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人民医院细菌耐药监测与预警管理制度
为继续深入贯彻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1. 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至少每半度向全院公布一次临床常见分
离细菌菌株及其药敏情况,包括全院和重点部门多重耐药菌的检出变化情况。
2.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微生物实验室所提供的数据制作细菌耐药监测变化趋势图,向全院公布,并定期公布医院感染多重耐药菌检出情况。
3.药学部门对微生物室所提供的多重耐药菌耐药情况,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定期向全院公布,并对抗菌药物相关品种进行重点监控,必要时对医院用药采购目录进行调整。
4.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组织定期召开会议对细菌耐药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进行讨论、分析、总结,采取相应的预警及管理措施,并将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列入考核目标。
5. 针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预警及处理措
施,以指导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
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提示临床
医务人员慎重经验用药。
(3)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提示临床
医务人员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4)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
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6.严格控制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特别是要重
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的管理。
7.临床医师在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需要有指征,应尽早查明感
染病原菌,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8.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强“特殊使用”
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需由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及临床药师共同会诊同意,并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医师在临床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师要严格审核处方。
附:新平县人民医院细菌耐药监测与预警管理流程
新平县人民医院细菌耐药监测与预警管理流程
检验科公布细菌检出情况及耐药数据 感控办汇总细菌耐药监测变化趋势图 药剂科评价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组织进行分析评价 公布细菌耐药分析结果 采取预警和管理措施 主要目标细菌 耐药超过30% 主要目标细菌 耐药超过40% 主要目标细菌 耐药超过50% 主要目标细菌 耐药超过75% 通报医务人员 慎重经验用药 参照药敏用药 暂停使用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1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