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物料印刷制作合同
1.本合同项下的印刷品、成品颜色及图案必须以甲方提供的效果图为准。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将效果图最终版移交乙方。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样稿及合同约定打样,于 个工作日内提供样品。甲乙双方封存样品,并由甲方负责保管样品,作为交付依据。
2.如乙方提供的样品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在 日内予以改进,并将重作样品交付甲方验收。乙方重作后,样品仍不符合甲方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样品经验收合格的,乙方按照样品进行制作。加工过程中,按照甲乙双方制定的标准及其样品进行工序验收,甲方出具书面验收资料。
3.甲方如需变更前款商品种类、数量等,应在乙方交货前通知乙方,并承担变更前的费用。
销售物料印刷制作合同
1.甲方按照封样样品及本合同约定要求进行验收,所有物料必须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
2.送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
3.送货时间: 。
4.甲方对交付的产品质量等有异议的,应于收货后 日内提出。如在 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5.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要求给予更换并经重新验收直至合格为准,并承担工期如违约责任。
销售物料印刷制作合同
1.如乙方应甲方要求,在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上添加甲方提供的商标、标识或图片、设计外包装和进行再加工的,该标识、图片或包装设计有关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复制、使用、销售或允许第三方使用、销售。
2.乙方对其制作的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承担知识产权瑕疵担保责任。除由甲方提供的商标、标识、设计或图片以外,因乙方使用第三方商标、标识、设计、肖像、图片等而导致知识产权纠纷或其他侵权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销售物料印刷制作合同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