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20xx年度黄冈市结核病防治院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2.99分,结果为“优”。其中:预算执行情况得分13分,得分率65%;年度绩效指标得分79.99分,得分率99%。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0xx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63.39万元,部门决算总支出879.5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5%。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新诊断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为52.80%。
(2)以各县送痰菌标本总量和有耐药筛查结果为统计单位,病原学阳性率患者耐药筛查送检率为84.20%,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为99.30%。
(3)利福平耐药肺结核患者纳入治疗率为88.24%。
(4)利福平敏感/未知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标准治疗方案使用率为85%。
(5)活动性肺结核病患者治疗成功率为98.30%,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为87.40%。
(6)初诊患者查痰率为97.32%,新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病患者的痰培养率为96.80%。
(7)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为98.80%。
(8)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为99.40%。
(9)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信息反馈率为100%,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率为80%。
(10)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结核病的筛查率为100%,艾滋病流行重点县(区)结核病患者艾滋病病毒的筛查率为100%。
(11)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能力验证覆盖比例为100%。
(12)患者规则服药率为98.14%,患者规范管理率为99.80%。
(13)开展结核病宣传活动数1次。
(14)发现疑似结核病人数为21203人。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全市发现和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患者3405例,任务数为3410例。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地方结核病防治经费的严重不足,导致开展各项结核病防治活动较为困难,影响了本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和可持续发展。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中,新生入学结核病项目经费未落实,导致大部分地区该项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2.防治人力资源不足。按照《结核病控制工作规范》,市、县两级结防人员的数量和业务人员尚不能满足目前工作的需要,加之结防人员调动频繁,人员结构不合理,青黄不接,对业务工作不熟练,给开展常规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个别地区实现“三位一体”整体移交以后,疾控机构结核病防治人员较少,不能满足工作需求,导致结核病防治工作不到位,督导质量不高等情况。
3.医防合作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市、县部分综合医疗机构肺结核及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报告制度不够健全,协调工作不够畅通,登记、报告的病人转诊率不高,个别县市综合医院还存在截留病人的现象。
4.耐多药工作力度下滑。本市辖区内大部分耐药病人均由武汉市发现,本市结核病高危人群发现工作进行较为困难,导致工作力度下滑,疑似耐多药患者痰培养及耐药筛查工作进展不顺利。
5.部分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核病项目开展不理想,患者管理流于形式,没有落实等情况。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根据省级在20xx年的工作计划要求,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完成目标任务。
为加强和完善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强化项目单位责任意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债务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155号)、《地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xx]61号)、《湖南省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市县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临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20xx临澧县专项债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对我本单位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分8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公司全称临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4月,属县直管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485万元。截至20xx年9月底,公司账面资产总计31.16亿元。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代表进行城建项目的融资、投资;担任投资的城建项目业主;经营城市土地等有形无形资产;受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资产资源等。
(二)项目资金基本情况
1.资金基本性质及涉及范围
根据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澧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发改投〔20xx〕75号),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7,5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762.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57.65万元、设备购置费3,205.32万元、基本预备费774.81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1,400.00万元和财政资金16,100.00万元。
2.资金用途及主要内容
临澧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用于修梅镇、佘市桥镇、太浮镇、四新岗镇、停弦渡镇、刻木山乡(含九里)、烽火乡七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污水处理设施均采用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为主体,配套以预处理及后处理工艺以及相关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经过系统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8-20xx中的一级A标准。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9平方米,其中四新岗镇、停弦渡镇、烽火乡污水处理设施每处建筑面积为102平方米,太浮镇、刻木山乡(含九里)污水处理设施每处建筑面积为136平方米,修梅镇、佘市桥镇污水处理设施每处建筑面积193平方米。项目建设期2年。
3.预期收益、偿债资金来源
