 发 明 科 技 制 作 科 技 论 文 文 学 艺 术 创 作 工 艺 制 作 电 脑 制 作 航 模 海 模 车 模 制 作
(一)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评 定 等 级 分 数 40
获 奖 项 目 分 数 总 分 科 目 语 文 数 学 毕 业 考 试 外 语 会 话 测 试 纸 笔 测 试 科 学 物 理 纸 笔 测 试 实 验 操 作 纸 笔 测 试 实 验 操 作 纸 笔 测 试 实 验 操 作 分 数 ( 或 等 级 ) 总 分 (三) 学 业 考 试 化 学 生 物 分 数 总 分 思 想 品 德 历 史 与 社 会 历 史 地 理 科 目 语 文 升 学 考 试 数 学 外 语 听 力 测 试 纸 笔 测 试 物 理 理科综合 化 学 综合题 思 想 品 德 文科综合 历 史 或选择 历史 与社会 或选择 科 学 综 合 题 体 育 毕 业 学 校 ( 公 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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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河北省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报告书
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_ 学期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
综合性评语: 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签名): 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签名): 评价时间: 年 月 日 评 价 维 度 评 定 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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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 品质 公民 素养 学习 能力 交流与 合作 创新与 发现 运动与 健康 审美与 表现 附件六:
河北省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参考表
评定等级 评价维度 评价要素 主要行为表现(参考) 实证材料(参考) A B C D ①对师长有礼貌 尊敬师长 ②与同学友好相处 团结同学 ③乐于帮助同学 道 德 品 质 ①有进取心 勤奋进取 ②明确学习目标 ③学习积极努力 ①真诚待人 正直守信 ②诚实守信 ③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 关心集体 ①珍视集体荣誉 ②维护集体利益 1、班主任期末评语记录。 2、遵守纪律情况的班级记录。 3、在合作性学习、活动中典型表现记录。 4、担任班级、社团、学校等社 ①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会工作或参加社区服务等情况热爱劳动 ②具有较强的自己管理自己的记录。 能力 5、在班级值日、学校环境保洁①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的愿望 等方面表现记录。 社会责任感 ②积极参加社区服务活动 6、参加环境教育、环保活动等③关心社会和他人 情况记录。 7、▲校级以上德育方面的获奖①追求进步 证明。 ②自主管理 8、▲参加集体活动为集体争得自主发展 ③自信和自尊 校级以上荣誉的证明。 的意识 ④有错即改 9、言行、习惯等方面的特例观与能力 ⑤自我接纳 ⑥具有自主发展的意识和初步察记录。 能力 10、校级以上违纪处分或违法等①有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 自省和自律 ②学会自我反省 的意识 ③自觉纠正不良行为 与能力 ④自觉完成学习任务 ⑤抵制不良诱惑 ①具有环保常识 环保意识 ②积极参加环保活动 ③维护环境卫生 记录。 …… 公 民 素 养 43
学 习 能 力 交 流 与 合 作 11、考勤及作业情况的记录。 12、课堂观察记录 ①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13、▲阶段性学业考试与考查成②掌握有效的学习策略 绩。 学习方法 ▲校级以上学科获奖记录或③能在学习过程中随时调整学14、证据。 习方法 15、学会自主学习,能主动地获 ①能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 取知识,有自我反思的学习记计划与反思 ②善于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 录。 ③听取他人建议不断改进 16、▲探究性学习作品或代表性①能够思考 成果。如科学实验研究报告记探究 ②善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录;课外阅读书目和笔记以及语③掌握探究的策略与方法 文口语交际成绩。 ①乐于参加集体活动 17、地方课程、校本课程选修记②能够为实现集体目标付出努录、出勤、活动记录。 力 18、▲在县(区)级以上刊物上团队精神 ③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发表的文章或公开出版发行的著作。 务 19、在学校或校外参加与他人合 ④定期与小组成员协商 作共同完成综合实践学习任务①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的记录。 ②善于与他人交流和分享 …… 沟通与分享 ③尊重并理解他人 ④自主地与活动相关的社会机构与个人进行联系 ①认识与理解创新和创新的作 用 积极参与 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新活20、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情况创新活动 动 记录或考查成绩。 ③初步形成创新的习惯 21、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制作①会搜集信息、分析信息、处理等活动的记录。 信息 22、有创新思维的代表性作业及②自己设计并实施创新与发现作品。 创造能力 活动 23、▲发明创造等证明材料。 ③综合运用学科知识进行探究24、▲校级以上科技创新类获奖活动 证明。 …… ①有主动学习和创新的要求 创新表现 ②有小制作和小发明成果 ③能撰写小论文 ①有好奇心和质疑意识 ②有求知欲 学习兴趣 ③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 创 新 与 发 现 44
运 动 与 健 康 审 美 与 表 现 ①有坚持日常锻炼的习惯 ②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③精力充沛 体质与健康 ④有良好的心理健康水平 ⑤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①坚持锻炼身体 ②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健康生活 ③没有不良的嗜好 方式 ④讲卫生 25、平时锻炼身体与生活习惯观察记录。 26、▲体育与健康课程考查成绩和体质健康测试成绩。 27、▲校级以上运动竞赛获奖证明。 28、▲三年身体检查记录。 29、心理健康教育情况记录。 30、心理健康状况观察记录。 …… 参加班级、学校等组织的文 ①学会发现美、欣赏美和珍惜美 31、审美情趣 ②具有基本的审美意识和正确艺活动的记录。 32、音乐、美术等学科考查成绩。 的爱美观念 33、▲校级以上艺术类获奖的证明。 ①积极参加音乐、美术学科学习 34、▲在县(区)级以上刊物、②参加音乐、舞蹈、绘画、书法、演出等上发表、展示在艺术作艺术活动 雕塑、工艺美术制作等各种艺术品。 与表现 35、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艺术创作活动 ③积极参与各种艺术创作活动 表现其审美情趣的作品。 …… 注:表中带▲的实证材料必须加以审核,并附在最终评价报告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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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河北省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 评定等级与分数转换标准
评定等级与对应分值 评价维度 A 道德品质 公民素养 学习能力 交流与合作 创新与发现 运动与健康 审美与表现 30 30 30 30 30 30 20 B+ 27 27 27 27 27 27 18 B 25 25 25 25 25 25 16 C+ 22 22 22 22 22 22 14 C 20 20 20 20 20 20 12 D+ 17 17 17 17 17 17 10 D 15 15 15 15 15 15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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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
河北省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等级评定
