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党代表小组紧紧围绕社区建设、社会养老、扶贫济困以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深入各区县、街道、社区、农村及群众家庭开展调研,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征集到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35条。党小组结合调研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重点对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集中讨论和梳理,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
一、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xx市辖3区1县1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有41个乡镇街办、70个社区、543个村,总人口84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13.5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6%,老龄化程度均高于全国(14.3%)、全省(14.61%)平均水平。近年来,、市十分重视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创新养老服务形式,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形成了主导、民政牵头、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具有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规划目标制定科学合理。我市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xx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xx年)》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计划“十二五”末,市、区县各建设1所示范性养老机构,老年人床位拥有率达到30‰,为“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乡镇、街办、城市社区和70%以上的村,老年人床位拥有率达到40‰奠定基础。为确保《规划》和《实施意见》的顺利实施,印发了《xx市办公室关于成立养老服务业推进工作小组的通知》和《xx市办公室分解落实xx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xx年)工作任务的通知》,以加强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形成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合力。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分类推进。自xx年起,我市按照“9073”(90%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发展目标,在居家养老方面:于xx年投入220万元,建成覆盖全市城乡老年人的xx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开通965668服务热线和服务网络;引入陕西省巾帼依诺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注册了“xx市如亲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承担xx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的运营和援助对象的服务。在社区养老方面:建成了全市第一个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红旗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及邻德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结合实际,利用陕煤化实业公司、铜富公司闲置场所改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个。截止目前,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15个,覆盖率已达21.4%;建成农村幸福院188个,覆盖率已达34.6%。在机构养老方面:已建成公办养老机构11个(区县中心敬老院4个、乡镇敬老院4个、公办社会福利机构2个、光荣院1个)。目前,全市建成养老床位3698张,老年人养老床位拥有率达到27.39‰,覆盖城乡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初具雏形。
(三)养老服务保障逐步完善。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xx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关于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的意见》、《农村幸福院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办法》等,不断规范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落实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扶持和优惠。同时,在全省首家探索建立了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制度,出台了《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及运营奖励办法(试行)》、建立了养老护理员培训长效机制等,为养老服务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缓慢。虽然我市已建成的.11个养老机构均为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一些机构已面向社会老年人提供服务,但难以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民政部测算核定,养老机构每张床位建设需7.5万元,而省、市文件明确社会资本举办的养老机构,补助标准为新建、改扩建每张床位分别一次性补助3000、20__元,与投资悬殊较大,吸引力不够。
(二)已建成的养老机构入住率不高。全市8所农村敬老院总床位数594张,入住五保对象1人,入住率仅为28%。建成运营的188个幸福院虽然都已投入使用,但因受农业生产季节的影响,农闲时效果较好,农忙时,活动人数较少。运营的2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目前作用发挥较好,不论是社区运营还是社会组织运营,每个机构平均每年运行费用约20万左右,主要是用于服务人员、厨师工资、水电、取暖等方面费用支出。由于没有运营补贴,运行艰难。
(三)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主体不明确。中、省、市有关文件均提出在统筹规划发展城市养老服务设施方面,对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但均未明确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主体。已建成小区难以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场地,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限期达标非常困难。
三、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的几点建议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特别是实行计划生育后的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4-2-1”家庭结构日益普遍,空巢家庭不断增多,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对专业化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形势紧迫,任重道远。结合我市养老服务业的现状,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要把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挥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工作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加大贯彻落实《xx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力度,着力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发挥的托底作用;其他养老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要落实好《实施意见》确定土地方面的优惠和补助,在资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根据我市财力增长状况,逐年增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建议出台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特别是社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为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支持。
(二)拓展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模式。根据国家各部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35号)精神及相关文件,严格落实《xx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主体,加大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落实力度和已建成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限期改造的力度,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有保障。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界限,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鼓励企业开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全力推进养老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建设用地优惠、资金补助、税费减免、购买服务等多种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和民间资本参与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养老服务机构网络,解决全市老年人对社会养老的需求。
(三)完善养老服务机构保障。根据《陕西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做好我市配套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落到实处;继续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制度建设,覆盖到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切实降低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运行风险;加大对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探索出台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及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逐步实现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运营管理,切实减轻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负担。
(四)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退出、监管机制,指导养老机构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入住率和使用率;完善养老服务业统计制度,建立养老服务业发展评价与监测指标体系,科学、准确反映养老服务业发展状况;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建立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逐步提高养老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要在加强行业管理的同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定价机制,依法确定适用定价和指导价范围。