该项目建设期为20xx年-20xx年,测算运营期为20xx年-20xx年,根据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收益来源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收入,测算运营期内项目预计总收入为6,494.40万元,预期总成本为4,173.66万元,可用于融资平衡的资金为2,320.74万元,即为专项债券偿还资金来源,预计该收益(融资平衡资金2,320.74万元)对债券本息的覆盖倍数为1.19倍。
(三)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通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全县所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同步实现乡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改善周边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2.项目年度目标
到20xx年底,全县所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同步实现乡镇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面达成省、市既定目标。
①20xx年己开式项目2个(佘市桥镇、修梅镇),6月30日前建成并通水试运行。
②20xx年计划项目5个(四新岗镇、太浮镇、停弦渡镇、刻木山乡、烽火乡),9月20日前建成四新岗镇和停弦渡镇项目,12月31日前建成太浮镇、刻木山乡和烽火乡项目。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应到位及实际到位情况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应到5188.62万元,累计实际到位5188.62万元。其中专项债券1400万元,省财政城乡污水处理一般债3288.62万元,县级财政安排投资基金500万元。
(二)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截止20xx年9月30日累计支出5188.62万元,其中主体工程款3290万元,设备款1000.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8万元。
(三)资金管理情况及分析
项目单位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管理要求及使用流程等。项目资金根据合同约定条款进行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一)项目制度建设情况。
制订了《建设项目管理制度》、《采购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手册》等管理制度。制度体系健全、合法合规。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7月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先后完成可行性研究、地质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20xx年10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EPC+O总承包单位临澧县金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智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临澧县金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20xx年10月24日正式开工建设,总工程分二期建设,采取2+5模式,即先完成修梅镇、佘市桥镇建设,后完成剩余5个乡镇建设,于20xx年10月30日完成单位竣工验收。
(三)项目运营情况
1.项目经营和收益
根据临政办发【20xx】15号《临澧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方案》,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行统筹、建管一体、统一管理的运营模式。根据20xx年临澧县__届五十二次常务会议精神,全县污水处理设施由临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投、建、管、运”一体化建设及运营,县授予临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县财政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污水处理费。
县向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征收标准按照《临发改价费【20xx】2号》文件执行,按照居民不低于0.8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2元/吨标准征收污水处理费。出台新后,及时按照新调整乡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污水处理费属于非税收入,应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为确保乡镇污水处理运营及维护有保障,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按设备进水量(设计规模为2600吨/日)以0.77元/吨基准计取(价格调整按委托运营合同执行),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预算资金来源为各乡镇包干落实上缴县财政的污水处理费;在线监控、第三方检测费用及设备维修费用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上述费用由县财政按核定的数额按期拨付给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站场管护及管网清淤维护由各乡镇负责,各乡镇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维护资金纳入乡镇财政预算。
2.资产管理情况
临澧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将临澧县修梅镇、佘市桥镇、太浮镇、四新岗镇、停弦渡镇、刻木山乡、烽火乡等7个乡镇的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的污水处理运营维护委托给湖南智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运营服务质量标准:持续稳定达标运行,处理后的出水水质排放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8-20xx)一级A标准。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四、债务信息报送与公开情况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债券由本单位与临澧县财政联合申报,申报方案报请县审定,及时向及上级主管机关做好信息上报,截至20xx年9月底,已按规定完成了专项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
五、债务风险控制与还本付息情况
本单位已经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债务风险控制有效。
项目债券存续10年期,利息内按年支付,本金到期一次偿还,截止20xx年9月30日,累计偿还项目债券本金0万元,财政垫付利息94.08万元。
六、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情况
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湘政办发[20xx]83号)和《统筹推进“一湖四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20xx-20xx年)》(湘政办发[20xx]14号)等关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中提出:20xx年前,洞庭湖生态经济圈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必须全覆盖。20xx年6月13日,湖南常委会在审定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时,要求洞庭湖区域问题都要在20xx年前完成整改。非建制镇(即乡)原要求在20xx年前完成的,现在也要求提前至20xx年完成,且包括撤销了乡镇建制的集镇。
临澧县共有七个建制镇、两个乡,均属于洞庭湖生态经济圈范围内。目前,除了新安镇、合口镇外,其余五个镇、两个乡均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雨污合流,直排进入周边水体,给洞庭湖流域的生态环境带来了极大的损坏。为尽快完成污水全覆盖的任务,切实改善临澧县乡镇生态环境,做好污水处理工作,项目单位特提出了本项目的建设。