参 考 标 准
初中生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是跟踪学生在初中阶段学习成长的过程性评价,具有发展性评价的特点和功能。因此,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应基于学校每学期对学生发展状况详实的记录与评价。评价时,所依据的材料必须客观、原始、真实,能充分证实被评价学生在该项内容中所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一、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维度的等级评定 (一)A等级评定标准
1、无违法犯罪、违纪违规的行为与记录,各方面表现优秀;
2、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相关荣誉称号(如“优秀学生”等);
3、热心于班级、社会公益或社区服务等活动; 4、具有良好的生活、卫生等行为习惯。 (二)B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实证材料客观、原始、真实,比较好的证明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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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违法犯罪、违纪违规的行为与记录。 (三)C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实证材料客观、原始、真实;
2、无违法犯罪和严重违纪的行为记录,是合格的公民。 (四)D等级评定标准
1、有经常性违纪行为,并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严重违法行为;
2、不愿参加班级、社会公益或社区服务等活动。生活、卫生等行为习惯差;
(对D等级评定应极其慎重,仅限于极个别学生,且能作出清楚明白的令人满意的解释。)
二、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能力维度的等级评定 (一)A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原始证据与数据客观、原始、真实,充分证明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2、所修课程平时考试或考查成绩均为“良”以上; 3、语文口语交际终结性评价成绩必须为“优”。 (二)B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证据与数据客观、原始、真实,能比较好地证明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2、所修课程平时考试或考查成绩80%为“良”以上; 3、语文口语交际终结性评价成绩必须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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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C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证据与数据客观、原始、真实,能表现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表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2、所修课程平时考试或考查成绩60%为“良”以上; 3、语文口语交际终结性评价成绩必须为“合格”。 (四)D等级评定标准
1、不能主动学习,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能力差; 2、很少参加集体活动,团队精神差;
3、不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愿与他人交流与分享; 4、所修课程平时考试或考查成绩80%为“不合格”。 (对D等级评定应极其慎重,能作出清楚明白的解释。) 三、创新与发现维度的等级评定
该维度的等级评定由三个方面内容综合组成,即:①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学分,占权重的40%;②体现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信息技术搜集信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证据,占权重的30%;③说明或表达学生创新与发现特长的作品及相关成果证明,占权重的30%。
1、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三年总学分为60学分,其中,每个学期10学分。每学期的10个学分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活动进行过程中的综合实践学习的相关记录的证据占6个学分,活动考勤占3个学分,学生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竞赛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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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活动获奖占1个学分,共计10个学分。
2、对体现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信息技术搜集信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作品和成果,以及说明或表达学生创新与发现特长的作品和相关成果两个方面的具体评定等级办法由学校自定。
四、运动与健康的等级评定 (一)A等级评定标准
1、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参与活动的能力;
2、体育与健康课程考查、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均为“优秀”。 (二)B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实证材料客观、原始、真实,能证明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2、体育与健康课程考查、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为“良”以上。
(三)C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实证材料客观、原始、真实;
2、体育与健康课程考查、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为“及格”以上。
(四)D等级评定标准 1、平时体育锻炼习惯差;
2、体育与健康课程考查、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均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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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美与表现维度的等级评定 (一)A等级评定标准
1、音乐、美术等艺术表现性活动测评成绩为“优秀”; 2、有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艺术创作、表现其审美情趣的艺术作品,有校级或校级以上获得成绩与奖励的证据。
(二)B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实证材料客观、原始、真实,能证明其在该维度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的状况;
2、音乐、美术等艺术表现性活动测评成绩为“良”以上。 (三)C等级评定标准
1、所提供的实证材料客观、原始、真实;
2、音乐、美术等艺术表现性活动测评成绩为“及格”以上。
(四)D等级评定标准
音乐、美术等艺术表现性活动测评成绩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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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河北省初中生专门性发展素质考查
分数与等级转换标准
评定等级与对应分值 考查项目 考查内容及形式 A 物理实验物理知识与实际相联系,7 操 作 探究性实验操作 7 操 作 探究性实验操作 6 操 作 探究性实验操作 10 20 测 试
B+ 6 B 5 C+ C 4 D 3 化学实验化学知识与实际相联系,6 5 4 3 生物实验生物知识与实际相联系, 9 18 5 8 16 7 14 4 6 12 3 5 10 信息技术 上机操作测试 体质健康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三类项目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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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
