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促进研发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制度。
第二条 绩效考核的总体要求
1、 对“目标”的要求:明确、量化、可行;
2、 对目标完成情况要求定期评估、考核、面谈与辅导;
3、 绩效考核的结果要求定期公布执行。
第三条 绩效考核的组织原则
1、“集体讨论、主管执行”,即目标制定、绩效评估、绩效考核要经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具体的面谈、辅导由直接主管负责一对一进行;
2、参加评估、考核的人员,在结果/结论未批准前,不准泄露任何有关信息;结果/结论批准后,不准泄露讨论过程的任何信息。
第四条 制定目标的程序
1、 组建评审委员会,其成员必须有项目经理、技术副总、财务经理、公司主管领导
参加,技术副总为组长;研发人员尽可能全部参加;
2、 评审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制定具体的绩效目标,报请总经理批准执行;
3、 经批准的绩效目标,由项目经理与设计研发人员签订《绩效目标责任书》,正式执行;
4、 经批准的绩效目标由研发部门送财务部备案,同时也供财务部门主管监督执行。
第五条 绩效评估的程序
1、 由评审委员会承担绩效评估工作,并由评审委员会组长主持评估会议;研发人员不必全部参加;
2、 逐个将研发人员实际完成的情况与《绩效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评估,形成评估结论;评估结论要求清晰、明了,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差距;
3、 评估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评估结论要形成书面材料,由研发部门保存,作为面谈、考核之用;
4、 绩效评估结论报请总经理批准;
5、 经批准的绩效评估结论,必须与批准的次日发布;
6、 评估周期:每周一次。
第六条 绩效考核的程序
1、 由评审委员会承担绩效考核工作,并由评审委员会组长主持考核会议;研发人员尽可能回避;
2、 逐个将研发人员的月度评估结果与《绩效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评估,形成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的形式为奖励、惩罚、表扬、批评的一种或几种;
3、 考核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考核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由研发部门保存,作为面谈、考核之用;
4、 绩效老板结果报请总经理批准执行;
5、 经批准的绩效考核结果,研发部门必须于批准的次日公布执行,并送财务部门一份存档;
6、 考核周期:每季度一次。
第七条 绩效面谈精怪辅导
1、 由项目经理负责与研发人员进行具体的面谈精怪辅导;
2、 面谈与辅导的时机:评估结束、考核实施前后或项目经理认为恰当的时候;
3、 面谈与辅导的周期:每月最少一次。
第 附则
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起草,解释权归财务部门;
2、 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3、 本制度根据需要定期评审修订。
第九条 财务部对每一个立项项目的情况进行存档备案,作为成员晋升,加薪的依据。
北京海蓝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