项目立项依据:《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湘政办发[20xx]83号)、《统筹推进“一湖四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20xx-20xx年)》(湘政办发[20xx]14号)、《临澧县城总体规划(20xx-20xx)(20xx年修改)》;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临澧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发改审批[20xx]75号)。
项目属于公益性项目,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编制了《临澧县20xx年“两供两治”专项债券项目预期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同时通过了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法性审查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审计通过。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
2.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文件、设计方案、招投标文件、环评资料及相关文件梳理形成了本项目绩效目标。
3.资金投入情况
该项目预算正在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过程中,尚未通过,预算按工程进度进行安排,预算编制未经科学论证,欠合理,从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底,共拨付财政资金5188.62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率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截至20xx年9月底,累计到位5188.62万元。按进度拨付的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项目资金累计己使用5188.6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专账核算。单位项目资金核算准确,审批手续完善,检查相关记账凭证,资金使用合规。
(4)还本付息
临澧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债券1,400.00万元,期限10年,年利率3.36%,分期付息到期还本,截止20xx年9月底累计付息94.08万元。(财政垫付)
2.组织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建全性
临澧县城投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制度体系健全、合法合规。
(2)制度执行有效性
根据部门《项目管理制度》要求,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预决算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管理,“六制”管理执行情况如下:
①项目法人制。临澧县城投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落实法人主体和实施管理责任。取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法人制有效落实。
②合同管理制。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各项业务均己按要求签订业务合同,合同条款规范完整,但执行存在拖延情况。
③预决算管理制。项目各项实施内容正在通过临澧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预算评审中,送审工作滞后。
④招标投标制。项目于20xx年10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EPC+O总承包单位,临澧县金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智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临澧县金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20xx年10月签订总承包合同,招投标程序有效执行。
⑤工程监理制。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取常德德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监理期限覆盖工程施工全过程。建设方每月组织施工方、监理方共同召开工程例会,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各项问题,施工过程监督管理有效执行,但监理日志未全程登记存在缺陷。
⑥竣工验收制。
各单位工程完工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并形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0xx年9月4个乡镇、20xx年10月3个乡镇进行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⑦档案管理情况。监理日志、施工日志等资料不齐全。
3.风险控制情况
该项目没有发生重大债务违约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因债务引起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等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建设完成率。根据项目资料统计,己完成建设总建筑面积为9平方米,其中烽火乡、刻木山乡、佘市桥镇、四新岗镇、太浮镇、停弦渡镇、修梅镇各一座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率100%。
2.产出质量
(1)施工安全率。通过与建设方施工方座谈、查阅资料及问卷调查了解到,项目施工期间安全保护措施到位,安全事故“零”发生。建筑安全率100%。
(2)竣工验收合格率。根据验收结论及现场巡查情况,工程质量验收结论为合格。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3)运营规范率。根据现场巡查情况,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营。运营规范率100%。。
3.产出时效
(1)项目按计划开工及时率。该工程按计划开工,产出时效达标。
(2)工程按期完成及时率。该项目2个乡镇(停弦渡镇和四新岗镇)未按计划完工,产出时效不达标。
(3)工程款支付及时率。通过查阅项目资料,工程款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支付及时率100%,达标。
4.产出成本
根据提供资料,工程项目成本支出合规,未超预算。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完善临澧县各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流域内恶劣的水体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促进社会安定。
2.经济效益
根据现行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增加污水处理收益。目标己完成。
3.生态效益
本项目的实施,将改善区域内的环境质量,减少污水对土壤及水质的影响,可以有效促进当地农业的发展。目标己完成。
4.可持续性
通过此次项目建设,完善了临澧县各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推动了临澧县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5.满意度
据调查问卷汇总统计,社会公众满意率99.79%。目标己完成。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欠规范
项目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登记不规范不齐全。部分项目档案资料内容不齐全,归档欠及时。
(二)项目工期延期
临澧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其中2个乡镇(四新岗镇和停弦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于20xx年10月30日完工,工期较计划延期40天。
八、有关建议
(一)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提高项目产出
建议项目单位加强项目资料管理,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建议设专人负责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加强项目管理,保障项目按时完工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市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三财〔20xx〕478号)要求,现将20xx年度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单位:三亚市教育局
