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在工厂内经常并大量处理有毒化工原料者,或工作环境有可能损害其健 康者,享受保健津贴。
十九、长期在上一条所述环境中工作者,每月领取保健津贴 元。
二十、临时在本规定第十所述环境中工作者,按下列标准发给保健津贴。
保健津贴表
处理有毒化工原料或在恶劣工作环境下的工作时间
保健津贴
不到月总工作时间10%的
每月人民币 元
10% -15%
15% ~30%
30% -50%
50% -70%
70%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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