河北省200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 [2007] 7号)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有效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依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是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通过实施体育考试,调动学生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健身习惯,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实施对象
河北省范围内,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生。 三、组织管理
体育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体育考试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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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工作;要建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考试办法、考试项目、评分标准和考试规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体育考试的具体工作。
四、考试内容及分数
为深化体育课程改革,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大力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体育考试的有机结合,有效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体育考试应采取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以满分30分直接计入考生中考成绩总分。
五、考试项目
体育考试项目应包括身体素质测试、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具体办法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身体素质测试主要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锻炼项目,结合当地教学条件实际,选择可量化、易操作的项目。针对当前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严重下降问题,身体素质测试应包括速度、耐力和力量项目(要设立可供学生选择的项目),其中长距离跑要作为必考项目。
六、考点设置
要本着方便考生、就近考试的原则设臵考点。农村地区的体育考试应在乡镇范围内组织,临近县城的乡镇可以到县城的考场参加体育考试。每个考点必须具备考试所需场地、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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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和组织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学校不能设考点。对特别偏远的山区学校,各市、县应采取必要措施,积极实行送考到校,保证考试质量和标准。
考点必须有标准400米或300米田径场,考场周边环境良好、便于封闭;考场内外要张贴考试须知及考试项目、评分标准、考试规则和纪律要求等。各考点要根据当年的考试项目,配备符合标准、统一安全、数量足够的器材设施,保证体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考试条件一致性,确保体育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体育考试的管理,应统一使用电子测试仪器,逐步实现考试手段科学化。
七、免考与缓考
为确保考生的安全,在组织体育考试前要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可参加体育考试,如体检不合格可免考或缓考。
(一)免考
1、因残疾、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可免予体育考试,身体素质测试部分按满分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2、因临时伤病申请免考体育的学生,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获准免考体育学生的身体素质测试部分按50%计分(不能免试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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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免考应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校长签署意见,学校审核批准,报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免考学生申请及批准材料要存入学生档案,免考名单要在学校公示。
(二)缓考
1、因临时伤病、女生月经及各种原因不能按计划参加考试的考生,经学校同意,可予以缓考。
2、缓考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一次性补考(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并以此补考成绩计入考生中考总分。
3、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可予以缓考处理,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
八、几点要求
1、各设区市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体育考试实施细则,保证体育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2、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体育考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切实加强管理。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指导学生科学地进行体育锻炼,并教育学生在报名时,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在体育考试期间,特别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加强考场医疗救护,消除一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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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4、体育考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对体育考试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视情节轻重,由学校或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严肃处理。
体育考试工作性强,涉及面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和组织领导,强化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健康稳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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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初中 毕业 招生 改革 意见 通知 抄 报: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省 河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3月1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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