项目: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
主管部门:三亚市教育局
项目负责人:王小翠
联系电话:
项目概述如下:根据《三亚市“十四五”教育现代化规划》、《三亚市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xx-20xx)》、《三亚市中小学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xx-20xx)》等文件精神,三亚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旨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教育现代化,进一步推进教育提升工程。20xx年财政安排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2471.51万元。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总体目标: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旨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教育现代化,确保教育安全。
年度目标:完成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的建设工作,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减少资金结余。
2.绩效指标: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设4个指标,其中:项目经济指标一个“预算执行率”,权重10%;项目产出指标一个“验收合格率”,权重40%;项目效益指标一个“受益学校数量”,权重40%;项目满意度指标一个“师生满意度”,权重10%。
(1)预算执行率:该指标分值10分,以“全年执行数”占“全年预算数”百分比计取分值,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10。
(2)验收合格率:该指标分值40分。验收合格率不少于90%时,该指标得40分;验收合格率少于90%时,得分=[(验收合格率/90)×100%]×40。
(3)受益学校数量:该指标分值40分。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支出保障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的学校数量不少于10所时,该指标得40分;学校数量少于10所时,该指标得分=[(保障学校数量/10)×100%]×40。
(4)师生满意度:该指标分值10分。师生满意度不小于80%时得10分;师生满意度小于80%时,得分=[(得分80分以上的有效问卷数/有效问卷数)×100%]/80%×10。
3.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财政安排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2471.51万元,市教育局完成支出58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3.70%。项目资金的支出基本保障了各中小学基础设施新建及改建经费,确保了各项建设工程正常实施,未发生因经费不足而停工的情况。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xx年财政共计安排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2471.51万元,市教育局依据各学校项目进度情况,及时足额拨付了西南大学三亚中学校道排水排污工程设计费、光彩小学校园改造项目测绘费和那会小学等供配电工程建安费共计585.万元,截至预算年度终了,财政安排资金结余1885.86万元。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落实情况:20xx年财政安排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2471.51万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完成支出585.万元,当年财政安排资金已全部支出,预算执行率23.7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海南省关于规范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的规定实行报账制,并结合《三亚市关于印发三亚市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三府〔20xx〕112号)和《三亚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支出,不挪用、不挤占、不拖延,强化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及资金安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我局收到项目资金后,依法履行项目法人的职责,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适用《三亚市关于印发三亚市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xx〕320号)依法委托代建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三亚市关于印发三亚市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20xx〕92号)等文件精神,依法依规确定项目各参建单位,应实行监理的项目一律聘请监理单位进行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
在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的执行过程中,我局依托财审科、电教站等科室职能设立多个工作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及指导,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资金及时足额支付,落实建设项目的质量保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经济指标)
预算执行率: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全年财政安排2471.51万元,全年完成支出585.万元,执行率为23.70%。该指标得2.37分。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产出指标)
验收合格率:利用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支付的各中小学新建/改建项目设计费及勘察费所涉及的成果均已验收合格,仅支付那会小学等供配电工程和东方红小学等供配电工程建安费,因项目尚未达到验收条件,所以尚未组织验收。该指标得40分。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效益指标)
受益学校数量:20xx年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资金的支出确保了西南大学三亚中学、那会小学和东方红小学等19所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正常实施。受益学校数量大于10所,该指标得40分。
4.项目的社会影响性分析(满意度指标)
师生满意度:为了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实施受益对象满意度,自评小组向资金拨付涉及学校在校师生发出30份满意度调查问卷,实际收回30份,评分在80分以上有30份,学生满意度100%。学生满意度大于90%,该指标得10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指标“预算执行率”完成程度偏低。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主要用于三亚市内各中小学零星工程建设经费的保障,项目投资估算普遍不高,再加上大多系新项目,尚处于前期工作阶段,所以预算执行率不高。
(二)绩效自评综合得分情况
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项目20xx年度目标完成良好,经费涉及项目各项工作均能有序开展,本年度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2.37分,综合评价为“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根据《三亚市关于印发三亚市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20xx〕92号)的文件精神,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尽快进入项目施工阶段,确保学校的教学需求,确保师生安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碧寨乡新林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是为全面有效巩固脱贫村基础设施和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极大的方便村民出行和劳作,同时实现农民生活新提高、构建公共服务新体系、建设乡村新面貌、塑造文明新风尚、健全管理民主新,建成小康、文明、生态、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带动了全乡新农村建设进展。
具体绩效目标为:
(1)产出指标。完成硬化路面全长237米,土方开挖194.4立方米,挡墙支砌333.69立方米,砂砾石回填260立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项目完成及时率≥95%,项目开工时间20xx年10月,项目建设完成时间20xx年1月,道路浇筑每平米投资成本≤115元,土方开挖每立方米投资成本≤18元,挡墙支砌每立方米投资成本≤360元,砂砾石回填每立方米投资成本≤18元。
(2)效益指标。项目建成后,项目惠及农户≥157户,项目惠及人数≥700人,项目惠及建档立卡农户≥23户,项目惠及建档立卡人数≥101人;项目使用年限≥5年。
(3)满意度指标。项目建成后,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实现9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20xx年9月1日,碧寨乡申请上报了龙陵县碧寨乡新林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建设投资概算表及建设时间节点表,共申请省级专项扶贫资金25万元。
20xx年9月7日,该项目由龙陵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文件《关于20xx年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奖励资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审核的批复》(龙开办〔20xx〕94号)等文件要求批准立项实施。根据自评要求,认为项目资金申报、文件下达等程序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组织实施
文件下达后,碧寨乡严格按照项目绩效自评相关要求,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形成部门联动机制,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计划补助资金25万元。截止评价时,项目资金均已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共拨付资金25万元。截止评价时,资金拨付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拨付,相关、收据凭证等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能严格执行《保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保开办发〔20xx〕55号)要求。坚持和完善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贫困村要将实施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监督电话等进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能真正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在项目启动时,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的集中张榜公示(乡自制)。项目实施结束,集中张榜公告(乡自制)。真正做到项目资金公开透明。
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xx〕213号)、《龙陵县扶贫办、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计划(第一期)的通知》(龙开办〔20xx〕145号)、《龙陵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镇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xx〕67号)文件要求进行管理,按程序回补报帐。使资金到位情况良好,满足了项目建设的需要;并认真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严控支出,精打细算,实行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制度,争取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项目点均按照计划内容进行建设,已全部竣工。完成工程量:道路硬化1405.41m2,路面硬化(厚10cm)81.6m2,土方开挖194.4m3,挡墙支砌193.25m3,沟14.08m3,砂砾石回填260m3,φ22螺纹钢8.55kg。
项目于20xx年10月25日开始建设,20xx年11月18日竣工并投入使用。碧寨乡及时成立乡级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各项工程质量均符合验收要求,合格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实施能够极大改善和提高周围村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提高群众出行效率,项目覆盖碧寨乡新林村,受益人数157户7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3户101人。工程使用年限能到5年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受益人口满意度均能达到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对照指标对项目进行自评,评分为98.1分,自评等级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要求及时公开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增强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负责部门及人员,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逐级推进;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三是相关工作均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合规合法开展相关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绩效管理不够精细;二是对相关、规定、业务不够熟悉。
(二)相关建议
一是相关主管部门能加强绩效评价业务培训,帮助各单位构建切实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二是加强绩效制度管理,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及跟踪服务,合理设置绩效指标,提升绩效自评质量,全面反映项目支出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一、基本情况
(一)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
1.项目概况
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对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进行调整,不再执行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全覆盖”,资助面不再局限于寄宿制困难学生,非寄宿制的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纳入范围。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因贫失学辍学,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1)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xx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首先须确保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按标准足额获得资助,其余资金用于资助寄宿制除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之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
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1250元/生·学年,非寄宿制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学625元/生·学年。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20xx年上级安排给我校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59.5万元,到位资金59.5万元,其中,资金27.67万元、省级资金20.94万元、州级资金3.58万元、县市级资金7.31万元。资金已发放至学生家长银行卡。
2.项目绩效目标
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城乡义务教育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因贫失学辍学,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二)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
我校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和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为:按照20xx-20xx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人数,普通中学每生每年900元标准,每个寄宿制每生每年200元标准,特殊教育公用经费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进行补助。20xx年收入55.51万元,支出55.51万元。
(三)城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以学校实际享受营养餐学生为依据,足额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全校按每生每天5元的标准补助,全年1000元的执行标准确,保我校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改善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20xx年项目收入合计51.10万元,支出合计51.10万元。
(四)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工资补助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
为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食堂工作正常运转,故下达资金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临时工勤人员工资补助,专项用于学校食堂临时聘用工勤人员工资。
20xx年补助时限按十个月拨付,人数为5人,每人每月1800元。20xx年收到项目资金为9万元,支出合计10万元,经费执行率达到100%。
(五)校园保安经费
1、项目概况
进一步完善全乡学校“三防”建设,推进规范化保安室及安全防护装备,支付校保安人员工资,推动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增强实效性,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确保教育系统平安稳定,上级部门20xx年安排校园安保经费,我校根据辖区内师生人数比率,配备保安人员为5名,1500元/人.月。20xx年收到项目资金为7.2万元,支出合计10.8万元。 经费执行率达到100%。
(六)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工作安排
市教体局学生资助文件下发后,我校组织召开了学生资助专项工作会议,进行了学生资助业务培训指导。随后我校也召开了学生资助全体教师会议,各位班主任和教师们都积极参与,会上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宣传了学生资助,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制定了开远市第八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学生资助工作业务培训,并要求教师们会后能进行广泛宣传,争取做到资助家喻户晓。
2.宣传工作
为了力争让符合资助的学生应享尽享,不漏一人,我校印发了大量的学生资助宣传单,人手一份,同时充分发挥班级群、与家长一对一打电话、开家长会、各自然村粘贴资助宣传等作用,进行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尽可能的做到人人知晓,让困难学生应享尽享。
3.贫困生认定工作
为了保证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生资助申请工作,班主任接收学生申请后,进行材料初步认定,并进行交接登记,保证学生资助工作的严肃性,并及时汇总学生的资助材料,提交年级上、校级上进行再次核审,最后移交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审。
4.名单公示
对审核通过的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园内学生资助管理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学生要重新进行审核和认定。
5.档案整理
及时将所有资助档案材料整理装订存档,按各学段档案管理目录完成档案建设,专柜存放,随时备查。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5个,其中:市级财政支出项目2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3个。
3.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5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5个,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0个,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个,投资基金项目0个、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0个、地方债务项目0个。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开远市第八中学校财务室牵头,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前期准备:一是评价工作组收集整理项目相关资料;二是组织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组织实施:一、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组织填报资金使用情况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和撰写项目绩效报告,并将绩效评价报告和资料报绩效评价工作组。
三、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自评结论
部门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量5个,评价结果为“优”5个,“良”0个,“中”0个,差0个。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项目1(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项目年度设定绩效指标8个,截止20xx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8个,绩效目标实现率为100%。
2.项目2(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项目年初将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为15个绩效指标,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4个(教师培训费因疫情影响未能达到10%)绩效目标实现率为93%。
3.项目3(城乡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项目年初将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为8个绩效指标,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7个(资金使用率未达到100%),绩效目标实现率为%。
4.项目4(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工资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项目年初将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为8个绩效指标,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8个,绩效目标实现率为100%。
5.项目5(校园保安经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实现情况
项目年初将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为10个绩效指标,截止20xx年12月31日,已完成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10个,绩效目标实现率为100%。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社会知晓率提升。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三)全面落实资助,精准资助。
(四)及时维护、更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五)加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校需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的宣传,真正地做到家喻户晓,一人不漏,让家长对学生是否在校享受了资助要做到心中有数;规范资助档案管理,按目录存档备查,做到一样不缺;高度重视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树立自尊、自强、自信、自理的意识,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加强关爱教育和感恩教育,促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健康发展,深入落实国家教育资助,为困难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收到《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后,市美丽办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工作,下发《20xx年度美丽乡村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注意事项》,按照《宿州市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办法》(宿美办发〔20xx〕10号)和《20xx年度全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皖美办发〔20xx〕3号)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在各县区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县区自报20xx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进度情况,市美丽办组织人员分组进行现场考评。现将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省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名单的通知》(皖美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我市共有34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任务:砀山县5个、萧县5个、埇桥区5个、灵璧县13个、泗县6个。按照《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办法》要求,本年度目标任务为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的70%,目前已完成工程进度的.1%。
二、绩效自评情况
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类指标(100分),自评99.1分。
按照“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要求,宿州市20xx年度34个省级中心村多数已完成年度目标建设任务。
一是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各县区在规划过程中围绕省、市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规划团队进行规划,多次召开两委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群众座谈会,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结合中心村的村庄特色、历史人文、地域特点和发展方向以及省规划要求,对中心村的选址、人口规模、预留发展空间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讨论,调整完善规划成果,规划体现中心村特色和地域特点。
二是重点建设任务按序时完成。公共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设施、道路硬化、村庄美化等建设工程多数已基本完工,亮化、绿化、特色打造等提升工程成效明显,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不断完善。通过“三清四拆”集中整治、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城乡一体化运行等途径,配齐镇村环卫保洁人员,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和卫生保洁的长效运行、管护。
三是产业基础不断增强。通过整合项目,加大培育力度,20xx年度34个省级中心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超过15万元;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土地适度流转、经济效益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提高。
四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通过开展各类评选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文体活动、普法教育活动,丰富了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健康生活、文明生活的理念更深入人心。
五是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随着村环境的'优化、基础设施的完善、公共服务功能的完备,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省级中心村加分项(2分),自评2分。
1.各村均能尊重群众意愿,突出农民主体,村庄建设与管理群众参与度高。
2.各村均能优先采用生态措施,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就地取材改善环境,农房与院落面貌较好,村庄与周围环境自然和谐,村庄美化绿化,村容村貌整洁,建成乡愁浓郁、生态宜居村庄。
3.村庄内将因地制宜建设了大小合适的文化体育休闲等公共服务场所。
长效管护情况评估(1分),自评1分。
20xx-20xx年度中心村长效管护机制健全,落实较好,村容村貌整洁,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正常,群众满意度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推进20xx年度省级中心村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按照建设要求,加大调研力度,进一步加快工程施工进度,争取年底工程类项目大头着地,20xx年上半年进行亮点打造和特色提升,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及早谋划启动20xx年度省级中心村项目建设。为有效地进行工作衔接,更好地推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按照省美丽办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度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计划摸底工作的通知》(皖美办发〔20xx〕11号)要求,我市20xx年度省级中心村建设计划数已上报省美丽办,各县区正实地考察,精心选点,争取早定点、早规划、早开工、早建设。
(三)持续抓好20xx-20xx年度省级中心村长效管护机制落实。为确保已通过考核验收的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常态长效运行,健全、完善管护工作制度,落实镇村管护主体责任,压实管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实现制度管人。引导群众投资投劳,鼓励社会资金参与,财政资金予以支持,确保管护资金有保障。加大管护工作的监管力度,严格考核奖惩,提高管护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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